陈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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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狗婚姻合法化之可能性研究(重口味 慎入)

(2012-11-09 20:15:01) 下一个
人狗婚姻合法化之可能性研究(重口味 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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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的大选,好几个州投票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这是同性恋权利向前迈进的一小步,是人类文明向前迈进的一大步。让我们畅想,人类文明的下一个大步应该是人狗婚姻的合法化。

当然这么先进这么前卫的观念所蕴含之美好前景,不可能马上实现。保守势力仍不可低估。人们心理上现在还难以接受如此进步之观念,就象西人早年间反感同性恋一样,断袖断臂龙阳之好搞不好会被人用石头砸死弄出人命的。不过由于一代代敢于吃螃蟹的同性和异性不懈的努力,现在同性婚姻终于在好几个州合法化,婚姻得以重新定义,民智终于开化,过程艰难曲折,胜利实属不易。我认为人狗婚姻合法化将同此理,终将只是个时间问题。我们现在可以先开启一小步,试论人狗婚姻的合理性,从理论上探讨其可能性。以后逐渐推动人狗婚姻合法化。

本人历来认为同性婚姻应享有异性婚姻之等同民法权利,比如连带健保,共同报税,财产共享和遗产继承等。人们不能只许异性恋放火,不准同性恋点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但据保守派散发的传单上说,其实州法律早已立法保障同性配偶之权利,没必要发原本只是发给异性恋的结婚证,也无必要重新界定婚姻,否则以后同性群体可以利用此新法起诉教会只宣扬异性婚姻。这就搞大了,涉及到宗教信仰自由的问题了。据说现在不少同性夫妻还领养了孩子。更有著名同性夫妇出书大谈养儿经,声称同性夫妇领养的小孩与普通小孩没有区别,反倒是对艺术音乐更有领悟。现在看不出任何性别意识混淆,可推断以后会狗大自咬,成长为异性恋群体中的一员。

我是两个末成年孩子的爹,已习惯遇事从小孩子的角度和利益看问题。要是他们碰上这样的同学肯定会很困惑,会觉得怎么总是两个爸爸或两个妈妈出现,或是把爹叫娘,把看上去是娘的却又叫爹,这太复杂了,解释也解释不清楚。这生孩子本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男人和女人的事,至少岂今为止还和同性夫妇无关。成人自己怎么玩怎么爽无可厚非,别人不得干涉。但我不明白同性婚姻为什么要把第三方的还没形成明确的成熟的性别意识的小孩扯进来。小孩子完全没有能力和心智保护自己,是真正的弱势群体。保护小孩子以防万一远比让同性夫妇觉得爽心重要得多。由此本人反对同性夫妻领养孩子,要生要养可以用自己的细胞去克隆,克隆不出来也就忍了算了,人生总有不完满的地方,不要把无关的小孩卷进来。本人想来想去,出于对自己孩子的私心,还是对同性婚姻合法化投了反对票。等孩子长大了,有机会再投赞成票吧。那时候我手上没有 hot potato 了,你们爱谁谁,但现在还不行。投票结果让我相当惊讶,赞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获得压倒性的胜利。原来世界潮流早已形成洪流不可阻挡,看来我真是孤陋寡闻。我也算是走南闯北的主,二十几年来真没见到几个同性恋,可能周围埋伏着很多地下党。

有人说,你自己生来是异性恋,同性群体也是生来如此的。别人没觉得你怪怪的,你愤愤然个啥。这不就是歧视嘛。我只是说同性恋不一样。我理不理解,对同性夫妻或于我自己都不重要,只要没人妨碍不就得了。认为别人和我不一样就是歧视啊?我还认为女人和男人不一样呢。女人高雅温柔男人低俗顽固,这也是歧视吗。何况我是完全赞同同性婚姻的民法权利。如果一提同性恋与异性恋的不同之处就指责为歧视,这恐怕是反应过度。总觉得歧视无处不在,这其实是自我歧视。

我们现在提出人狗婚姻合法化之可能性,有人可能觉得恶心,还要骂我变态,甚至恨不得揍我,这已经不是歧视而是攻击了。试想,人狗婚姻碍别人事了吗。有人口味重好这一口,那是他们的自由。请告诉我其中差别到底在什么地方。有人说所谓婚姻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狗之间的不算。哈,圣经上还说婚姻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同性的不算。到底信谁的?好,我们也可以重新界定婚姻,但那些重口味的要求把定义放宽到动物界以保障他们的自由和权利,我们该如何办。婚姻定义的绝对边界究竟应定在哪里,由谁定?古人还说名不正言不顺呢。

有人说这是胡搅蛮缠,老大你反对同性夫妻领养小孩,现在多州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你就呼天抢地,打滚骂街,活脱一愤青,说穿了还是歧视。本人的确坚决反对同性夫妇领养小孩,并对已经发生的愤愤然。但愤愤然与歧视并无关系。我对奥巴马当选还很愤愤然呢,因为他空话太多,但我并没有歧视他啊,倒是觉得一少数族裔多当也不错啊,把一直以来白人为上的社会用搅屎棍多搅几次,把一锅汤黑白都搅匀了,真正体现大熔炉的人人平等的精神,这不是很好吗?黑巴马或是白姆尼谁坐庄关系都不是很大,反正有吃撑了没事的国会成天盯着他们屁股是否干净。

既然世界潮流滔滔,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那我们来沙盘推演一下,下一个玩大的会是什么(what is next?)我用我的小脑袋想了半天,觉得下一个大的怎么都会是人狗婚姻合法化了。

人与狗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历史一样久远。据我们所见所闻人与狗的关系比现时的绝大多数夫妻关系更和谐更紧密,而且人狗关系几乎都从一而终,绝少背叛。敝人很多年前就亲耳听过我校一牛人文学博士的惊天之语,"母爱第一,狗爱第二,情爱第三"。当时不少大学生情侣搞爱情惊天泣地要死要活,此高论一出,语惊四座,点醒学弟学妹无数。现在回想,此人眼光犀利。以敝人不算太长的经历来看。这母爱狗爱情爱的排序似乎还真该如此。母爱自然不必说,天下没有比这更伟大的了。本人没养过狗,但养狗的朋友谈起狗经来都眉飞色舞,对自己的爱狗绝对比自己的老公或老婆还了解得清楚关怀得细致,谈起自己的爱狗来也比说起老公或老婆来劲多了。你说夫妻之间猜忌暗斗掐屁股使绊子的例子我们看得还少吗,但我们什么时候看见过人狗闹别扭使性子背叛偷情打官司了?我们见了狗和狗见了我们,双方永远都是高高兴兴的。再举个绝佳的例子,我们要是一时疏忽不小心把老婆和狗关在汽车后备箱,打开后备箱时再看看吧,谁会兴高采烈谁会恶语相向。所以,你是养条狗,还是交个男(女)朋友?。

当然我们人类对狗也非常之友好平等关爱,甚至好过对待别的人。我们人类发动过无数次战争,种族清洗,异族屠杀,这都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杀戮。至今人狗之间还没发生过战争。现在卖狗粮狗用品的商店和超巿一样多,狗生病了我们送到昂贵的宠物医院治疗,比病人上医院还快捷方便,在电视里还有宠物选美大赛,还有人死前立遗嘱把亿万资产留给了自己的爱狗。这些都充分说明狗在逐渐上升到和人一样的社会地位,以后一定会出现部分爱狗取代配偶,一定会出现人狗恋,人狗婚姻。至于有人问人狗会不会有那啥,这个敝人无法预测,那是别人的自由和隐私,也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再说婚姻不一定要有那啥,对吧。

人与人结婚时,誓言都是吹的,当不得真的,一两年后人是物非的多得很;狗对主人的忠诚那绝不是装的,并且至死不变。想想我们对老公或老婆的忠贞能达到狗的一半吗?以后民智开化,总会有人醒悟原来和人结婚还不如和狗结婚!当然这样骂人的不少,也有人可能真就想这样做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要真有人去申请结婚,有好事者弄出一提案要公投,怎么办,我们怎么投票,反对还赞同?

敝人将毫不犹豫地投赞成票。因为人狗夫妻估计不会想到要领养别人的小孩,也不会生出狗仔,不会引发我担心的与自己小孩有关的社会问题。

以前黑白通婚,女人出门去工作,当年也是巨前卫的观念,也曾引起轩然大波。那时有人认为黑人不是人类,是一种只会说话的动物,这和我们要是有一天看见两只猩猩会说点人话,但我们还是认为它们只是动物一样。所以那时白人们买卖奴隶是没有负罪感的,正大光明心安理得,和我们现在去买几只驴子几匹马回来拉犁驮东西也觉得理所当然一样。我们还会在驴马发情期送它们去配种站,解决它们的生理和心理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它们以后生出更多可以干活的小驴小马来。我为什么不厌其烦地扯到驴马?因为当初有的白人就是这样对待黑奴的。 可能当时有一些白人或黑人中的重口味者越过了线,黑白之间搞起爱情来,勇敢地挑战当时社会习俗,成为黑白配的源起。现在看来黑白通婚轻松自如理所当然,但其实来之不易,实乃人们长期奋斗的结果。

其实网上已有不少人与狗结婚的新闻。深圳的一美女不是还跟狗在海边举办了洋式婚礼吗。澳大剩亚不是有小伙娶了狗姑娘吗。当然这些都是娱乐新闻,闹着玩的,但是如果真有一天如果要投票决定人狗婚姻合法化也不是没有可能。

本文绝无把同性婚姻和人狗婚姻相比较或相提并论之意,也绝无意贬低任人,包括任何狗。本文只是做学术探讨。所以不要打我,不要去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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