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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释读解迷

(2005-06-13 17:45:13) 下一个

“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释读解迷

                                中国人民大学   韩陈其
  

    “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的特殊性、合理性甚至艺术性,是不能够简单地据“形”论“形”而从语法形式上找到充分而满意的解释。唯一正确的释读原则和途径则是:从词汇意义出发,从词汇意义的关系意义出发,从词汇意义的关系意义所形成的意义网络关系出发,才有可能从扑朔迷离的意义网络关系中理清“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的头绪,才有可能提供坚实的认知基础。

一·汉语诗歌语言的文学释读与语学释读

不管是文学家,还是语言学家,还是一般文化人,几乎都对“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杜甫《秋兴》)的释读,怀有极大的兴趣,有人以为这是汉语诗歌语言的一种极致。
在这种诗歌语言的极致中,文学释读,形象、风格、滋味、韵味、意境、意象,众说纷纭,言人人殊。而从汉语诗歌语言的语学释读(为了同“文学释读”对称,有时我们将“语学释读”省称为“语学释读”)着眼,这种诗歌语言的极致,蕴涵着汉语诗歌语言的释读原则和释读途径;在这种诗歌语言极致的释读过程之中,体现了汉语诗歌语言的文学释读和语学释读之间所存在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汉语诗歌语言的文学释读,同汉语诗歌语言的语学释读,以常人(文学家们)所感而言,似乎是两种完全不同欣赏角度的释读。汉语诗歌语言的文学释读,重形象、说风格、玩“滋味”(钟嵘倡)、辨“韵味”(司空图倡)、论意境(王昌龄《诗格》、皎然《诗式》是标志)、绘意象,只能意会,难以言传。汉语诗歌语言的文学释读,一言以蔽之,空灵虚泛,无从把握,无以说清,既可言人人殊,也可人人言殊。司空图提出的“象外之象,景外之景”的诗论,促使汉语诗歌语言的文学释读,变得更加空灵虚泛,更加无从把握,更加无以说清。今人袁行霈等《中国诗学通论》的意见可作为一种典型代表:“事实上,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通过对不同意境的描述来展示不同风格类型,也正是他‘象外’之说的具体应用。因为对某种诗歌风格来说,主要就是指某种意境的美的类型。人们对于风格得把握,也就是通过对意境的领悟而得到的一种总体的审美印象。如雄浑、冲谈、自然、高古、劲健、豪放、飘逸、旷达、精神、流动等等风格概念,就都是这种总体的审美印象,这些印象是既形象又抽象的,往往只能意会,难以言传。” 而我们认为,语学释读的水平决定了文学释读的水平,汉语诗歌语言的文学释读的正确性、精彩性、认可性,往往取决于语学释读的正确性、精彩性、认可性,,语学释读的任务就是说明文学释读的“象外之象”的连接关系,语学释读的任务就是说清文学释读的“景外之景”的方位关系,语学释读的任务就是使文学释读摆脱以至解脱“只能意会,难以言传”的历史和现实的困境和窘境。

二·“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 的古今释读
   
对“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的释读,往往是文学释读或半文学释读、半语学释读,但是,一直没有解决问题。近年来,台湾学者尝试纯语学释读,取得了一些进展,这是值得注意的。
在杜诗中,大约没有比“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这两句诗更能引起语言学家重视的了。这是一种特殊的耐人寻味的诗歌语法形式。这种特殊的诗歌语法形式,似乎不能依通常顺序的词序组合成句,然而,却产生了异乎寻常的诗境和出人意表的表达效果。感慨赞叹者有之,混沌莫名者有之,如何去作合理而科学的解释,却一直在探讨之中。
张永言《训诂简论》认为:两句应是名词谓语句,即“香稻 | 啄馀鹦鹉粒,碧梧 | 栖老凤凰枝”,等于说“此香稻乃鹦鹉啄馀之粒,此碧梧乃凤凰栖老之枝”,极言其名贵,不同寻常。因为这样的诗句不宜用判断词,所以只能采取这种句式。杜句只不过把“鹦鹉啄余”,“凤凰栖老”分别倒装为“啄馀鹦鹉”,“栖老凤凰”而已。如果把这两句看作动词谓语句,解为“鹦鹉啄馀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那就未免颠倒过甚,也未必合于原意。                                           
其实 ,张永言的说法不是首创。清人顾宸《辟疆园杜诗注解》认为:“旧注以‘香稻’一联为倒装句法,今观诗意,本谓香稻乃鹦鹉啄馀之粒,碧梧则凤凰栖老之枝。”类似清人顾宸之说,后人及今人袭用者尚多。清人何化南、朱煜同《杜诗选读》认为“香稻则鹦鹉啄馀之粒,碧梧乃凤凰栖老之枝。盖举鹦凤以形容二物之美,非实事也。有谓作倒装云云者,非是。” 类似清人顾宸、何化南、朱煜同之说,后人及今人袭用者尚多。
叶嘉莹《杜甫秋兴八首集说》认为:“盖诗歌原以所表现之情感意象为主,情感意象既得之矣,则文法句法之为我所用,自可左右逢源,何必拘拘辨其为顺为倒,若杜甫此等句法,为后世开无数法门,下而於今日之现代诗,似亦可自其中寻绎得一线渊源也”。 叶嘉莹所谓“文法句法之为我所用,自可左右逢源,何必拘拘辨其为顺为倒”云云,则以“不辨”为“辩”,似乎说了什么,其实,似乎什么也没说。
最近,台湾中正大学中文系竺家宁先生,从所谓“移位变形”(即转换生成)理论出发,对“香稻啄馀鹦鹉粒”作了全新的解释:“这个句子是由‘鹦鹉啄稻粒’变来的。杜甫如何为这句话进行加工的呢?首先,他在‘啄’后加上补语‘余’,在‘稻粒’前加上定语‘香’。然后,再经过两次移位变形:把‘ 啄馀’后移至‘香稻之后’,把‘鹦鹉’后移至‘啄余’之后,形成了‘诗的语言’中的‘走样句’——香稻啄馀鹦鹉粒”。    
为了便于解读,我们将上述移位变形的过程图示如下:
      前提句——鹦鹉啄稻粒
      整补句——鹦鹉   啄馀    香稻粒
      变形句——鹦鹉           香稻啄余        粒
      走样句——               香稻啄余  鹦鹉  粒
“移位变形”,看样子是振振有辞,井然有序。然而,这前提句——“鹦鹉啄稻粒”以及整补句——“鹦鹉   啄余    香稻粒”,是否合理而真实的存在,历来就有疑问,如清人江孟亭《杜诗集说》认为“诗意本谓香稻则鹦鹉啄馀之粒,碧梧乃凤凰栖老之枝。盖举鹦、凤以形容二物之美,非实事也。若云‘鹦鹉啄馀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则实有凤凰、鹦鹉矣”。今人张永言也是这么认为的“如果把这两句看作动词谓语句,解为‘鹦鹉啄馀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那就未免颠倒过甚,也未必合于原意”。而进一步看,这“变形句”——“鹦鹉 香稻啄余   粒”,是否是最后的“走样句”—— “香稻啄余  鹦鹉  粒”的必然的先行底层句,也未必可知,更何况这“变形句”——“鹦鹉 香稻啄余   粒”,似乎比最后的“走样句”—— “香稻啄余  鹦鹉  粒”,更加走样了,更缺乏可解释性。因此,作者所构拟的“杜甫如何为这句话进行加工的”过程,大约应该是不足采信的。依照诗歌创作常识而言,诗句的组成大约是语义相关或相通的若干义块的看似漫不经心而其实是诗化而艺术的选择所形成的。

三·汉语诗歌语言的语学释读原则和途径

汉语诗歌的语言形式,如何释读,释读的原则和途径是什么,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重大理论课题。而解剖“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之类的特殊语言形式,则更有助于接近问题探讨的本质。
语言的终端在语义,语义的理解和实现在语境。汉语诗词的语言精髓表现在于意象,而意象是由视觉类具象、听觉类具象、触觉类具象、嗅觉类具象、味觉类具象、动觉类具象、错觉类具象、联觉类具象等各种具象组合配置而形成的。具象的组合配置,说到底,就是由各种语义关系构成各种语义关系网络,从而形成所谓的“意象”。因此,汉语诗词的“意象”释读——尤其是汉语诗词中诸如“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的复杂的“意象”释读,更是在于语义,而语义的理解又在于语境,在于从语境中寻绎出由各种语义关系构成的语义关系网络。
从语境中寻绎出由各种语义关系构成的语义关系网络的前提是:必须理清汉语的词义系统,必须理清汉语的词义系统结构的关系,必须理清汉语的词义系统结构中的词义单位,必须理清汉语的词义系统结构中的词义单位之间的关系。当然,这一切应该是语言学家的任务。
韩陈其先生在20世纪的最后一年在比较古今各家论述的基础上,对汉语词义结构(类型)提出一个能够反映汉语面貌的、客观的、科学的、综合的看法。韩陈其先生的汉语词义结构(类型)共分三大层次:词义结构的第一层次(表层义)是词的概念义(有人称作理性义、静态义、备用义、储存义),是辞书解释的主要对象,而概念义之间也存在着远远近近、虚虚实实的联系或关系。词义结构的第二层次是隐性词义,即传统所谓“语法义”,而语法义除特殊情况和特殊辞书外,一般情况和一般辞书是不予解释的。词义结构的第三层次是词在正式进入话语交际后产生的各种各样各形各态的语用义,在汉语中,这语用义则可细分为:社会义(背景义)、语境义、组合义、感染义、放射义、声貌义、借代义。虽然,现代语义学理论和流派层出不穷,但似乎有一个共识,重视语用,重视语用义。什么是词的意义?“词的意义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路德维格·维特根斯坦的格言已成了语义学的名言,由此可见语用义在词义结构中的重要性和终极性。对语用义——社会义(背景义)、语境义、组合义、感染义、放射义、声貌义、借代义——的认识水平和掌握程度,关系到对汉语诗歌语言形式释读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汉语词义单位,是汉语学界研究的重点和难点,然而,至今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富有实用意义的成果。韩陈其先生在对汉语词义结构(类型)提出了一个客观的、科学的、综合系统的基础上,对汉语词义单位作出了全息的全新的阐释。而这种全息的全新的阐释,与汉语诗歌的语学释读息息相关。
汉语词义单位,韩陈其先生认为,可按其不同性质和功用分为以下5种单位:
一是辞书性单位,各有义项和义位两个相关单位,义位是无限的,义项的选择是有限的。
二是理论性单位,各有义点和义系两个相关单位,义点是话语性的、动态性的,无限的义点构成有限的义系。义点的无限,不等于义位的无限,因为话语性的、动态性的、非可视性的义点,转换为固定为辞书性的、静态性的、可视性的义位,是要受种种条件制约的。因而义位的无限性,同义点的无限性,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三是结构性单位,各有素义和义素两个相关单位,素义即语素义,素义串词的研究是计算机语言学研究的重点。义素是构成义位的最小语义单位,然而由于义素研究所应用的单位是非义素性的,因而在认识范围上有极大的局限。
四是化学性单位,各有元语和元义两个相关单位,元义的概念相当于化学物质中的元素,元义是构成汉语词义库的最基础、最重要的单位,元义所对应的是元语,这也是计算机语言学研究的重点(参见林杏光《词汇语义和计算语言学》)。
五是物理性单位,各有义类和义场两个相关单位,义类是一个十分古老的汉语词义单位,义场是由西方新近输入的借用的物理学单位。
我们认为,在对汉语诗歌语言的语学释读中,不同的词义单位,分别具有不同的释读指向和释读功能:有的词义单位,同诗歌的字词释读相关;有的词义单位,同诗歌的章句释读相关;有的词义单位,同诗歌的意蕴释读相关;有的词义单位,同诗歌的主旨释读相关;有的词义单位,同诗歌的意境释读相关;有的词义单位,同诗歌的整体风格认识和把握相关(此种观点将另文详论)。

四“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 的语学释读

“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之类的特殊语言形式,其存在的合理性甚至艺术性,大约是不能够简单地从语法形式上找到充分而满意的解释。
我们认为,对待“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之类的特殊语言形式,唯一正确的语学释读的原则和途径则是:从词汇意义出发,从词汇意义的关系意义出发,从词汇意义的关系意义所形成的意义网络关系出发才有可能理清“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得以存在的合理性甚至艺术性。
我们认为:“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各词在语法义、理性义、语用义上具有若干可供联想的“义点”,而各“义点”从而构成各种语义关系,而各种语义系从而又构成各种语义关系网络。而由各种语义关系构成的语义关系网络,为理解和释读“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之类的特殊语法形式,提供了坚实的认知基础。
而就“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的具体词语而言,有的无须解释或无须赘释,而有的则须详加解释。如“香稻啄馀鹦鹉粒”,三个音顿构成三个“义块”(语义板块)——“香稻”——“啄馀”——“鹦鹉粒”,“香稻”——“啄馀”则属无须解释或无须赘释,而“鹦鹉粒” 则须详加解释;又如“碧梧栖老凤凰枝” ,三个音顿构成三个“义块”(语义板块)——“碧梧”——“栖老”——“凤凰枝” ,“碧梧”——“栖老”则属无须解释或无须赘释,而“凤凰枝” 则须详加解释。换言之,“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其特殊性,合理性、艺术性、疑难性,主要在于对“鹦鹉粒”、“凤凰枝”这两个疑难“义块”(语义板块)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显然“鹦鹉粒”、“凤凰枝”这两个疑难“义块”(语义板块)具有歧解,而歧解正是诗歌艺术的焦点。
先看“香稻啄馀鹦鹉粒”内由各种语义关系构成的语义关系网络:
“鹦鹉”同“啄”,这是主体和动作行为的关系;
“啄”同“香稻”,这是动作行为和客体的关系;
“香稻”同“粒”,这是客体和其性状的关系;
“香稻粒” 同“馀”,这是数量和客体的关系;
“香稻粒”同“鹦鹉”,这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鹦鹉”同“粒” ,这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这是一个既有语义层次关系也有语义网络关系的模式,其语义层次关系和语义关系网络可图示如下:
  “鹦鹉”——“啄
               “啄”——“香稻”
“香稻”——“粒”
  “香稻粒” ——“馀”
“鹦鹉”———————————————“香稻粒”——“鹦鹉”
                                                “鹦鹉”——“粒”
非常明显,从语义层次关系和语义网络关系来看,“粒”——“鹦鹉”,“香稻”——“鹦鹉”,“香稻粒”——“鹦鹉”,三组形式,异“形”同工,本质上高度一致:一是客体,一是主体,客体、主体,相依相存,相容相显。因此,才会产生“鹦鹉粒”; 因此,才会产生“香稻啄馀鹦鹉粒”;因此,才会产生对“香稻啄馀鹦鹉粒”的歧解:既可以理解为“鹦鹉啄馀香稻粒”,又可以理解为“香稻乃鹦鹉啄馀之粒”;即,既可以释读为“鹦鹉啄馀香稻粒”,凸显“鹦鹉”作为主体的意象特征(语义特征),又可以理解为“香稻乃鹦鹉啄馀之粒”,凸显“香稻”作为客体的意象特征(语义特征)。否则,如缺乏这些内在的语义层次关系和语义网络关系,那么,“香稻啄馀鹦鹉粒”,则成了毫无意义的无法理喻的文字游戏了。
再看“碧梧栖老凤凰枝” 各词在语法义、理性义、语用义上具有若干可供联想的“义
点”所构成的语义关系网络:
 “凤凰”同“栖”,这是主体和动作行为的关系;
“栖”同“碧梧”,这是动作行为和客体的关系;
“碧梧”同“枝”,这是客体和其分事(part)的关系;
“碧梧枝” 同“老”,这是客体和其性状的关系;
“碧梧枝” 同“凤凰”,这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这也是一个既有语义层次关系也有语义网络关系的模式,其语义层次关系和语义关系网络可图示如下:
  “凤凰”——“栖
               “栖”——“碧梧”
“碧梧”——“枝”
  “碧梧枝” ——“老”
“凤凰”———————————————“碧梧枝” ——“凤凰”
                                                 “凤凰”——“枝”
显然,“碧梧栖老凤凰枝”犹如“香稻啄馀鹦鹉粒”,从语义层次关系和语义网络关系来看,“碧梧”——“凤凰”,“碧梧枝”——“凤凰”,“枝” ——“凤凰”,三组形式,异“形”同工,本质上高度一致:一是客体,一是主体,客体、主体,相依相存,相容相显。因此,才会产生“凤凰枝”; 因此,才会产生“碧梧栖老凤凰枝”;因此,才会产生对“碧梧栖老凤凰枝”的歧解:既可以理“碧梧栖老凤凰枝”,既可以理解为“凤凰栖老碧梧枝”,又可以理解为“此碧梧乃凤凰栖老之枝”;即,既可以释读为“凤凰栖老碧梧枝”,凸显“凤凰”作为主体的意象特征(语义特征),又可以理解为“此碧梧乃凤凰栖老之枝”,凸显“碧梧”作为客体的意象特征(语义特征)。否则,如缺乏这些内在的语义层次关系和语义网络关系,那么,“碧梧栖老凤凰枝”,则也成了毫无意义的无法理喻的文字游戏了。
然而,须要注意的是,“香稻啄馀鹦鹉粒”和“碧梧栖老凤凰枝”的特殊性,在总体上虽然具有共性,但深究起来也有若干些微差异。从语法上看,“栖老”和“啄馀”都是一种结果补语,但是,动词的性质的差异导致了结果补语同动词的意义关系的不同:“栖老”——栖而至老,“啄馀”——啄而有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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