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陈质枫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仍多次违规打高尔夫球;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审批项目,造成国有权益巨额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质枫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副厅级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陈质枫(资料图)
陈质枫简历
男,汉族,1950年3月生,天津市人,197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经济师、规划师。
1968.09——1972.12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插队。
1972.12——1976.02解放军五一一五七部队战士、班长、副排长、代理排长。
1976.02——1976.12天津市西郊区付村公社付村大队插队。
1976.12——1977.06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机修厂工人。
1977.06——1980.10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办公室秘书、计划科副科长。
1980.10——1983.11天津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建筑管理工程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3.11——1985.02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副经理、代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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