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哉犹太……祸哉亚述
以赛亚书十章一至六节
1祸哉!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的
和记录奸诈之判语的,
2为要屈枉穷乏人,
夺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
以寡妇当作掳物,以孤儿当作掠物。
3到降罚的日子,有灾祸从远方临到,
那时,你们怎样行呢?
你们向谁逃奔求救呢?
你们的荣耀存留何处呢?
4他们只得屈身在被掳的人以下,
仆倒在被杀的人以下。
虽然如此,耶和华的怒气还未转消;
他的手仍伸不缩。
5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手中拿我恼恨的杖。
6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国民,
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
抢财为掳物,夺货为掠物,
将他们践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样。
最后一段副歌以“耶和华的怒气……”作结,是与上文数节有许多不同之处。事实上十章一至四节与其他经节的差别如此大,以致很多时候都不能掌握它与上文的关系。首先,本段是向其攻击的对象说出:“你们向谁逃奔求救呢?”(3节)上文数节都是以第三人称来描写以法莲、玛拿西与撒玛利亚,即是北国。先知指出因着上帝愤怒的介入,使他们陷入他们的罪行,深度的混乱与绝望之中。然后他转向他在耶路撒冷的听众,正如在葡萄园比喻的结尾一样,好像在说:“你也没有好多少,你的报应快到了!”我们可以立刻看出另一次对不义与压迫的攻击,正如在第一至五章的痛苦的毁灭的预言,都是对犹大而发,而其中六个更是以沈重的“祸哉……”来作开始。这六个信息与本段经文事实上便组成了一本“祸哉”的小册子(参五章八至廿五节释义)。
这种文学上的技巧可以藉着几方面的描写来增加效果。第二节的“我民”,将犹大的罪行与上文北国的罪行相比,并且因着他们是侵犯上帝自己亲爱的百姓,使得罪行更严重。文中提及的“寡妇”与“孤儿”同样与九章十七节的冷酷情景,成为相似的对比,先知好像在说:“噢,犹大人哪,他们的厄运都是你一手造成的。”最后在此节诗歌的结语时,就是在反复句之前,描写领袖被困在羞辱与残杀的情景中,而他们以为这此只是会临到以法莲与撒玛利亚。当然十章一至四节可能原来是第五章的一连串“祸哉”的第七个单元;但我们无理由忽略其现在的上下文,正如许多现代的释经家一般的做法。这节诗所增添的反复语及其位置,都明显的表明这节诗歌是作为九章八节起诗歌的辛辣高潮,而它更完全改变了全首诗的意义与目的:反复出现的副歌现在应用于耶路撒冷迫在眉睫的命运,而以色列此字无疑是从本诗的第一节起,便包括了犹大:
“主使一言入于雅各家,
落于以色列家。”
第二节便是解释第一节中何为“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的,和记录奸诈之判语的”。那些犹大的掌权者操纵法律制度,来照顾自己的利益,特别在地与物业的拥有权方面。在一个社会中,当穷人在立法制度中没有代表权时,他们的权利就应在土地的法律中得到保障。如果法律也不公正,那他们便完全受统治阶层的摆弄。出埃及记廿二章廿一至廿四节便列明了他们应该依循的律法,就是要保护古以色列人中的低下阶层,及这种法律的制裁:“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
第三节假设“降罪的日子”是无可避免,而描写这是一场恐怖的大灾难。“灾难”一词(译注:英文原意为“风暴”),任何气象的现象都不能与它相比。“毁坏”(新英译本)、“毁灭”(耶路撒冷译本)、“蹂躏”(钦定本)是较为接近的翻译(中文和合本作“灾祸”,现代中译本作“灾害”)。在现代希伯来文中,此字是用来描述纳粹德国在集中营屠杀六百万犹太人的浩劫(holocaust)。
接着的数节也是一种“祸哉”,说及亚述,而其位置直接接于一首描述上帝愤怒的诗歌的最后一节,也是很有趣的。正如增添十章一至四节改变了九章八节及下文的意义,照样第五节以下从对北国的描述转为对耶路撒冷的攻击,便带我们跨越审判与毁灭,进到盼望与可能的新开始。亚述是审判的工具,但若是狂妄自大,始终也会受惩(12节)。在宣判亚述的倾覆之后,便预备了另一段弥赛亚的预言(十一1—9),以及十二章的感谢诗,如此便总结了本章的第一大段落。
第四节与第五节之间的连续性,就是由一个“祸哉”至另一个,中间由愤怒的主题来维系。第四节末的反复句最后一次申明,上帝的“怒气还未转消,他的手仍伸不缩”。而第五节告诉我们,他所伸出来的手握着怎样的大杖,而他会如何使用这杖。为了强调此点,上帝自己现在说:“我怒气的棍……攻击亵渎的国民……”。他所说的是,所有藉着亚述向以色列施行的攻击与灾祸,都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亚述强大的军队只是上帝手中的工具而已。
以色列人在主前第八世纪的经历,形成了一种信念,以为国家的灾祸是上帝的旨意所造成。人几乎普遍接受上帝以苦难来教育或惩戒人,例如:
“上帝所惩治的人是有福的,
所以你不可轻看全能者的管教。” (伯五17)
但将这种意念有系统地应用在国家的历史上,却是崭新的思想。整部“申命记的历史”(Deuteronomistic History),即是从约书亚记至列王纪,都是依照此模式而建构,例如,列王纪下十七与廿四章所示。当耶路撒冷在主前五八六年覆亡后,这也被视为上帝的工作,意思是这样上帝的子民才有盼望,因为他们现在“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四十2),才能重新开始一种新生活,这是出于一种强烈的信心,以致无论发生何事,都可以看见上帝的手在其中作工。
上帝手中的“杖”代表了一些痛苦,但却充满了生机。以色列人若没有了它,便会好像迦南人、亚摩利人、巴比伦人般渐渐消失,只能在古籍上才找到他们的踪影。藉着圣经中严格训练者的话: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死。
你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廿三13—14)
第五节的第二部分的意思可能是:“我的愤怒是在他们的手中”(中文和合本译作“手中拿我恼恨的杖”),以图画方式来描写亚述人的入侵。第六节从早些的审判的预言中提出许多熟悉的主题:九章十七节的“亵渎”;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的“掳掠”与“抢夺”(八1—4);七章廿五节的“践踏”;五章廿五节的“在街市上”;但本段却不是直接攻击耶路撒冷的审判预言,而是针对亚述,并且重复所有攻击与屈辱的例子,为了表明上帝的公义,亚述只不过是那位无限慈爱的上帝手上伸出来的工具而已。
傲慢的亚述
以赛亚书十章七至十九节
7然而,他不是这样的意思;他心也不这样打算。
他心里倒想毁灭,剪除不少的国。
8他说:“我的臣仆岂不都是王么?
9迦勒挪岂不像迦米施么?
哈马岂不像亚珥拔么?
撒玛利亚岂不像大马色么?
10我手已经构到有偶像的国;这些国雕刻的偶像
过于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的偶像。
11我怎样待撒玛利亚和其中的偶像,
岂不照样待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偶像么?”
12主在锡安和耶路撒冷成就他一切工作的时候,主说:“我必罚亚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荣耀。”
13因为他说:
“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
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
我挪移列国的地界,抢夺他们所积蓄的财宝;
并且我像勇士,使坐宝座的降为卑。
14我的手构到列国的财宝,好像人构到鸟窝;
我也得了全地,好像人拾起所弃的雀蛋。
没有动翅膀的;没有张嘴的,也没有鸣叫的。”
15斧岂可向用斧砍木的自夸呢?
锯岂可向用锯的自大呢?
好比棍抡起那举棍的,
好比杖举起那非木的人。
16因此,主万军之耶和华
必使亚述王的肥壮人变为瘦弱,
在他的荣华之下,必有火着起,如同焚烧一样。
17以色列的光必如火;他的圣者必如火焰。
在一日之间,将亚述王的荆棘和蒺藜焚烧净尽;
18又将他树林和肥田的荣耀全然烧尽,
好像拿军旗的昏过去一样。
19他林中剩下的树必稀少,
就是孩子也能写其数。
接着审判的预言,是亚述口中所说的两篇傲慢演词(8—11与13—14节),及一篇宣告其军队与地土完全毁灭的预言(16—19节)。仅作为上帝手中一个工具的亚述王的罪状,节略于第十五节的箴言中:“斧,岂可向用斧砍木的自夸呢……?”从一位历史旁观者的角度来看,第七节将我们带进参与者的心思。亚述王非但不顺从上帝旨意,不履行其本分,更渐渐开始纵情于其丑恶的勾当,随从其帝国权力的欲望。他第一篇演词的开始,便宣称他的将士可以与整个国家统治者的军事才略与威望相比,特别是那些他已经攻占的国家,与那些已经取代的君王。从我们所知亚述在以赛亚的时代的战绩,与所列的城市的名单十分一致:亚兰北部的迦勒挪与亚珥拔在主前七三八年被征服;主前七二○年位于安罗地(Orontes)的哈马被征服;主前七一七年亚兰北方前线上,赫人的城市迦基米施被攻克。主前七三四年大马色陷在提革拉毗列色的手上(王下十六19),主前七二二年相同的命运临到撒玛利亚(王下十七章)。
第十与十一节继续将这些拜偶像的王国,如亚兰,与撒玛利亚及耶路撒冷对比,再将撒玛利亚与耶路撒冷作比。第一种比较是要指明以色列的宗教应与邻国有别。但耶路撒冷与撒玛利亚却也是拜偶像,因此会一同遭报。另一方面,耶路撒冷与撒玛利亚的相比,则较像是为了宣扬一种反撒玛利亚的情绪。因为虽然亚述王并不觉得这二国有任何分别,打算一口气毁灭掉他们,我们知道撒玛利亚因着拜偶像而被亚兰王消灭不是错的(王下十七7—18),但亚兰王却不能征服耶路撒冷(赛卅六至卅七章):
“他从那条路来,必从那条路回去,必不得来到这城——这是耶和华说的。因我为自己的缘故,又为我仆人大卫的缘故,必保护拯救这城。” (赛卅七34—35)
在主前七二二年,攻陷撒玛利亚的王西拿基立五世,与围攻耶路撒冷的那位西拿基立,并不是同一位,由此我们可以再次明白此段经文不是历史,而是预言。其目的是要教导、阐释与启迪,而不是记录古以色列中发生的事。在本章中,亚述王是一个集体的角色,是先知用以象征上帝在其百姓历史中的介入。
第十二节描述锡安山与耶路撒冷的苦难过去之后,耶和华将会转而对付“亚述王自大的心”。这句话可能是指在主前五八六年的浩劫,应该与第四十章作比较。同样亚述在主前六三年后已经完全被消灭,故此我们不需因这里在历史上模糊不清的问题,而忽略本诗在宗教上与诗学上的地位。“亚述王”在此及整本以赛亚书中,绝不只包含纯粹历史上的意义。
亚述王第二段狂妄的演词(13—14节)包含了许多亵渎的字句。以色列人不只一次常因说话而被斥责:“这货财是我力量我能力得来的”(申八17)。士师记七章二节是另一个例子。另外“那些自以为有智慧”的也被定罪(五21),因为智慧应从上帝而来;或用另一种说法:“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一7;九10;伯廿八28)。强线与地界的移动亦同样地在许多篇幅中,被斥为对上帝主权的挑战,正如摩西之歌所述:
“至高者将地业赐给列邦,将世人分开,
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 (申卅二8)
最后“像牛一样”,或应是“像大能者”(译注:和合本作“我像勇士”,但标准修订本与现代中文译本作“我像强壮的牛一样践踏当地的居民”),即等同“以色列的大能者”,就是上帝自己(赛一24),虽然希伯来文的最后一句,在此并不十分清楚。所有这些亵渎的诗词与行为,不只是归于亚述王,而是王自己傲慢地公布在我们面前。然后他更狂妄地宣称他的胜利是轻而易举地取得:这世界的人民比雀巢中的鸟蛋更脆弱。鸡蛋需要有勇气的母鸡来保护,拍打翅膀,飞啄进袭者及嘎嘎地叫;但在满有力量与尊荣的亚述王面前,全世界的国家,都被惊恐所慑服,不知所措。
这种夸口,对于作为万军之耶和华手上的工具,是荒谬的:正如斧头告诉樵夫可以砍伐什么,或木杖告诉教师处罚什么学生。这样说不单是荒谬,也是亵渎。樵夫才是决定砍伐什么树木的人,而这里树木就是指亚述的树木。当万军之耶和华了结他们之后,“他林中剩下的树必稀少,就是孩子也能写其数。”(19节)另外还会有瘟疫,使强壮的战士变为尸体(16节)。可能在十六节下半节的“火”是指一场侵袭他们的热病,“如同焚烧一样”,以玷污与屈辱来代替他们的荣耀。攻击以色列的胜利至终会毁灭他们,因为以色列的至圣者是焚烧的火;就如他如此疯狂进袭以色列,他必将被烧毁(17节)。
这幅亚述厄运的图画,可能是受主前七○一年所发生的传说影响,就是记在卅七章。亚述王在那处夸口(24—25节),与我们在第十章所看到的,并没有太大分别,除了描写城市破亡、居民如草枯萎的有声有色的预言之外,还有一段神秘的记载,提及将发生在亚述人身上的劫数,迫使他们撤回尼尼微:“耶和华的使者出去,在亚述营中杀了十八万五千人……”(卅七36)。这是否十章十六节所预告的瘟疫?所有亚述的庞大军队将“在一日之间”(十17)被吞灭。或许诗人只是将一大堆自其他诗歌取材的意象,摆在一起,合成为一篇令人毛骨悚然的预言,针对着傲慢的主题,但在心中却没有任何事实凭据。
这里不打算探讨“剩下的树”所包含希望的种子,好像在六章十三节那样。在这段经文中,盼望建基于完全的毁灭。一旦亚述王完成了他惩罚以色列的任务后,他就会被消灭,而上帝的子民便可以从新开始,这就是接着经文的主题。
我的百姓阿,你却不要怕亚述
以赛亚书十章二十至卅四节
20到那日,以色列所剩下的,和雅各家所逃脱的,不再依靠那击打他们的,却要诚实依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21所剩下的,就是雅各家所剩下的,必归回全能的上帝。22以色列阿,你的百姓,虽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归回;原来灭绝的事已定,必有公义施行,如水涨溢。23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规的结局。24所以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住锡安我的百姓阿,亚述王虽然用棍击打你,又照埃及的样子,举杖攻击你,你却不要怕他。25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向你们发的忿恨就要完毕,我的怒气要向他发作,使他灭亡。26万军之耶和华要兴起鞭来攻击他,好像在俄立磐石那里杀戮米甸人一样,耶和华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举起,像在埃及一样。27到那日亚述王的重担必离开你的肩头,他的轭必离开你的颈项,那轭也必因肥壮的缘故撑断。”
28亚述王来到亚叶,
经过米矶仑,在密抹安放辎重。
29他们过了隘口,在迦巴住宿。
拉玛人战兢;扫罗的基比亚人逃跑。
30迦琳的居民哪,要高声呼喊!
莱煞人哪,须听;哀哉!困苦的亚拿突啊。
31玛得米那人躲避;基柄的居民逃遁。
32当那日,亚述王要在挪伯歇兵,
向锡安女子的山,
就是耶路撒冷的山,抡手攻他。
33看哪,主万军之耶和华以惊吓削去树枝;
长高的必被砍下,高大的必被伐倒。
34稠密的树林,他要用铁器砍下;
利巴嫩的树木必被大能者伐倒。
这四短篇有关亚述命运如下:任何依靠亚述的,都必被灭绝(20—23节);耶路撒冷一点也不用惧怕亚述(24—26节);只有耶路撒冷免受亚述的侵袭(27—32节);万军之耶和华会用斧头,把他们砍下(33—34节)。本段有许多上文的观念与意象的回音:西拿基立,全能的上帝、上帝的愤怒,米甸的日子,以色列人背上的重担与轭。可能正如其他的反亚述的段落,此段也是出自约西亚时期(主前六四○至六○九年),当亚述的势力日渐衰微,便重新燃点耶路撒冷的民族自尊,贴切地反映在以赛亚的惯用语句中。故此我们无需期望在此找到准确的历史记载。
第一段经文(20—23节)的记载有数点含糊之处:所剩下的民可以是盼望的记号,或是几乎完全毁灭的象征;“以色列”与“雅各家”可以是指整个以色列民,或单是指北国;而究竟要毁灭什么人或物,“在全地之中……所定规的结局”是什么,也都不太清楚。很有可能,这章经文就像跟着的预言一样(24—26节),是关乎整个以色列民族。当然在“以色列的圣者”这习语中,不能有任何别的意思,而“你的百姓以色列”也是指向此方向。还有,只是在亚哈斯王时期的犹大,才“依靠那击打他们的”,(即是向亚述求助,王下十六章,赛七至八章),而不是北国。因此这段经文是暗指“涨溢”般的毁灭,“直到颈项”(八5—8),这都是因为亚哈斯的不忠与不顺服所致(第七章有详细描述)。这就是那些依靠亚述的命运。
这里先知眺望灾难之后,那时以色列“要依靠耶和华”,而这就带来了一番新气象。首先,“诚实”(20节)重提信靠的主题,这是第七章,特别第九节中建立的主题。其次有“余民”的图样:第廿一节开始,便是以赛亚的头生儿子施亚雅述(七章),而这给人民带来盼望。第三,“涨溢”被赋与新的意义,在八章八节好像是指一场不可抵挡的洪水,漫过全地,沿途的一切都被毁灭。但这里的洪水是指公义介入的行动,完全在上帝的掌管之中,“必有公义施行,如水涨溢”(22节)。最后敌人必被完全消灭;地上没有一块地方,再被亚述王蹂躏或压迫(23节)。
在第廿四至廿六节中,万军之耶和华向“住锡安我的百姓”说话,好像在第七、八章他告诉亚哈斯,不要惧怕亚述的压迫。亚述是在他的谕旨之下行事,而他的愤怒很快便会过去,那时他们便会成为受苦的对象。他们的失败将好像基甸战胜米甸人一样地触目(士六至八章),或如出埃及本身。那里上帝的杖有十分不同的功用,不再是用来管教他的百姓,而是行出神迹(例出七至九章)。而现在那些曾经一度是作为上帝“怒气的棍”者(十5),反而惹动他的怒气,而他们自己要被鞭打惩罚。在经过了九章主要是关于毁灭与痛骂的经文,目睹上帝子民的羞辱之后,我们差不多已接近以赛亚书一至十二章救赎主题的高潮,重新拾起了散见于上文各章片断的盼望信息,并且由此塑造了得胜与救恩的预言。
第廿七节的“到那日”明显地引入了另一个预言,正如二十节一样。下半节则是较为困难,此点可以从不同的英文译本看出,但从我们所知来看,此节并不需要一分为二(参标准修订本)。廿七至卅二节看来是说到毁灭与压迫将十分接近耶路撒冷的山头,但却在最后一刻撤走。第廿七节十分概括地预告此点,而跟着的五节便生动描写其发生的细节。对日渐逼近军队的记载通常都被解释为指着西拿基立在主前七○一年的进袭,但从此事件在以赛亚传统中地位的重要性,及其所包含的传奇色彩(卅六至卅七章)来看,这个传统的解释实在无需置疑,即使在地理上并不完全吻合。这里所描写的路线并不一定是西拿基立在主前七○一年所采用的,但在现今的经文中确实所指乃此。
第廿七节最后一段,按照其原来的句子,是指“那轭也必因肥壮的缘故撑断”。古代的解经家以为这是指西拿基立从犹大撤军(卅七36—38):“轭”代表西拿基立,“肥壮”代表在希西家长期兴盛统治下的肥沃犹大地土(代下卅二27—31)。这说法有其道理,不过字眼却是充满毛病,因而提出了许多修补的方法。几乎所有的人都尝试从中辨认另一个地方名称,去加在入侵路线上:“临门”(Rimmon,参标准修订本、耶路撒冷译本、新英译本;译注:中文和合本无译出此字)是位于密抹(28节)以北数里,或撒玛利亚北部二十五里。临门可能是最符合表上其余的地方,但撒玛利亚也有一种辩论上的价值。
这节经文描写日渐逼近的敌军,极具威胁,而其中动作的用字,与地名意义同等重要:敌人“攻取(比“来到”好)……经过……通过……(最后)驻扎……挥拳……”;受害者“惊慌……逃走……大声喊叫……四处逃遁”。也许地名也是因着它们的意义而被选择,而不是因着地理上的原因:亚叶意为废墟;米矶仑意为猛掷于地(?);拉玛与基比亚意为战兢的高山或山岭(29节);迦琳意为海浪(八7—8);莱煞意为母狮;玛得米那意为粪堆;基柄意为陷坑。最后一个地方挪伯肯定是环绕耶路撒冷的一座山,可能是橄榄山或司高帕斯山(Mount Scopus)。这个效果是渐增的,根据以赛亚书卅六与卅七章的记载:“希西家王十四年,亚述王西拿基立,上来攻击犹大的一切坚固城,将城攻取。”(卅六1)但耶路撒冷却幸免于难:
“众山怎样围绕耶路撒冷,
耶和华也照样围绕他的百姓。” (诗一二五2)
最后(33—34节)便将亚述可怕的命运,描写为一个有宏伟树木的巨大森林之毁灭。这是一个屹立数世纪,版图伸及全世界的帝国,但万军之耶和华将要用斧头,来砍下其自满自足的领袖。即使其最伟大与最珍贵的成就,其“利巴嫩的香柏树”也将被伐掉。正如第十六至十九节所说,将不会有任何余下;在这骄傲与邪恶的树林中,甚至连一根树桩子也不会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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