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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眼目睹的几个从小到大的交通事故

(2013-09-10 22:19:05) 下一个

亲眼目睹的几个从小到大的交通事故


按理说,一个人的直觉是相信自己或朋友经历过的事情。

但凡读过几年书的人,除了直觉之外,还会加上逻辑和统计结果。

今天码个姐妹篇,一篇全是直觉,另一篇全是统计,您按着喜好随便挑。

先来直觉的,四个事故,都到了现场,事后都帮着善后支招和处理,所以有许多有用的细节:


1990 年代的美国中号 Sedan 在 Freeway 被美国小号 Sedan 追尾,撞击时车速大约 20 MPH,人员无伤亡,小车报废,大车损失 500 元以下。

结论:无论什么车,后端比前端要硬,靠着小车的 Crumple Zone, 挽救了两个司机,和大车。


2000 年代的日本中号 Sedan 在 Local 与日本小号 SUV 侧撞,撞击时车速大约 20 MPH,人员无伤亡,Sedan 报废,小SUV 损失 5000 元以下。

结论:重量差不多的情况下,Bumper 高的车占便宜。Sedan 的 Crumple Zone 挽救了两个司机。


2000 年代的美国中号 SUV 在 Local 与日本中号 Sedan 侧撞,撞击时车速大约 25 MPH,SUV人员无伤亡,Sedan 人员受伤,Sedan 报废,SUV 损失 500 元以下。

结论:重量决定一切。两车重量差别大到一定程度,Crumple Zone 也不够了,开始要伤人了。


2010 年代的日本小号 Sedan 在 Freeway 被日本中号 SUV 追尾,撞击时车速大约 50 MPH,两车均报废,到现场时,小车司机已被救护车拉走,大车司机站在路肩上打手机。

结论:如上,再加上一句动能是速度的平方。而且通常总是先将轻的车的 Crumple Zone 用完后,才开始用重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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