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奔涌

一个不断选择的世界,得失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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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4 06:28:16) 下一个

           现在每天都爱去楼下巴刹的一家菜摊买菜。摊主和我的关系很好,买菜时都会热情打招呼,有时还会聊些家常。我们相处的如同老朋友一般。这份好心情是谅解带给我的。 我第一次去这家菜摊买菜时, 因为摊主进菜的品种较多,选择面较广,所以买菜的人比较多。摊主的老母亲也来帮忙收钱。我买了一元钱的菜,递给摊主母亲一个一元钢崩,摊主的母亲将钱放入口袋。我拎着装着菜的袋子,又浏览了一遍菜摊上的菜,确定没有遗漏需买的菜后,转身准备离开。 这时摊主喊住了我,问我的菜有付钱吗?我忙指着她的母亲说:“我有交过钱,你母亲把我的一元钱放进口袋里了。”她的母亲摇了摇头,一脸茫然的说:“我不记得了!”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钢崩,里面有一些一元钱的硬币。我整个人一下楞住了。就算我从这些硬币中认出我付的硬币,可也无法证明那是我付的。菜摊买菜需要的是信任,无法象超市一样以收据为证。 前几天,在另一个摊位上我看见一位大妈在我前面挑了很多菜以后转身就走了。我以为她是卖菜的大娘认识的小贩。(许多小贩买菜当时不付钱,月底结账。)可等到卖菜大娘跑出摊位去找不见踪影的买菜大妈时。方才明白那位大妈是买菜不给钱的小偷。心中痛骂这个小偷没良心,满头白发的卖菜大娘靠卖菜挣点钱多不容易。做小偷也应该有职业道德,应该去偷为富不仁的有钱人的钱。我对劫富济贫的小偷还是很欣赏的,对没品的无良小偷十分痛恨。 我从来未想过我会有一天居然被当成没品的无良小偷。对这种品德上的质疑,让我非常气愤。在摊主怀疑的目光中,我压着怒气转身离开,心中发誓再也不来这家菜摊买菜了。每次去其它菜摊买菜,见到那家摊主我总有些余怒未消。        摊主的母亲同我住同一栋楼,经常上下楼会遇见。每次见到她白发苍苍微驼着背,不停的为生活忙碌着。一年下来, 我的气恼渐渐消了。 年龄大了,记忆力下降是很正常的,她并不是有意的伤我。我也有老的时候,当我因记忆差与人发生误解时,很需要别人的体谅。我心中的结解开了。我开始有去 她们的菜摊买菜了,后来和摊主还成了朋友。 以前因为记恨,我去别的菜摊买菜,一见的那位惹我生气的摊主,我就不开心。回到家中也是好一阵心情郁闷。自从想开了之后,去菜摊买菜成了一件快乐的事。 记恨一个人比喜欢一个人不容易。喜欢一个人是一种习惯。记恨一个人是用以前的不愉快不断的提醒自己 让自己的现在也充满了不愉快。记恨的最终结局会让自己很辛苦。人们相处时多些换位思考,多些体谅会让我们的生活更愉快。

(二) 
 在我小的时候, 年的声音是鞭炮的声音。年的味道是云片糕的味道。过年的几天对我来说是一年中最快乐,甜蜜最令我无限期盼的日子。小的时候,被父母寄养在乡下亲戚家。亲戚和周围朋友家的日子若按现在的贫富标准来分应会被划入贫穷。一年难得吃几次肉,水果是奢侈食品,糖果是可望不可及。可在当时因为大家都不富裕,很少听见大家对穷日子的抱怨。每天过的乐呵呵!过年时家境再差,也会买串鞭炮在年三十时炸来听个响,让自家过个热闹的开心年。那时候的鞭炮不像现在的鞭炮那么火药味十足,声音没那么惊天动地。因为大家的经济不太好,买一两串鞭炮的人家居多,集中的在三十晚上放。三十晚上仿佛约好似的每家门口都奏响了新年曲,每家都传出过年的声音。这声音虽有着强大的暴发力,但决不让人震耳欲聋。 鞭炮炸完后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火药的味道。这种特殊的味道即便已经消散在空气中了,我仍然会沉浸在那种气氛中久久不愿回神。淡淡的火药味滢绕在心头让我迷恋,雀跃。那时鞭炮的品种比较单一,每家买的数量也很少,很少听见有被炸伤的传闻。 长大后鞭炮的声音对我来说变得越来越不愉快了。厂家推出了火药味十足的新款的鞭炮种类也越来越多,鞭炮的杀伤力越来越大。大家手里的钱多了,每家买这种火气大的鞭炮的量也大增。 我被过年几天中无时无刻都可能出现的震耳欲聋的鞭炮声折磨的苦不堪言。心中庆幸自己没有心脏病,高血压之类 的问题。鞭炮象一个无形杀手把很多年轻人炸伤入院,不少有心脏病的老人吓病住院。当我听说政府规定过年禁放鞭炮时,心情是复杂的,即失落又开心。小时候恰到好处的热闹的,温馨的鞭炮声永远让我怀念。现在让人心惊肉跳,狂燥的鞭炮声让我心升惧意。 年的味道是云片糕的味道,家乡的习俗是过年要给小朋友吃云片糕。祝愿小朋友快快长高,长大,成为有用之人。小时候,我被寄养在亲戚家,亲戚家的家境不好,一年到头每天除了饭菜,基本上未吃过其它食物。过年能吃上云片糕对我来说是一件相当幸福的一件事。甜甜的,糯糯的,松软可口的云片糕让我吃出了年的快乐。云片糕和年的味道划上了等号并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 长大后回到自己在城里的家过年,很少有机会吃到云片糕了,偶尔有时吃到类似的糕点也失望的发现没有了当初的味道。心中责怪自己一定是自己美味的食物吃多了,把自己的口味养刁了。有一年我回老家过年,又吃到了云片糕,惊喜地发现,味道依旧,仍是我心中的那种幸福的年的味道。我对老家人讲出心中的困惑。老家人骄傲的说家乡生产的云片糕是最有名,也是最美味的。之所以在其它地方很难吃到这么美味的云片糕,是因为越新鲜的云片糕越好吃。 来新加坡之后,孩子习惯了四季皆夏的天气。虽然每年都有回国,怕孩子因天气冷生病,我总是把时间选在夏天。没有带他回老家过过年。现在过年时,每当我想起年的声音和味道,一股留恋之情久久挥之不去!

 

                   1

 家中的碗碟的个数在我的不小心之下日渐减少。想当初家中的碗碟倒也颇多,有一日打扫卫生时,看见平日里用不上的碗碟,全都落了一层灰。见着有一点心烦,  未加思考,就随手将下岗的碗碟一股脑全都送给了朋友。事实证明,不动脑子做事之后紧接着悔不当初就会来敲门。我忘记了陶瓷是消耗品,特别是在我这种粗枝 大叶的人的手中消耗的尤其快。家中的垃圾桶两个月就回收了三个残缺不全的碗碟,剩下的幸存者也是伤痕累累。不是这边多了一条疤就是那边多了两个缺口.。看来买碗已经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任务。
       在我自己划分的工作范围之中有几类是属于自己应独立完成,不可勉强家人帮你购买。厨房用具如,锅碗瓢盆。日常用品牙刷,牙膏之类,每天的菜,都在我的工作职责之内。不可以劳烦老公。自认为是一个很有职业道德的家庭主妇。本人一向的宗旨是若你实在很想买些本应我买的东西,我也是很欢迎的,毕竟成人之美是我的美德。老公对逛超市比较感兴趣,尤其对买价廉物美促销商品是情有独钟。买东西对我来说只是家庭主妇的责任尔非兴趣。经常自恋的认为应该是我人品超好的关系,老天爷送了一个性格能和我如此互补的老公。因家有贤夫所以很多日用品还未到非买不可得时候就因超市促销而买回来了。及于家庭主妇的职业操守,我从不要求老公帮我买东西,皆是自动自发。对于他这种与生俱来的自觉性,我是由衷的欣赏。
         现在的问题是我不想买碗,希望能在不违背职业操守的准则之内让老公去买。要知道七八个大瓷碗那得多沉呀。当然三四次买回来也是拎得动,对于我这个一个星期也不愿去一次超市的人来说那也实在是太麻烦了。我若直接让老公买回来,依他憨厚的个性肯定不会反对,但心中对自己的这种惰性一定会强烈鄙视,自己心中的坎迈不过去,为求一个心安只能另想办法。本着助人为乐的精神,我跟老公说如果在超市碰到有买两个洗涤剂送两个大碗可以买。家中所有的碗碟都是在这种促销中成双成对进家门的。我这是成全他爱买促销品的嗜好,同是暗示不是我懒不买碗,是为了省钱等促销了才买。我为自己这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得意了半天,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懒还是不能偷。超市拒绝和我配合,我等的脸都黑了,它的促销还未出来。终于老公对我说你自己去买碗吧。在漫长的等促销的过程中,心中已经认命的接受现实,一点也不挣扎了。
        当我们不再逃避困难时,立志解决掉它时,心中反而有一种轻松感。觉得我被促销折磨太久 精神上的损失和肉体上的疲劳严重不成比例。现在我是自动自发的想快一些把碗赶快买回来。人不能懒惰,到最后是懒了身体烦了心,得不尝失。我终于盼到拜天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去逛街,心中的终极目标是买碗。到了商场我们兵分两路,老公陪儿子去玩具部看玩具。
          我去商场自由行。不久就看见了一排排大小不一,颜色鲜艳,图纹 精致的碗碟象阅兵仪式上的士兵般整齐的摆在货架上等人挑选。我在精挑细选之下买下了五个大碗。三个小碗。任务完成了去玩具部找儿子买些年货回家。在回来的车上,我炫耀的拿出新买的碗边给儿子看边夸。这塑料碗又轻又美又不会打破很耐用,只有一点,喝牛奶,美禄的时候千万不能放在微波炉中加热。儿子在这方面比我细心,也只有他才去用微波炉热牛奶,美禄。对于我这个粗心大意的人来说要记住这件事是苛求,我很难做到。好在这个灾难与我无关。我是满脸轻松。
        儿子拿着碗看了看,用平缓的语调很好心的提醒我,以后装剩饭剩菜的时候不能用塑料碗,因为要放入微波炉中加热。听了他的建议,我如曹雷电击中一般,傻眼。对自己粗心的杀伤力,我从不怀疑。心中唉叹,为了家中的微波炉的使用寿命着想,我决定回家后将塑料碗束之高阁,只是在请客的时候才让它们重见天日。我要在赶紧买两个瓷碗回来应急。买塑料碗是一劳永逸,这个劳是费心劳神,我的心神库存量极少,耗不起。逸只是不会打破尔已。买瓷碗也是一劳永逸,这个劳是出点苦力。在我可承受的范围之内。这个逸可是省心,安心。都用瓷碗,微波炉是安全的,能不安心吗?吃一堑,长一智。下一次买东西,想问题要周详一些。
 2
         一个星期天,吃过中午饭闲来无事,跑去牛车水感受过年气氛。踱步到了一家新开张的山东面饼摊,烤饼的香味扑鼻而来,双脚挪不开步了。肚中饱饱,可馋虫上身让我的食欲战胜理智。
         不知是不是店家生意太好,以致烤饼供不应求,那个大大的托盘中只留下了一个孤苦伶仃的小肉饼。我向店家要了一个肉饼,一个素菜饼。素菜饼需现做,要等几分钟。站在一旁欣赏着店家忙碌有序的身影一点儿也不无聊。就在我耐心等候之际,有一位打扮入时的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走到我身边。开口向店家点了一个肉饼。店家向她耐心解释盘中的肉饼以经被我买下,她若要的话需现做,要等个五分钟。小姑娘听了扬了扬眉,歪着头看看我问道:“你的饼是一个一个拿,还是两个一起拿?”我有点怀疑是不是我的智商不够,这对我来说好象是一个费解的问题。不得不承认我是真的分不清这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只好随口 敷衍道:“两个一起拿。”心里想我买了两个饼,当然要两个一起拿。这个问题应该无任何悬念吧。
        小姑娘听了我的话表情很满意,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指挥着店员说:“把那个肉饼给我,她反正也要等素菜饼,你可以现在给她做一个肉饼,两个饼一起烤,也不会多等几分钟。”我真的很迟钝,直到现在我方才明白原来两个一起拿是这个意思。我不得不佩服她条理清晰,指挥若定。可是她会写“尊重”两个字却不了解它的真正的含意。我被她的无礼,无视彻底激怒了。
         怎么说这个肉饼也是我买的,定它的去向也应该由我来决定吧。我不记得有把主权下放给她。我自认为是一个心性温和之人,和人相处还是比较容易讲话的。别人让我一寸,我会她让一尺。若是她有礼貌的和我有商有量,我一定会把饼让给她。我不赶时间,再多等一会儿也没关系 。面对她冷淡的表情,理所当然的态度我实在没有助人为乐的热情。现在的孩子集千般宠爱于一身,视别人的帮助为理应如此,好象整个地球都在为她旋转。这种自我的个性迟早有一天回让她碰壁。年纪小受一点措折不是一件坏事。经一事,长一智。
        店员看着我在等我的意见,我看着店员微笑的摇了摇头:“这个饼我已买下,不准备让给她。”小姑娘生气的在走开了。我衷心的希望她能领悟,要得到别人的尊重自己一定要学会尊重别人。看见别人家小孩的缺点,防患于未然我决定回家也要给自家的儿子上一堂关于“礼貌”的课。 
 
3

 
 
事实胜于雄辩 2010-01-26 17:04:45 

           老公对我买的钱包一直颇有微词。在他的眼里,那个又大又重的钱包怎么看怎么怪。对我能喜欢这么一个红艳艳的怪物觉得不可思意。平日里 我对老公的批评一向保持沉默是金,他没有感受过它的实用性,我说什么都惘然。夏虫不可语冰。只有亲眼见证了它的好处,他才会明白般配是留给外人看得,实用是留给自己享用的。我的钱包不是那种让人一见钟情型的,而是日久生情型的。
        当初在商场看见它时,真觉得它过于夸张的广告色不是那么养眼。好在当我发现了在它耀眼底色下印染的一朵朵精致的玫瑰花生动细腻,我马上原谅了它那媚俗的色调。谁让咱骨子里是一名花痴呢。就因为这娇艳的火玫瑰让我决定要把它迎进家门。
        朋友相处久了才知道人品的好坏,物品用久了才能体会性能的优劣。在它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我为当初的英明决定沾沾自喜。我的钱包不但具有基本功能,装钱,还具备小提包的功能。装个笔,钥匙,小笔记本都不在话下。我生性懒散,出门讨厌背包。现在一举两得让我称心如意。
        可能是爱屋及乌的关系,它那炫耀的火红现在在我眼中是红的恰到好处。比十字路口的红灯还要醒目。无论把它丢在哪个角落里都很抢眼,容易发现。对乱丢东西的人来说包括本人在内,这个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钱包个头大,握在手中存在感强,不易丢失。对我这个丢三拉四象家常便饭一般容易的人来说,这个优点极其重要。通过相处我对钱包的革命感情日渐深厚,出门捏在手中形影不离。
      新年快到了,拜天,全家兴高彩烈的出门准备买一些年货。计划,我到了商场先自己去逛一下服装店。老公陪孩子去玩具店看玩具。玩具对他的吸引力是很大的,可以安静的研究一个多小时也没有问题。我逛完服装店再找他们汇合,一起去年货市场买食品。(买食品是老公和儿子的共同嗜好,本人不排斥但也谈不上喜欢。每次看见他们兴致勃勃的挑选着食品脸上洋溢着笑容,我那一丁点的不喜欢早就烟消雾散。一副好心情生动的刻在我的脸上。他们挑选的食品严格的意义上应该叫零食。对身体是弊大于利。但看在好心情的份上,全当买的是精神食粮。)喜欢逛服装店是大多数女性同胞的一大嗜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亦不能免俗。
      老公被我安排去玩具店陪儿子看玩具。以前我是拉着他们一起陪我逛服装店。为了以示公平,我都是在陪儿子看过玩具店之后再去逛服装店。每一次皆是精神饱受摧残,他不耐烦的催促如魔音穿脑,让我无心再逛,早早打道回府。事实一再的向我证明,在某些事上父母和孩子之间没有平等。非原则的小事,咱做娘的怎么能跟儿子斤斤计较。就只能委屈一下孩子他爹陪孩子去玩具店。对老公的这种自我牺牲精神我是一直觉得很窝心。
      在等车时,老公特意体醒我,问我手机有没有放在背包里。我平时都赖在家中不愿出门,所以没有养成带手机的习惯。在家中,我手机的功能 已经退化到只剩早晨闹铃喊我起床。因为今天兵分两路,需要用手机来保持联系,所以老公是一再交待。对迷糊又懒散的老婆他只能不厌其烦,就此优点本人一直心存感激。
      下车了,唯一的背包是留给儿子的,里面装着他的外衣和水。我从包中摸出钱包又在找手机。老公在一旁满脸关心地问:“你的手机放在那里?”确实,这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拿着钱包去逛商店的模样是有一点儿让人尴尬。我看了看手中的钱包直接把手机丢了进去,动作麻利的关上。拿着钱包故意在他面前扬了扬:“这就叫量身订做。它心胸宽广,如果再世为人可当宰相。看不见它的优点并不能当作它没有优点。事实胜于雄辩。有优点就象怀孕一样,时间久了总会显现出来。我的钱包是一个百宝箱,现在知道它的好了吧。”今天我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彻底终止老公对我钱包的一贯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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