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年流行杂种,生命不可儿戏 原
(2006-02-23 15:27:42)
下一个
老情人相见分外眼红,早知道是她--林岱羽还带个黄毛杂种,我绝对挎着上海滩的最会装淑女的妈咪,想当初,本公子风流倜傥,一不留神陷进了这柴禾妞的裙子里,多少学姐学妹狂呼可惜,就连自己有的时候都愤愤不平,让这乡下的妞捡了个便宜.
拍着良心说,大学时候的林岱羽真的很一般,所以她也就只能偷偷的暗恋着我,因为那时候的学生会主席身边绝对少不了如花的红颜知己,更何况本公子的开明的爹妈在我还没有出世之前就给俺准备了充分的泡妞条件,之所以那时候选择林岱羽,就是因为感觉总有一群人像狼一样的盯着我,让我紧张的总想小便去厕所,迫于无奈找个只敢偷偷看我的好了,或许那时候总和我装A的孔二小姐拉着一个二等残废眼镜到校门口.
初恋总是甜蜜而苦涩的,只不过时间短了些,里外加起来不到二十四小时,主动的一方都是我,据说孔家那孙女比我还狠,连她大爷的儿子都不放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早晚也是劳燕分飞,何必那么斤斤计较呢,谁也没有想到林岱羽哭的那个委屈,就和尼罗河的水
不免费一样,我真的连她的手也没有拉过,若不然我估计得出人命官司了.这么一哭,反倒把大学毕业的那场酸楚的同学告别式搞的和军事演习似的早聚早散.
这种事情,赔礼道歉不顶用,最好的办法就是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让时间悄悄的过去,其实我还真的不是不在意她,青春期的事,谁能说的清楚.据说她后来去了美利坚,这么多年,估计也忘记了吧.她大大方方伸出了手,脸有一点红,淡妆薄施,朱唇淡描,学生发变成了大波浪,美国的月亮把她脸上的那几颗不鲜艳的雀斑都照的不见了,还真会保养,自信的握手让我好像有手里拿的是她的钱包.
看来这妞的人缘比我还好,老同学来了十多个,都是满面红光,斗志昂扬,好像都是刚从光荣榜上下来的.不过最多的话题好像和从前有些不一样,多了下一代的成长,我这个单身的好像成了孤立的国宝,这些当了爹妈的老同学好像对孩子的爱心也泛滥到了我的身上,本公子被关照的灰头土脸的,当初学生会的主席今天排不上用场啦,时代不同了,老实人都当了爹妈.
黄毛儿子倒是蛮喜欢我,抱着我的大腿就喊爸爸,差点没有让本公子昏过去,旁边的人都笑的没有摔桌子上,她妈倒是不尴尬,这孩子据说就会这么一句国语,见到男的就喊爸爸,女的就是妈,真TMD绝啦,早知道我把我家北北和西西也带来好了,想到这里,在这群爸爸妈妈里面我总算找到了一些当初主席的味道.
林岱羽似乎把曾经和我那段恩怨早就抛到九霄云外,真的让我感叹,初恋时我们还都不懂得什么是爱情,这时间还真的没有什么不可以改变,人还都是从前的那个人,只是这感觉怎么恍若隔世,好像过去和未来并没有什么干系,所以要学会忘记,我点燃一根软中华,靠在沙发角落里面,微醉的看着这些昔日的同伴,从肺里深深吐出一个大大的荒诞的烟圈,林岱羽的儿子用惊诧的眼光直勾勾的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