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
历代志下廿六章一至廿三节
犹大众民立亚玛谢的儿子乌西雅接续他父作王;那时他年十六岁。亚玛谢与他列祖同睡之后,乌西雅收回以禄仍归犹大,又重新修理。乌西雅登基的时候,年十六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亲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乌西雅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效法他父亚玛谢一切所行的。通晓上帝默示的撒迦利亚在世的时候,乌西雅定意寻求上帝;他寻求,耶和华上帝就使他亨通。
他出去攻击非利土人,拆毁了迦特城,雅比尼城,和亚实突城;在非利士人中,在亚实突境内,又建筑了些城。上帝帮助他攻击非利士人,和住在姑珥巴力的亚拉伯人,并米乌尼人。亚扪人给乌西雅进贡;他的名声传到埃及,因他甚是强盛。乌西雅在耶路撒冷的角门和谷门,并城墙转弯之处,建筑城楼,且甚坚固。
又在旷野与高原和平原,建筑望楼;挖了许多井,因他的牲畜甚多;又在山地和佳美之地,有农夫和修理葡萄园的人,因为他喜悦农事。乌西雅又有军兵,照书记耶利和官长玛西雅所数点的,在王的一个将军哈拿尼雅手下,分队出战。族长大能勇士的总数,共有二千六百人。他们手下的军兵,共有三十万七千五百人,都有大能善于争战,帮助王攻击仇敌。乌西雅为全军预备盾牌、枪、盔、甲、弓,和甩石的机弦。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作机器,安在城楼和角楼上,用以射箭发石。乌西雅的名声传到远方,因为他得了非常的帮助,甚是强盛。
他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华他的上帝,进耶和华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祭司亚撒利雅率领耶和华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随他进去。他们就阻挡乌西雅王,对他说,「乌西雅阿,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亚伦子孙承接圣职祭司的事。你出圣殿吧,因为你犯了罪;你行这事耶和华上帝必不使你得荣耀。」乌西雅就发怒,手拿香炉要烧香;他向祭司发怒的时候,在耶和华殿中香坛旁众祭司面前,额上忽然发出大麻疯。大祭司亚撒利雅和众祭司观看,见他额上发出大麻疯,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为耶和华降灾与他。乌西雅王长大麻疯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别的宫里,与耶和华的殿隔绝。他儿子约坦管理家事,治理国民。
乌西雅其余的事,自始至终,都是亚摩斯的儿子先知以赛亚所记的。乌西雅与他列祖同睡,葬在王陵的田间他列祖的坟地里,因为人说,「他是长大麻疯的。」他儿子约坦接续他作王。乌西雅(在列王纪称为亚撒利雅)的出现,我们便进到被评为忠逆参半的那些君王的最后一位。除了历代志的记载以外,关于他的事所知甚少,因为在列王纪里面的记载很简短(王下十四21-22;十五1-7)。也许带点讽刺的意味,使人最易记得的乃是他的死,他的死被用来注明先知以赛亚蒙召的日期(赛六1)。虽然如此,他的朝代毕竟是个重要的朝代。这个朝代历时五十二年之久(约主前七九一年至七三九年,包括与他父亲亚玛谢共同摄政时期),而且显然是犹大的一个比较稳定而又繁荣的时期,在以色列也是如此。这是被一些先知的评论所暗示的,他们攻击百姓被财富和自我显耀所萦扰的消极方面的事实(请比较赛三18-26;摩六1-8),这些先知在传统上把这时期称为第八世纪。
乌西雅在那漫长而又繁荣的统治中,他从事六至十五节所叙的那些活动,是不会令人惊奇的。他显然重新得回亚玛谢因愚昧而丧失的领土,而且把耶路撒冷城墙被约阿施拆毁了的一部分加以重建。似乎以色列人的掠夺,也许是犹大人由于非利士人剥削,或者由于以东人报复他们较早以前败于亚玛谢手下(廿五11及以下各节)而造成的国势衰弱所带来的结果。乌西雅大概因这个缘故收复以禄(Eloth,即现今的爱拉[Eilat])。
历代志对乌西雅强盛的描述,表明这强盛是由他的义行和上帝的帮助而来(4-5,7,15节。5节的撒迦利亚,在其他方面一无所闻;这个名字显然是个常见的名字。乌西雅与他的关系,使人联想起约阿施与耶何耶大的关系,不过大抵没有监护的寓意。)强盛,名声,进贡(8节),作战能力,然而又得享太平这些名目,便使人联想到大卫和所罗门。提及他喜悦农事(10节),是不寻常的,使我们对这人的个性,有比历代志的一般传记风格的描述,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乌西雅的伟大之处明显地在于他是爱好和平的人,而且了解和平的充分意义,是自由去享受上帝预备的丰富。
和罗波安一样(代下十二1),强盛本身成了乌西雅致败之由。强盛是历代志重大的主题之一。然而,根据强盛的来由,所作的评估是完全不同。乌西雅竟信以为他的强盛乃由于他本身。他的骄傲引致他在教义上犯了严重的罪。(16节上半节,最好译作「他心高气傲,以致行事败坏」,显示所犯的罪是他骄傲的结果。虽然,骄傲本身并不完全构成犯罪。)即见自己在政治的领域中居于最高地位,他现在想在向他严格关闭的范围,霸占最高地位。这罪行大概不是指进入圣殿这件事,因为其他君王(所罗门,约阿施)也这样行;而是指烧香。出埃及记三十章七节及以下各节指明烧香像其他的祭一样——乃是祭司工作的范围。所以,乌西雅的行动,是故意向他们的权柄挑战,而且等于蔑视上帝本身的神圣。因此这种行动含有一个层面,比不肯顺从更为严重。可拉背叛的命运(民十六章),便是侵犯这个范围严重性的一个事例。列王纪显然对于这种试探特别敏感(例如扫罗,见撒上十三8 及以下各节;耶罗波安一世,见王上十三章)。乌西雅的实例把这种试探的性质作了清楚的说明——这是另一种强烈的冲动,丑恶地把合法且受了委托的权柄,变成一种绝对和自我荣耀的能力(请参论约兰与亚他利雅的注释的那一段)。
所以,众祭司与乌西雅的对抗,并不是为琐屑界线的争论。他们命令他离开圣殿是具有定罪的特性的。「你行这事耶和华上帝必不使你得荣耀」(18节)的预告,与随后发生的事对照一下,乃是一句带有讽刺意味的陈述;因为尊荣,或高位正是乌西雅所贪图的。
王的恼恨(19节)是难于评论的。我们以前在恼恨的对象意识到正直的控罪时曾遇见过(例如代上十三11。译按:在那里中文和合本译作「心里愁烦」,原文为「恼恨」)。由于乌西雅以前曾虔敬,而且在他患了「大麻疯」以后愿意被护送离开圣殿(20节),我们可以猜测乌西雅的情绪确是朝向这方面的。另一方面,在这种情形恼恨可能表明是违抗心理的加强,这种情形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他恼恨之时便受苦(19节)。可能受苦木身令他看见自己情况的可怕。
王所罹的疾病可能不是今日人所共知的麻疯病。希伯来文这个词包括种种令人不好受的皮肤病状。虽然如此,这个词所指的任何情况,都使患者按礼仪的意义成为「不洁」的,所以他失去参加圣殿中敬拜的资格(利十三至十四章)。乌西雅息大麻疯,因此掺合了他所犯亵渎的罪,而且这是那些撵他出去的祭司视为最确凿的凭证。他的默从,可能表示他的骄傲再次让步给对上帝适当的敬畏。他终生处于令人哀伤的隔离中,甚至不能履行自己做工的责任,这本来是他的特权,而现在因他贪图更多特权,便把原有的都丧失了。
历代志留给我们关于乌西雅朝代的印象,就整体而论,这个朝代是受敬虔支配的。(这与列王纪记载的那一幅图画吻合。)没有记载丧失国土的事,而且王是葬在一块属于王室的田间(不过,明显不是在王陵中,因为他长了大麻疯)。然而,他从顺服的道路上的堕落,因为它不寻常的性质,遂被置于显著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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