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仇
诗篇一○九篇一至卅一节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
1我所赞美的上帝啊,
求你不要闭口不言。
2因为恶人的嘴和诡诈人的口已经张开攻击我;
他们用撒谎的舌头对我说话。
3他们围绕我,说怨恨的话,
又无故地攻打我。
4他们与我为敌以报我爱,
但我专心祈祷。
5他们向我以恶报善,
以恨报爱。
6愿你派一个恶人辖制他,
派一个对头站在他右边!
7他受审判的时候,
愿他出来担当罪名!
愿他的祈祷反成为罪!
8愿他的年日短少!
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9愿他的儿女为孤儿,
他的妻子为寡妇!
10愿他的儿女漂流讨饭,
从他们荒凉之处出来求食!
11愿强暴的债主牢笼他一切所有的!
愿外人抢他劳碌得来的!
12愿无人向他延绵施恩!
愿无人可怜他的孤儿!
13愿他的后人断绝,
名字被涂抹,不传于下代!
14愿他祖宗的罪孽被耶和华记念!
愿他母亲的罪过不被涂抹!
15愿这些罪常在耶和华面前,
使他的名号断绝于世!
16因为他不想施恩,
却逼迫困苦穷乏的和伤心的人,
要把他们治死。
17他爱咒骂,咒骂就临到他;
他不喜爱福乐,福乐就与他远离!
18他拿咒骂当衣服穿上;
这咒骂就如水进他里面,像油入他的骨头。
19愿这咒骂当他遮身的衣服,
当他常束的腰带!
20这就是我对头和用恶言议论我的人
从耶和华那里所受的报应。
21主—耶和华啊,求你为你的名恩待我;
因你的慈爱美好,求你搭救我!
22因为我困苦穷乏,
内心受伤。
23我如日影渐渐偏斜而去;
我如蝗虫被抖出来。
24我因禁食,膝骨软弱;
我身上的肉也渐渐瘦了。
25我受他们的羞辱,
他们看见我便摇头。
26耶和华—我的上帝啊,求你帮助我,
照你的慈爱拯救我,
27使他们知道这是你的手,
是你—耶和华所行的事。
28任凭他们咒骂,惟愿你赐福;
他们几时起来就必蒙羞,
你的仆人却要欢喜。
29愿我的对头披戴羞辱!
愿他们以自己的羞愧为外袍遮身!
30我要用口极力称谢耶和华;
我要在众人中间赞美他;
31因为他必站在穷乏人的右边,
要救他脱离审判他灵魂的人。
在以色列历史很早的初期,人们已常常使用咒诅的诗篇(模仿他们异教的邻族所做的事情),因为他们盼望透过这些诗篇,上帝会代他们向仇敌施行报复。这种诗篇使用了古老的一成不变的格式,它们代表了他们深切地期望上帝会把“事情归正”。他们祈求上帝,特别希望报应临到无理的恶人。请参看“律法书”中的例子(利廿四19);“先知书”中的例子(耶十一20),和“智慧文学”中的例子;十七13。投诉的人说:“我是无罪的,他是有罪的。所以,他想向我做的事,请发生在他身上。”
但是并不是纯粹恶意那么简单。诗人是耶和华的仆人(28节)。因此,他是为上帝和上帝公义和正直的事情而生出嫉妒。他知道上帝是爱,他盼望他也能充满爱心,好像上帝一样。但是他应该做什么呢——爱还是公义呢?
我们会对这篇诗篇所表达的愤怒和复仇的心理有强烈的反应。对于古时的人来说,咒诅不单只是言语的事情,而是一项行动,这行动是巨大的、有能力的和有效的。当我们想到这些,我们的反应会更强烈。但是,我们要记得,这篇诗篇是由一位像我们一样的罪人所写的,他也是一位非常渴望能够忠于上帝的人。然而,圣经是关于上帝的,而不是人对上帝的思想。因此,这篇诗篇最终是上帝的爱胜利的启示。在民数记廿二至廿四章,我们看到历史上一个很好的例子,对敌人在宗教上发出公式化的咒诅。但是当我们读下去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上帝如何将要伤害敌人的人性的愿望,转变成为祝福。当然,祝福也是多于文字所说的。它与咒诅一样,是一项巨大的、有能力的和有效的行动。这是一个活泼和有创意之爱的例子(参看这套书有关利十九17—18的注释)。按照民数记那个吸引人的故事的指引,我们能更了解这篇诗篇。
第一至十五节。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这位作者不是一位坏人。他一开始便说:“上帝啊,求你帮助我去赞美你。”这是第一行的意思。跟着在第四节,他告诉上帝,他经常为他的敌人祷告。他的意思就是上帝实在一直使他有正确的祷告。可惜的是在这之后,他开始不能控制他的脾气了。
谁是他的敌人呢?他们是否真有其人?还是他内心所涌起邪恶的念头呢?一些人认为是后者,另一些人认为是前者。派一个对头,即是一个撒但(希伯来原文),站在他右边(6节,译者注:英文译为在法庭上控诉他)。这是在旧约圣经中经常看到有关“撒但”的工作。愿他的祈祷反成为罪!(7节)这样向慈爱的上帝说话,是何等富有复仇意味的事情呢!他而且要将他敌人的子孙也包括在他的咒诅中,以致要上帝除灭他的后代!亚当史密夫爵士(Sir George Adam Smith)在一个世纪前解释这段经文时说:“这是由于缺乏公义而导致神智的迷糊不清。”我们了解这种解释,但是我们不能认同。
第十六至十九节。我们注意到,这位敌人的邪恶是由于他忘记上帝就是爱。事实上,他尝试背叛上帝的道路。上帝要祝福,他喜欢咒诅。他拿咒骂当衣服穿上。这个意象是来自对上帝荣耀的一般描绘。他穿上“荣耀”如同外衣,使人的眼睛可以看见他。但是罪人将它反转来用。他实在将完全的善,转为完全的恶。他可能充满仇恨,但是诗人在这处要指出福音中一个可怕的真理。申廿七14—26给予我们列举了一些罪常古老的宗教律法中的咒诅,是对那些将上帝启示的真理或妥拉倒转过来的人所说的。他们将创造性的爱变为破坏性的邪恶。耶稣也曾坦言将会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事情。参看太十八6。
第二十至卅一节。第二十节的结束是:“这就是此咒诅对我的影响”。然而他在第廿一至廿二节继续说:“但上帝不喜欢这样。”上帝不一定按着你盼望他要去行的方法行事,正如你所说的,“我困苦穷之”。诗人好像正在忏悔说:“我的思想已陷入混乱的困境中。”上帝啊,以你的慈爱搭救我,不要容让我咒诅我的敌人。任凭他们咒骂,但——惟愿你赐福!攻击我的人(28节,和合本译作“他们几时起来”)必然会受到惩罚,必披戴羞辱(和合本作‘蒙羞’)。然后,我要极力称谢耶和华,因为上帝(甲)会公正行事,(乙)反对一切复仇的行为,(丙)让人看见我是对的,(丁)将咒诅变成祝福,正如在巴兰的日子。诗人是否开始明白那位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的上帝,他会用爱来回报仇恨?我们想事情正是如此。
今日有些人宣告他们“不相信有罪”。我们应该注意,在这篇诗篇中,罪就是不想施恩(16节)。这位“敌人”的邪恶行动,就是源于“不是”。上帝的本性则与此相反,上帝常常想起他的诚实(诗一○八4),常常按照他的慈爱行事。
我们从亚三1知道,对头人就是撒但,在法庭上站在被控诉者的右边,这是第六节希伯来原文的意思(参标准修订本注脚)。但是在第卅一节,我们发现上帝站在穷乏人的右边!明显地,上帝的工作与撒但完全不同。他的工作是要拯救,不是咒诅。
在这篇诗篇中,那位邪恶的人没有意识到生命是一项延续。他要夺取他能够夺取的,包括金钱、财富、名誉、荣耀。他说:“我要紧握这些,直至死的日子。”但是事情的发生,与他所想的不同。正如保罗在林前七31所说的:“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事物是会改变的。希腊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的名句说:“你不能涉足于同一条河两次。”我们所拥有这些“事物”,能在地震、旋风、火灾或战事中失去。假若事情是这样的话,上帝的公义便显明了。那公义就是爱!我们在此感觉这位诗人的不幸,他作为一个人,不能与上帝的爱相一致。
学习材料来自神家,感谢主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