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死了,中共官员们就怕了?
(2010-07-08 18: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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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据大陆媒体报导,曾经身处高官位置的文强生活奢侈、糜烂,仅其客厅里的水晶灯价值就达10余万元,而且还长期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是六个重庆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按照中共官方的说法,如此“作恶多端的官员,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问题是,杀了文强,民愤就平了吗?非也。现实的情况是:一个文强倒下了,千百万个文强还立在世间;千百万个立在世间的文强,已经、正在引起多少的民愤?中共有能力处理吗?而且有多少老百姓早已对中共的反腐不再抱任何希望?
另一方面,杀了文强,中共其他官员就怕了吗?非也。中共官员依旧是“前腐后继”。仅举一例。三年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因贪污受贿被执行死刑;三年后的今天,药监局副局长等一批官员再次落马,或被双规,或被批捕。如果这次落马的官员在郑筱萸死后懂得害怕,也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了。所以文强之死,也自然不会阻止其他官员腐败的脚步。
是什么原因使中共官员无视“警示”,而要“前腐后继”?
一方面在于官员权力缺乏监督、运作不透明,而且中共大大小小的官员均非民选,而是由某个更高级别领导直接提拔录用的。也就是说,只要一党专政还存在,独立的监督体制就根本不可能建立,中共官员就会利用手中权力不断牟取私利,想从制度上遏制腐败也就成了空谈。在官员们看来,那些被处以极刑的官员很多不过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党内的权力分配规则并没有改变。
另一方面,中共自建政以来,持续破坏传统文化,泯灭良知,这导致中国社会信仰缺失,道德沦丧,追逐利益不仅成为许多普通人,而且成为诸多官员的最高目标。在当今中国大陆,官员通过官倒、出售工程承办权、卖官鬻爵等获取经济利益的比比皆是。
2001 年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贪污受贿案中,共牵涉到地方16个“一把手”,当地卖官成风,形成了市长收局长们的钱,局长收处长们的,处长再收科长的“官场潜规则 ”。而黑龙江省的韩桂芝、马德买官卖官案涉及领导干部900多人,包括多名省级干部,上百名地市级干部。被双规的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据说是花了3000万才当上的。而国家级贫困县河南上蔡县原县委书记杨松泉,更把官位像古董一样明码标价,财政局长40万元;人民医院院长30万元;各乡党委书记6万元至10 万元不等……
官场商业化,必然导致官员劣质化、流氓化、黑社会化。看来,希望官员们在道德上自律,不做这种龌龊之事根本是缘木求鱼。
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中共屡屡的“杀一儆百”却效果甚微?中共官员们真的不怕死吗?非也。看看近年来中共处置的政府官员数量,因为贪腐而“东窗事发”沦为阶下囚徒的不到3%,可见中共反腐是如何的雷声大、雨点小了。在官员们,中共高层腐败不在少数,“上行下效”,自然无可厚非;而且只要在领导集团内部按权力、身份把利益摆平,就一切OK了。因为大家既有了资本,又有了政绩;既合乎了政策,又合乎了法律。而这个利益集团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每个人的利益都与他人紧密相连。
难怪“罪恶累累”、深谙官场腐败内幕的文强也要不断喊冤,并说出了“我要死了,谁也好不了”的恐吓之语。只是文强没有想到的是,既然有人要他死,他就一定得死,否则那个幕后的“利益集团”该怎么办?文强的死换来的是幕后那些人的平安,也许,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强死的的确冤了些。
此外,不少官员们早已为自己想好了退路:贪够了,就移民,免得哪天成为中共的靶子。据北京市检察院公布的数据,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大陆外逃官员人数高达1.6万至1.8万人,外逃携带款项达8千亿元人民币。二十年来,检察机关共批捕26万余人,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达1.6万件。而这个数目迄今依旧是继续攀升。
或许,正是因为中共官员们抱着“上行下效、法不责众、贪够了就移民”的心理而对中共偶尔对官员显露的“狰狞”视而不见,从而“前腐后继”了。如今,五十步与百步之间的贪腐官员已经占了绝大多数。
而在目前社会动荡加剧的情况下,业已丧失了精神上凝聚力的中共,为了维持一党专制,控制百姓,又不得不任由官员贪腐,所以反腐力度也就是小儿科了。
由此可见,中共官员的腐败问题在一党专制下是根本没有根除的可能,不过,毫无疑问,这些官员们组成的利益集团正在成为中共的掘墓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