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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别和执迷不悟的人争, 也有人说别和愚蠢的人争,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千万不要和“心口不一”的人讨论更别说争辩了。
所谓争辩, 是两个人对某件事的看法不一致, 各自说成自己的理由, 倒不一定是非要对方改变看法,不过总是希望自己能说服对方相信“我说的没错”。
这种争论的前提是这二位“看法”不同, 而这个”看法“就是”心里所想的“。
如果这二位假定甲和乙,内心的看法是一样的,各自又能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 既是是看法一致, 就没有什么好争的了,两人都是1+1=2, 有什么好争的呢?
只有这二位所说的不一样, 才有可能发生争论不是?
注意, 这儿的”所说“, 并不是”所想“。
因为太多的心口不一了, 说法不是想法,。
甲说: 1+1=2,
乙说:NO! 1+1=3
这就有得争了。
如果乙真的认为1+1=3,这两个人从内心到口头都不同, 争起来就是”有盐有味“了;但是, 若是乙的内心知道1+1=2,可他非要说1+1=3,乙可以找出成千上万个站得住站不住无所谓的理由,来和甲争论,那不把甲累死还争不清楚?
用脚投票,就是个明显的和“口是心非”争论的典型。
不说也明白了吧, 你懂的。
咋办, 不争了,你说鸡蛋长树上就长树上,你说你来美国是balabalabala, 就是gualagualaguala, 还不行吗?
张三拼死拼活要从乡下返城, 是为了证明“青春无悔”, 你说咋就是咋,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