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回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某个夏天,那个夏天天气特别热,知了整天叫个不停。 高考的日子一天天逼近。寒梅和所有的同龄人一样,为能考上大学而拼搏着。寒梅知道自己不能考不取大学,她是全家人的希望。为什么父亲给她取名叫寒梅,就是希望她不畏艰险和困难,要像梅花一样傲雪枝头,且把春天的希望带给人们。
等待发榜的日子是那样的难熬,时间变得特漫长,终于这一天还是到来了,寒梅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那一年她正好十八岁。省城就是跟小镇不同,班里的女同学个个都打扮得很洋气,寒梅觉得自己比不上她们,心里暗暗自卑。实际上,寒梅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千金,祖上还中过进士,这样家庭出来的她举手投足都洽到好处,再加上两条又长又粗的麻花辫,惹得男生们都情不自禁地要多看她几眼。
大学生活跟高中截然不同,早上起来出早操,晨跑,接着上课,下午除了选修课外,基本上没什么主修课。晚上寒梅基本上都在图书馆看书。这样有规律的生活,慢慢的,寒梅蜡黄蜡黄的脸上有了少许红晕。没有了高考的压力,同学们都在疯传琼瑶的小说。有的同学已经开始谈恋爱。
每晚一熄灯,女生宿舍里的聊天也就开始了,当然,大部分的话题是围绕着男生的。寒梅插不上嘴,她确实跟男生就没什么接触,高中三年跟男同学说话的次数总共加起来也超不过十句。寒梅就像一张没有涂过任何颜色的纸,洁白洁白的。寒梅的业余时间大部分花在读书上,她爱看熊德兰的《求》和《真》,爱看郑万隆的《当代青年三部曲》和《同龄人》,她也爱看琼瑶的小说,也希望自己今后的男朋友像琼瑶小说里的男主人翁那样潇洒帅气,温柔多情
周末的晚上,同学们都三五成群的到别的院校参加舞会,寒梅的大部分周末却是一个人静静地在宿舍里看书。好友诗诗总提醒寒梅青春是不可以浪费的,而寒梅认为把时间浪费在舞会上才是不值得的。趁年轻,记忆力好,应该多多充实自己才对。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就迎来了元旦,学生会为了庆祝元旦排节目,学院艺术团又到各系招学员,寒梅这个文艺委员理所当然的被学院艺术团录取了。在艺术团里,寒梅结识了中文系的伟杰,一个高个,清瘦却结实的男孩。这才意识到女生们常常谈论的那个学生会主席就是伟杰,伟杰不但具有艺术细胞,足球场上也常常看得到他矫健的身影。
庆祝元旦节目里,其中一个节目是十二人组的双人舞,六男六女。排舞的时候,女生们都想跟伟杰搭档,而伟杰却自然地托起了寒梅的手,翩翩起舞。寒梅这是第一次离一位异性那么近,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和身上散发出的汗味儿,是男性特别的味儿。每当伟杰看着寒梅时,寒梅总是回避着伟杰火辣辣的目光。每天的排练使得两个年轻人彼此熟悉起来,有时寒梅也主动同伟杰聊聊天。但寒梅始终是害羞的,还有她与生俱来的自卑,让她觉得自己就是不完美。特别是在优秀的伟杰面前,自己就显得更不完美。可能是白天排练的缘故,寒梅梦到了伟杰,在梦里,伟杰拉着她的手,跑呀跑,可她就是跑不快……
寒梅想,伟杰只有在梦里才属于她,伟杰绝对不会让她做他的女朋友,伟杰太吸引女孩子。元旦晚会那天,六个男生身穿蓝色牛仔裤和与牛仔裤同色的羊毛衫,六个女生身穿白色牛仔裤和白色羊毛衫,寒梅把长长的头发弄卷了,平时不化妆的她一旦化了妆,真的太美了。台下,好多人问跟伟杰跳舞的女孩是谁?怎么从没见过她?
那个时候,希望接近对方,彼此往往从借本书,借盘磁带开始。伟杰和寒梅就这样一来一往地接触了。他们谈论《荆棘鸟》,听齐秦的歌,但寒梅最喜欢的还是听伟杰弹吉他,听他边弹边唱。在寒梅的眼里,伟杰是她见过的最优秀的男孩子。她觉得他的嗓子并不亚于齐秦,童安格。
她两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共同话题的一致使得两颗年轻的心更加接近了。 这种心与心之间被彼此接纳的感觉,使得寒梅开始欣赏自己,别人也看得出爱意写在寒梅的脸上。她也越来越喜欢和伟杰共度时光。
时光悠悠地过着,最美的时光也走得最急,转眼间大学生活就要结束,面临着毕业分配。寒梅分回了小镇,而伟杰留校了。开始他们还常常通信,到后来……
伟杰知道自己不可能离开学院去小镇工作,寒梅也不可能调回省城,就这样,两颗相爱的心不得不分离。
几年后,寒梅嫁给了自己的同事,日子平平淡淡,没有什么大起大落。
多年后,在一次校友联谊会上,寒梅再次与伟杰相遇。伟杰一眼就认出寒梅,一位美少妇。伟杰的眼角虽然多了些皱纹,却仍然抹不掉他的帅气。当寒梅得知伟杰还是子身一人时,她说:“伟杰,可不要太挑剔,也该成个家了。”伟杰说: “不是, 而是...... 还没等伟杰说完,寒梅接着说:“而是没有找到一位可以牵手一生的人,是吧?”天,伟杰倒吸一口凉气,这话我不正要说吗?为什么相隔那么多年后,彼此还是那么默契?
回到家,他写道:
相聚,别离
是你容不下我,还是我不能容你?
我是原来的我,你是否还是原来的你?
是陌路,还是知己?
相聚,别离
伟杰燃起一根烟,他没有吸烟的习惯,可是今天,偶然见到了阔别多年的寒梅,思绪也随着那缕青烟开始恍惚起来……. 那是一个晴朗的九月天,学校召开班委会,伟杰先到了刚坐下不久,就见一位女孩走了进来。脸上带着一丝微笑,而眼睛却不好意思环顾四周,低着头,轻盈地走过伟杰身旁。他似乎随着这股清风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这个味道好熟悉,却又想不起来曾经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曾被这股幽香深深的吸引和陶醉? 这女孩就是寒梅。
九十年代末期,正是出国潮热火朝天的时期。寒梅也加入了申请移民大军的队伍里。前前后后差不多经过了两年多的申请,等待和面试,寒梅一家顺利地踏上了白求恩大夫的故乡。到了加国一切从零开始的生活,把这个从小大家都喜欢说像林黛玉似的,多愁善感的,爱哭的,脆弱的寒梅锻炼得一天天坚强起来。也许是加拿大寒冷漫长的冬季,把寒梅身上的娇气也打磨得差不多了。
30几岁的寒梅在加国又重新上了学,找工作处处碰壁,工作面试起码也经过了20, 30次。工作也换了一个又一个。这样不稳定的生活,每天还得日服一日的继续。白天的忙碌让她暂时忘记思念,故乡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失眠的夜里,记忆才又回到那最初的甜蜜。转眼,又好似已经是上辈子的故事。那些失眠的夜里,故乡的一切清晰得像过电影一般在她脑海盘旋。时间在飞,不知不觉,十年的光阴就这样悄悄流逝。
后记: 女人往往把爱情看作自己的全部,而男人却不同。男人的天更广,他们有事业,而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这可能是传统看法吧?不少年轻女孩有事业,天地宽,视野广,还有多少人把爱情看作生活全部?有了自然很好,没有还有太多的人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