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通奸的背后》

(2011-02-07 09:41:24) 下一个


 

201111日,伊朗大不里士,因“通奸”被判“石刑”的伊朗妇女阿什蒂亚尼(Sakineh Mohammadi Ashtiani)与儿子萨贾德见面。鉴于国际舆论的巨大压力,伊朗司法机关正在重新考虑她的量刑。

 

 

照片上被判处极刑的是一位母亲,看起来和蔼可亲,至于是怎样的“通奸”罪,报道没有说明。一个有了儿女,从小受到严格宗教思想灌输的妇女,想必完全清楚她自己所做的事会引发的后果。这种置生死于不顾的“通奸”,应该是超越生理刺激的感情升华。对于“通奸”从古到今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

 

人与动物不同,人类社会是个有理智,有秩序,有约束的社会。对于超越公众认可标准的越矩行为应当惩处。惩罚的标准应是统一的,表象的,不去深究内涵和实质。已婚男女与其他人的越轨行为就是犯罪,就该受到惩处,否则社会难以维持公正与秩序。

 

人与动物不同,人是有感情的。人的生理年龄和思想年龄是有差距的,思想是感情的基础。人在生理成熟期铸就的婚姻关系往往是不成熟的,是没有爱情基础的。随着人们思想的成熟与定性,已有的婚姻关系会非常不和谐,可这个时期多数人会有了子女,男女双方会为了子女相互妥协,维持一种形式上的婚姻关系,在思想上没有共鸣,有些甚至在身体上也很少接触,甚至不接触。因此“七年之痒”是有社会科学依据的。这个时期,思想成熟的男女会对现有关系进行反思,遇到外界思想相近的异性会产生爱恋,多数会走到“通奸”这一步。因此“通奸”是人类成熟的表现,是思想感情发展的必然,因此是不应受到惩罚,反而应该歌颂才对。

 

不知各位对此怎么看?


[ 打印 ]
阅读 ()评论 (2)
评论
花甲老翁 回复 悄悄话
人的生理年龄和思想年龄是有差距的,思想是感情的基础。人在生理成熟期铸就的婚姻关系往往是不成熟的,是没有爱情基础的。随著人们思想的成熟与定性,已有的婚姻关系会非常不和谐,可这个时期多数人会有了子女,男女双方会为了子女相互妥协,维持一种形式上的婚姻关系,在思想上没有共鸣,有些甚至在身体上也很少接触,甚至不接触。因此“七年之痒”是有社会科学依据的。这个时期,思想成熟的男女会对现有关系进行反思,遇到外界思想相近的异性会产生爱恋,多数会走到“通奸”这一步。因此“通奸”是人类成熟的表现,是思想感情发展的必然,因此是不应受到惩罚,反而应该歌颂才对。

也有道理 , 毕竟通奸即是通奸 , 可以自欺却不可以欺人 , 我们
的人格便是如此失去了 .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