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性善论的消极影响
(2010-09-08 16: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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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性善论的消极影响
儒家性善论的巨大危害!
儒家人性论
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性与习对举,证明性是先天获得的。孔子倡导的仁,可被视为对人之天赋秉性的一个抽象归纳。因为,仁者,“从人从二,古
文仁从千心”(许慎:《说文解字》)。可知仁是对共同的人的特点的一种概括,是善的。
儒教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三字经》),人生来即是善的。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
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孟子尽心上)。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
“人之初,性本善”是错误的命题。从娘胎里一出生,人就具有妒忌、贪婪等自私自利的趋恶天性,儒生们硬说那是孩子的恶作剧,视为可爱,那是虚伪。
孔子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非圣贤,怎能说自己没有过错呢?一切罪恶起源于不良的动机,先有淫念,才有淫行;先有恨意,才会杀人。罪行是罪,
不良的动机也是罪。人之所以会犯罪是因为人有罪性。人欲(私性)横流,罪恶泛滥,社会充满了罪恶;说社会是恶的、人性是善的、是不合逻辑的(社会由人
组成的)。难道社会不是由人组成的?
1.儒家人性论中复古主义与排外主义
颜渊问为为邦之道,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舜(实行夏朝的历法,乘坐商朝的车子,穿戴周朝的衣冠,采用舜的韶舞作音乐教材(见
《论语.卫灵公》)。
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
孔子说,舜就是个很好的榜样,他什么事都不需要做,就能使天下大治。为什么呢?因为舜是天纵英明,生来就是完美的圣人,他只要顺乎天然的本性生活,
自然就成为很好的榜样,而使得万民景仰,垂范千古了。这就是中华民族的国魂啦!
孔子认为最高典范就是尧舜和周文王周武王。他一味地怀古、恋古、思古、述古、信古、法古、玩古、学古、教古、吃古、卖古、忠古、孝古……凡是古的,就
是好的,而且是绝对的好!为了使中华文化不致消沉堕落,只有一个办法:不许改革,不许创新。如果有人大胆改革创新呢?立刻打压!完全扑灭!
历史不能确证越古越好。譬如:非洲、南美洲原始部落的头领们穿戴着原始手工艺品,娶一群女人、生许多孩子、占最大房子。更为恐怖的是:部落间往往将
对方成员做为食物的。屠戮并吃同类,在动物中也罕见的。
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万物皆备于我矣”;哪需要向外学习?只要尽量修掉后天的沾染的不良习性,让人尽量返回到初生的“赤子之心”本性中去,把
先天就具有的善性给发掘出来。人只要潜心修道,明心见性;是“人皆可以为尧舜”的。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则拜。大舜有大焉(孟子公孙丑上)。又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孟子尽心上)。
大意是:同样是人,但今人不如古人,而且越古越好。子路不如禹,禹又不如尧舜;商汤和周武的德行,是要靠修养身心来勉力行仁的;哪像更早的尧舜,是
天纵英明,生来的圣人,他的美德,完全是出于天性使然,一点不需要后天的努力;五霸的德行,不过是假借仁义的美名为幌子罢了。可见人性是一代不如一
代啊。
孟子曰:尧舜既殁,圣人道衰,暴君代作(孟子滕文公下)。意为:尧舜以后,圣人之道就衰落了,所出的都是暴君了。这样搞下去,国家还有希望吗?孟子说
:要想国家大治吗?有办法!恢复古制,用周文王的典章文物和制度,五、七年的功夫就可大治了。他满足于现有成就,视外国人为野蛮民族,以为自己都是
好的,外国的都是坏的而停滞自误。
雨果说:中国是保存胎儿的绝妙的酒精瓶;黑格尔说,中国是没有时间维度的国家。
2.儒家人性论中的等级特权和双重标准
韩愈提出“性三品”说,把人性分上、中、下三等。孔子把人分为三等:生而知之者,学而知之者,学而不知者。老百姓都属于“学而不知者”,只能遵循“生而
知之者”以及“学而知之者”为他们制定的道德规范。少数人被定为圣人君子,被豁免了作恶的可能性,从而置身于法律和众人之上。这导致了对自己很宽松,
对别人很严厉。
善恶无绝对标准,道德准则随身份等级而定,对等级不同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儒家道德的第一律条就是:尊卑。皇帝用太监,善哉;臣民用太监,恶。天子
用八佾,善;诸侯用八佾,大逆不道。男人多个性伴侣,善;女人多个性伴侣,罪大恶极!
对于一般人来说:“或饮酒,或好财货,或好声色都是“人欲”,必须革除;至于皇帝,“钟鼓苑囿游乐之乐,与乎好勇、好货、好色之心,皆天理之所有,人情
之所不能无者”(朱熹注《孟子集注.梁惠王下》)。这就叫“同行异情”,同样的行为,因地位的不同而不同。
孔子自己“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食壹)而馊,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却要求别人“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士志于道
,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虽然孔子也说“礼,与齐奢也,宁俭;丧,与齐易也,宁戚。”,不过说说而已,他和他的徒子徒孙从来都是不惜铺张豪奢
的。
按身份等级划分出的道德,根本就是反人性的伪道德。儒家规定了人是王权的从属品,把家庭形式化成了一个个缩微的皇权结构。为了强化控制,道德有了一
票否决的大权,俨然主宰人的生死:忤逆尊长可以处死;男女私情沉塘火烧而后快,等等。律条严苛,不过是为了把人身上的绳索紧紧捆绑,使人成为任意驱
策的牲畜。
皇帝和官员不仅是统治物质财富,还要统治人们的精神、情感、习惯,于是他们一级一级的成了道德的掌控者,拥有了道德的解释权,官大一级就是真理。君
子们的言谈举止不能传达出平等的相互尊重;而是传达出有权有势的上等人的霸气。他们的贪婪和残暴必然与道德条文背道而驰,他们自身的道德败坏同他们
满口的仁义道德形成鲜明对比。于是,整个社会从上而下充满了虚妄和绝望,专制和等级就这样完全摧毁了人的尊严和价值。为了在这个等级制的道德架构中
生存,人们就须互相倾轧、仇恨、鄙视、压榨,于是,这伪道德就必然导致人们走向邪恶。礼教强奸正义,假大空厚黑由此渊源!道德成了压迫下属的工具。
由是国人只信任权势,权势成了衡量人价值的唯一标尺,官阶是国人衡量人的价值的首要准绳。而公权力,即使在清庭灭亡近百年了的今天,执政者还把它看
作是自己私有品,居然叫喊:这是我们用鲜血夺来的,你们想要,拿几千万人头来换。
3.性善论导致了虚伪败德
由于性善论,中国人认为通过努力学习就能成为至善、完美的范例;于是“学而优则仕”的官僚们自然便是善的典范;而不学习、不识字或学而不优的的平民百
姓自然成了恶的刁民;于是善良的大人君子们对小人刁民们进行人治就是天经地义;官僚们拥有“刑不上大夫”的特权,不需要监督制约,结果是善良的官僚们
在缺乏监督的状态下,干尽了坏事。为了维护官僚们的“善”的形象,儒生们使出了看家本领——造假。
性善说导致人人说假话,相互吹捧奉承;有一点成就就骄傲自满。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自足自满,飘飘然不可一世。一有问题,都把箭头往外指,都是别人
的错,很少反躬自问,承认自己有错的。于是每个人活在自我中心意识中,任意放纵私欲而不自知。于是不肯认罪,不肯悔改,也不肯接受上帝的拯救。社会
当然一天一天败坏下去。
性善论的伪命题造就高不可及的道德标准,人们只好口是心非、随波逐流,使儒家道德成为一个掩饰人吃人的牌坊,正如朱熹所言:千载之下,大道未尝有一
日之行也。
美国有一项科学测试发现:现代社会中的成年男性平均每24分钟就会想到性。这意味着当种种高尚的奋斗动机、理想由于种种原因遭你抛弃后,性欲,将最终
成为你奋斗的唯一一个不体面、但最强有力的动机。或者说高尚动机、理想仅仅只是幌子;幌子下面,你正在作为性欲的奴隶,自觉不自觉地在受着性欲的驱
使。不让上帝做你的主,情欲必做你的主。
由于儒家的性善论,使得中国人对“性”不敢正视,将“性”掩着、盖着、藏着、掖着;使得中国人迫害女性;使得中国人拥有表面仁义道德,背后男盗女娼的虚
伪。
哲学家黎鸣认为:人的生物性偏于恶,人的社会性是善恶交错,人的精神性偏于善。他以愈是出现得早的事物,其惰性愈大的理论进行计算,从而得出结论是
:人性的90%偏向恶;人性的10%偏向善。他说:西方古代哲人和宗教先知对人性善恶的判别是真实的,中国古代圣人对人性善恶的判别是不真实的,是虚假
的。基因的自私与人的自私是一脉相承的,这种自私性的基础即是生命的自我保存和自我再生。因此,自私不必是恶,但在社会生活中也难为善,不妨说自私
是潜在为恶的基础[原恶]。中国人自古以来,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轻信大人、圣人的漂亮话,实在是受了极大的欺骗。大人、圣人身上的原恶不仅
丝毫不比小民少,而且大人、圣人身上的原恶一旦变成实恶,它所造成的社会灾难简直千万倍于小民。由于原恶的存在,中国圣人所宣扬的克己、礼让的善也
绝大多数是伪善。
4.性善论导向独裁
在独裁体制下,众人的意志必屈服于独裁者的意志,这只有根据性本善的观点才说得通。人性本善,因此每个君主都可成尧成圣,因此众人都要服从君主的意
志,以助君王成圣王。
儒家主张内圣外王,倡导修身。身修好了,家治好了,就可以治国平天下。儒家对统治者持信任态度,对被统治者持不信任态度(民可使由之)。儒家假设掌
权者为“天下为公”的圣贤,对最高权力的控制就没想过;儒家相信“人好一切都好”,关注权力的归属而轻权力的监控。因此,中国2千年间未曾产生过实质性
的分权制衡机制,无独立的司法审查制度(行政司法合一)、无类似于英国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的程序制度。
儒家总是把人群分成好人[君子]和坏[小]人,而好人的最高典范是圣人;这种分类法违背了人人平等公理。儒家把一切文明都归于圣人,让圣人凌驾于社会之
上;完全依赖一两个圣人的精英政治就是特权政治、就是独裁政治、就是少数人合法掠夺压迫平民的政治。
在独裁体制下,众人的自私都要服从君主的自私,结果是大恶。中国的君主专制,结出了大恶之果,自秦至清,离文明越来越远,中国的历史就是奴役的历史
!
斯科特.戈登说:“独裁统治的历史表明,不管统治者最初的意图是什么(善意或恶意),独裁统治都会一成不变地堕落成压迫性的暴政。说到底,对权力的渴
望并不是渴望占有行善的权力,而是渴望占有权力本身。不管权力是由君主行使还是由一个小团体行使,把自己当作格外贤明和善良的人可能是权力最糟糕的
看管者”。
5.崇拜明君清官的人治,忽视法制建设
鼓吹圣人崇拜的儒家学说,诱导人们忽视了当权者作为人与身俱来的弱点和罪性。儒家强调“克己复礼”,只注重个人内在的修行,不注重社会法律制度的建构
,把无限的权力赋予某个人[王]或组织,这是罪人的狂妄之举。儒家不从人的罪性出发,认为人不需要悔改、不需要上帝的救赎,而寄希望于能够“有明君作
主”或者自己救自己,无异于缘木求鱼。
长期以来,中国人对于社会的不合理、对于社会不断的动乱兴衰、对于人生的不幸遭遇和政权所导致的人为祸患,不是从制度层面检讨问题看待问题,而是把
希望寄托在所谓“圣王”、“明君”、“英主”、“清官”身上,极端疏于制度设计!儒教社会认为皇权是善的,因此,皇权不受制约也无法制约。对最高权力的制
约匮乏,贻误了中国法治进程。
儒家一直盼望明君的出现。黄宗羲(1610~1695)在《明夷待访录.原君》的开篇说:“有生之初,人各有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与之,有公
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已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 。此处的“人者”即“古之人君”,他们“兴天下之公利,
除天下之大害”,“毕世之经营者,为天下也”;“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只有天子才能“受命于天”,一切合法的权力都是从
天子派生出来的,天子本身就是黄宗羲所谓“纯粹至善”的化身。在这种论断下,其分权仅因为“缘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其所分仅
为“治事”的权力。而近代的分权乃是分割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即不能有某单个实体独占权力的合法性。可见,黄宗羲的“分权”与近代的三权分立学说相去甚
远。黄把“学校”设计成教育兼议政的机构,以期改善专制政制;在京都“太学”推择当世大儒为“祭酒”,其权力“与宰相等”,每月的初一,君主率领内阁到学
校来听取政事审议,“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不讳”。在地方的郡县学校,也由“公议”来产生学官,每月的初一和十五,学官在学校主持
大会,郡县官必须出席(“不至者罚之”),就弟子之列,接受师生的质询,“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
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黄宗羲期盼的是开明君主的开明专制,绝无否
定君主专制之意。即使对君主的非议,也仅限于“昏君”、“暴君”;未走上法治分权之路。
性善论强化了宗法规则,遏制了独立人格的产生。在宗法伦理社会,身份规则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个人是作为宗族的“零部件”而存在的。表面上看,虽有
过家庭、行会、帮会、僧道等民间团体,但它们通行的都是人身依附规则即个人人格被吸附消溶于集体人格中的规则。个人人格被家族人格吸附,势必造成个
人人格的不独立,不利于民法的发展。在儒看来,法律仅意味着:驭民的工具,而掌权者自身是超乎法律之上的;从而否定了法治。
柏拉图晚年发现哲学王的路走不通,因为人性本恶;他转而主张法治。他在《法律篇》说:“人类的本性将永远倾向于贪婪与自私”,“人们的心灵是一片黑暗
,他们的所作所为,最后使得他们本人和整个国家充满了罪行”;“我们必须作第二种最佳的选择,这就是法律和秩序”。这导致西方思想界敢于自我批判,几
千年来中国儒生们敢批评儒家吗?
6.改造人性
《三字经》开篇即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不仅说人性本善,而且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这使人们幻想通过教育来改造
人的思想,从而达成“乌托邦”大同世界。儒家认为:上等的“圣人之性”先天就善,不需要教育;“中民之性”和“斗筲之性”需要教化、改造,方可臻于完善。
所以,“内王”以“化民成俗”为己任,强制改造人性。孔子把学生看成木头,所以他说“朽木不可雕也”!荀子认为:人就是木头,圣人就是木匠,可以用斧头
去劈去砍;完全否定了人性的先天性基础,堕入了专制怪圈!儒家不容许一个独立的个人自治领域,主张政府行为可以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
从人性至善进而相信人的理性能力,相信人类能掌握规律,相信存在一个完善的社会状态,并笃信为实现这个完善的社会而存在一个至善的万能政府,从而加
强了政府的一元化管理趋势。自戊戌变法以来,儒教的人性善与西方舶来的理性主义结合,更加坚信人力无边、人定胜天、人应该宰制万物、征服自然。既然
人的理性具有如此至上性,对天、对神的敬畏就不复存在,所谓用自然法来约束世间的权力就更无能为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