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一开始将1989年64定为反革命暴乱,显然没有依据, 后拉才淡化为“政治风波”。 奇怪的是, 网络上一些人仍在支持“反革命暴乱”的说法, 甚至一些自称在现场、对事件很了解的人竟然坚持说“杀军人、烧军车在先, 军队开枪在后”。 这种说法属于事实吗? 我不知道这些人的动机, 但觉 得很有必要澄清事实真相。
关于1989年6月3日和4日发生的事件的时间和地点, 官方材料上也写 着, 这里引用陈希同所做的《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 和北京市委编辑出版的 《1989北京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 纪事》 其实这两个材料大同小异。 陈希同的报告没并没有说6月3日之前发生烧军车、杀军人之事, 因此此前还未发生反革命暴乱。 报告指出了如下 暴行:
再请看新华社记录的具体时间(来自张万舒的书):
64后, 军队军内发行参加平息暴乱的军官和士兵们写的汇报材料, 38军政委王福义,武警中队副政委李林都写了文章, 时间上和新华社的吻合, 也与民众实际看到一致, 只是对枪杀“暴徒”的细节只字不提, 还抬出了北京军区领导坐镇指挥。
请注意木樨地开枪的时间是6月3日晚10:30 左右, 而陈希 同说的“有12辆军车被烧” 没有给出具体时间。 但是, 跟据当时在场的同事和朋友们的所见, 烧军车是在开了杀戒之后。 至于大规模烧军车则是 在6月4日白天,有的是部队自己烧的。 至于群众杀解放军官兵则是发生在开枪后数小时之后,对共产党的私家军恨之入骨才采取的报复性行为。
如果有人还坚持说 “杀害士兵,袭击军车在先,武力镇压在后”, 请给出具体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