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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多伦多(3)——忘不了

(2010-07-04 17:22:29) 下一个

我们知道不能老住在表姐的家,虽然表姐表示等我们有能力是在搬走。

老公很快找到了一份累脖工。开始了他在多伦多的第一份工作。我们有了自己租来的屋子,这才算是定了下来。

女儿的手遗传了老公的手,十个手指头又细又长,我一直觉得老公的双手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一双男性的手,可是几年的累脖工生活,已经让这双知识分子优秀的手变得面目全非。这让我想起了《北京人在纽约》中男主人公王启明的双手,他的双手是拉大提琴的,后来也因在餐馆打工手变粗糙了。

有人说移民就象是把树连根拔起,再种到另一个地方,我们这俩大一小三棵树就这样种在了多伦多。有人又说,人挪活,树挪死,虽然我们不是树,但也备受摧残。来多伦多半年后,每天早上一起床,枕头上都会有很多掉了的头发。真担心头发全掉光。问了一些老移民,他们说他们才来的时候也有掉头发的情况,是水质的关系,过一段时间就没问题了。不单头发掉,嘴里也常常溃疡,牙周发炎,全身没劲,完全就是水土不服。

当冬天来临时,我也开始想家。白天还好,晚上一睡着,就总梦见自己来在中国,要么就梦到多伦多离中国很近 ,怎么才坐了一两小时的车就到了,然后我就跟家人,朋友述说多伦多如何如何……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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