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钟为谁而鸣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 是我喜欢的 美国作家 海明威 1940年出版的 一本小说的 书名,第一次听到就喜欢
海明威的书名 取自 英国诗人 约翰 都恩(John Donne)发表于1624年的 诗章
无人是孤岛
No man is an Island
intire of it selfe; every man is a peece of the Continent,
a part of the maine; if a Clod bee washed away by the Sea, Europe is the lesse,
as well as if aPromontorie were, as well as if a Man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e were;
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e;
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t tolls for th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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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是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
这些人中包括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对中国和亚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战犯。
远东国际法庭由中、美、英、法、苏、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印度、菲律宾11国指派的11名法官组成。
中国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国方面参加东京审判,任中国驻国际法庭法律代表团团长和中国首席法官,向哲浚任首席检察官。
1945年9月2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后,苏美英三国外长于同年12 月16~26日举行了莫斯科会议,
议定并征得中国同意:“设立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
依据《波茨坦公告》、莫斯科英、美、苏外长会议决定,1946年1月19日,
盟军最高统帅D.麦克阿瑟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46年4月26日修正)。
法官
依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由有关各国提名、最终由 美国的 D.麦克阿瑟任命的11名法官是:
美国的J.P.希金士(后由M.克莱墨尔将军接替)、中国的梅汝璈先生、英国的派特里克勋爵、
苏联的I.M.柴扬诺夫将军、澳大利亚的W.威勃爵士、加拿大的S.麦克杜哥、法国的H.柏奈尔、荷兰的B.V.A.罗林、
新西兰的E.H.诺斯克罗夫特、印度的R.M.巴尔、菲律宾的D.哈那尼拉。
澳大利亚的威勃爵士被麦克阿瑟任命为法庭庭长和首席大法官。
检察官
美国的J.B.基南被麦克阿瑟指派为检察长,同时兼任美国的陪席检察官,其他各国指派的陪席检察官分别是:
中国的向哲濬先生,英国的A.S.科明斯·卡尔,苏联的S.A.高隆斯基(后由其助理检察官瓦西里耶夫接任),
澳大利亚的A.J.曼斯菲尔德,加拿大的H.G.诺兰,荷兰的W.G.F.B.穆尔德尔,新西兰的R.H.奎廉,
印度的G.梅农和菲律宾的P.罗伯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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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代表团以梅汝璈为法官、向哲濬为检察官,前后参加者共17名成员。
对比苏联代表团的70多人,美国代表团人数过百,特别是28名被告的日籍美籍辩护律师有130人,
中国代表团力量是非常单薄的。但是,他们殚精竭虑,团结一心,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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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是艰巨的,28名受审日本罪犯,差一点点被宣布无罪或不死。
中国检察官 法官和10几个人的团队 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扭转了乾坤,最终
审判结果
判决28名被告全部有罪。
绞刑(死刑):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松井石根、武藤章 7名;
终身监禁:荒木贞夫、梅津美治郎、大岛浩、冈敬纯、贺屋兴宣、木戸幸一、小矶国昭、佐藤贤了、
嶋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南次郎、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死于狱中)、星野直树 等16名;
有期徒刑:重光葵 (7年)、东郷茂徳(20年)2名;
判决前病死:永野修身(1947年1月5日病死)、松冈洋右 (1946年6月27日病死);
免予起诉:大川周明(精神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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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法官、向哲濬检察官 等 是中华民族的功臣,致敬!
由于 美国等国家的私利 盟军和该法庭的 这次审判
放过了 罪魁祸首 日皇 和 大批其他罪犯 例如 岸信介等
因而 东京审判 仅仅部分法理得以昭彰,但不是一个完美的审判
梅法官 向检察官 等中国团伙 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纪念抗日战争胜利 和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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