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合法化究竟荒唐在哪里?
解滨
我在生活中既没有遇到过同性恋,也没有看见过别人迫害同性恋,所以我对同性恋既没有任何欣赏也没有特别的反感更没有刻骨的仇恨。
恰恰相反,我以前听说过同性恋在中国文革期间被当成“耍流氓”而批斗关押的一些事情。 我对他们的遭遇深表同情。 来到美国后,也听说过很久以前有些人逼迫同性恋改变性取向的一些往事。 我也觉得他们那时的遭遇够悲催的。
根据NIH的一项研究,同性恋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因素。 如果一个人具有很强的同性恋先天因素,那么想改变这个人的性取向是几乎办不到的。 据说许多同性恋者也觉得自己和别人有异,也曾试图和异性建立两性关系,但最后多半都是无疾而终。 我认为,社会没有理由不让他们的“性欲”得到满足,尽管那是一种无法繁衍后代的性行为。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我们也没有什么理由去歧视同性恋的人们。 因为他们除了不能生殖后代,对社会的贡献并不小于别人。 除了“干那事”和别人不同,他们和别人一样可以正常地学习、工作、入伍、打仗。 既然如此,社会为什么要歧视他们? 难道就因为他们不能生殖后代吗? 我们知道,即便动物世界也有“非生殖群”。 例如,蚂蚁、白蚁、蜜蜂、蝴蝶等昆虫,能够生育后代的只有queen,大多数的workers是不能生殖,也没有生殖能力的。 但没有那些workers,那些昆虫早就绝种了。 人类的繁衍后代不是靠“queen”完成的,要靠每一个人。 不能繁衍后代的毕竟是少数,但也不能因为他们有异于多数人就歧视他们。
所以,若干年前当美国的同性恋者反对军队里对他们的歧视时,我同情那些人的遭遇。 当美国的gay rights movement 举办各种同性恋活动时,我并不反感他们。 甚至当他们争取和其他人同等权利的时候,我同情他们的诉求。
但是,6月25日,当美国最高法院的一纸裁决判定在全美范围内同性婚姻合法后,我立即感到同性恋人们以他们最卑鄙的行动亵渎了人类最神圣的一件事——婚姻! 而美国最高法院的五个法官因为这一裁决也亵渎了自己的神圣地位,扮演了历史上最丑恶的角色!
要明白这个问题,我们先要从“什么是婚姻”这个问题说起。
和动物世界大多数物种一样,我们人类是有性繁殖的一种高等动物。 我想,即便同性恋的人们也不能否认,性是生殖功能的一部分。 你去搜一下百科全书,以前是如何定义婚姻的。 再看看有关婚姻的定义在最近若干年来是如何被篡改的吧。 有人把婚姻和爱混为一谈。 是的,婚姻必须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我完全同意! 但动物之间也是有某种爱的。 仔细观察很多动物,如鸳鸯、狗狗、猫咪,都能发现它们之间的爱。 有的情况下那种爱甚至比人类的爱还要忠贞不渝。 可是动物有婚姻吗?
尽管很多男女结婚若干年后互相不碰对方的身体,尽管存在着无性婚姻,尽管全世界的结婚誓词中都没有一个“性”字,但婚姻本身是一定跟“性”密不可分的。 这一点,就连同性恋者也是不反对的。 而什么是“性”呢?“性”一开始就是人类繁衍后代的本能! 婚姻之所以不能没有“性”,其最根本就是婚姻和最大的最原始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
同性恋也有“性”,但同性恋能够繁衍后代吗?
根据研究,人类早期是没有婚姻的,原始部落的人们和动物群落一样杂交,每个孩子只知道母亲是谁而不知道父亲是谁,这样就演化成“母系社会”。 那个时候出现了相对稳定一点的性关系,可以说是婚姻的雏形吧。 氏族社会过度到下一个阶段,男性在生存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后,出现了按照父系(男系)计算世系血统和继承财产的制度。 例如,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中的世袭制就是以父系氏族制度为基础的。人类出现了更加稳定的两性关系。 也可说是正规一点的婚姻关系就出现了。 那是一夫多妻制。 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最终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形成了今天的一夫一妻制。
人类婚姻在过去几千年几万年中变化过若干次,但是万变不离其宗: 这就是无论是母系社会还是父系社会,无论是一妻多父制或一夫多妻制或一夫一妻制,婚姻总是发生在两性之间! 为什么呢? 还是那个最原始的原因:繁衍后代!
人类的婚姻,就是用社会认可(或法律保护)的方法确保两性的稳定结合,而这种结合包含了三个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成分:爱,繁衍后代,抚养后代! 这就是婚姻的最基本要素!
没有爱的婚姻,也可以繁衍后代、抚养后代。 但那不是美好的婚姻。
根本就不可能繁衍后代、抚养后代的婚姻,也许充满某种爱,但却不可推广,更不可以全面认可。
婚姻之所以神圣,不光是因为那是爱的结果,不光是因为那种结合将以生殖后代的形式产生出爱的结晶,同样也是爱的承诺,爱的契约,爱的责任! 而这种责任是彼此的责任,是对后代的责任,也是对社会的责任。
但是美国最高法院2015年6月25日的一纸裁决,彻底颠覆了过去几千年来人类对于婚姻的基本理解和实践。
第一,那一纸裁决把人类过去几千年的婚姻中的两性关系延伸到了同性关系,彻底颠覆了婚姻的两性实质。而“性”本身就是生殖功能的一部分。 不能产生后代的性关系,固然有其存在的自由,但却没有任何理由将其上升到正常性功能的地位,因为那种性没法造后代! 打个比方,汽车是用来开在路上的,飞机是用来飞在天空的。 但有人就是喜欢做汽车模型和飞机模型,这当然是他们的自由,也没有必要嘲笑甚至歧视他们。 但是有一天那些模型爱好者突然向政府申请把汽车模型和飞机模型和能开上路的汽车和能飞上天的飞机平等对待,要政府认可那些模型的上路权和飞行权,而政府却批准了那个申请,这是不是很荒唐!
第二,那一纸裁决把繁衍人类后代、抚养人类后代这一人类婚姻的基本责任从婚姻中悄悄地拿走,抽掉了婚姻的一项最基本功能。 同性婚姻是根本就不可能产生后代的。 既然这种婚姻也和所有能够产生后代的婚姻具有同等地位,那么从今以后,不具有生儿育女的任何人都可以随意结婚,组织家庭。 稍有创意,就会把这种婚姻延伸到人和动物,甚至人和非生命物质的的自由结合,乃至于组成家庭。 一个人可以去爱一个动物,甚至恶心到搞人兽交配的地步。 最高法院那一纸裁决,打开了这个大门!从今以后,婚姻如同儿戏,不再神圣!
第三,那一纸裁决将侵犯大多数人们的权益。回到本文一开始引述的NIH的那项研究,同性恋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因素。同样的研究还表明,当一个人的同性恋先天因素较弱时,社会因素将影响此人的性行为。 当这个人生活在异性性行为占主流的环境中,其性对象就将是异性的。 但当同性恋性行为是主流的情况下,此人的性对象也会是同性的。 同性恋者不是同性恋者生的。 父母即便知道自己的子女有同性恋的倾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希望子女和异性交往和结婚的,这是人类本能。 但是当美国最高法院的5个法官将同性婚姻合法化后,同性恋的影响对每一个只有很弱的同性倾向的孩子的影响将越来越大,这就会造成更多的孩子长大后成为同性恋,无法生儿育女。
同性恋是天赋人权,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就是亵渎婚姻的神圣性了!
所以,我不反对同性恋,也主张他们在所有方面和其他人具有同等合法的权利,我甚至认为他们应该有权和异性夫妻那样一生厮守在一起,而别人也不应该对他们投向异样的眼光,但是请把婚姻的合法性保持在异性之间,请不要玷污这个人类最神圣的关系! 婚姻,就应该发生在异性之间,就应该是期望生儿育女的,就应该盼望爱的结晶! 不管你是信宗教还是信科学的,婚姻就是这么简单!
我也从来不反对跳大神,跳大神者也有其自由,也是天赋人权。 跳大神有时也是很有效的,甚至治愈了一些人的疾病。 而且,有些人对跳大神的功效深信不疑。 那么,那些跳大神的人们是不是应该向FDA申请合法行医的资格,而FDA也应该批准那个申请呢? 美国的同性恋人们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化,就和跳大神者申请FDA将跳大神批准为一种医疗手段一样荒唐。 结果是,那个荒唐的申请居然被最高法院比准了!
和人类两性结合生儿育女这件事雷同,人类过去几千年一直在吃饭,不吃饭就无法生存。 尽管过去几千年人类吃饭的内容变化了很多,从吃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演化到今天吃家畜家禽,吃大米白面,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有营养,能够让人生存。 今天所有能够作为“食品”出售的,都是某种有营养的东西。 但有的人却有很孤僻的爱好,要吃一些稀奇古怪的非营养的东西,如吃石头、泥土、纸张、污物等,医学上把这叫做异食癖。 虽然这不是一种正常的饮食行为,但他们有自己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假如有一天那些异食癖人们要求政府批准将石头、纸张、泥土、沙子等当作食品出售,他们吃的异物将享受和所有人正常食品一样的“权利”,那是不是很荒唐? 其危害性就在于,很多家长可能忘记提醒自己孩子不要去吃那些异物,孩子可能在误导后误吃那些本来就不该是食品的的异物,造成疾病。 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是一样的荒唐!
去年9月有一则报道,说一个印度女人跟一条狗结婚了。 我相信那也是一种权利,外人也无权干涉。 但是假如那个女人向印度政府申请将这种婚姻合法化呢? 我想,印度政府是不会批准的。 但美国的最高法院6月25日的裁决确实向有利于那种婚姻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那将最终导致婚姻的解体和崩溃,那将摧毁我们人类社会最坚固的一块基石。
美国最高法院的那五位法官:历史将宣判你们不是人!
至此,我还是反对任何对同性恋的歧视。但是我不希望我的儿子被学校和社会教育成同性恋,娶一个男性为妻,被人为地夺走生养子女的能力,变成一个不能有后代的工蜂!
过去,人们曾经强迫同性恋者改变其性取向,那是错误的。 今后,也请同性恋的人们不要试图改变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性取向,把别人变成同性恋。 我不希望我的孩子的教科书上把同性恋说成多数人们的正常行为。
请放过我的孩子!
1。强调,“‘性’本身就是生殖功能的一部分。”, 在21世纪的今天,生殖繁衍不一定需要性了。试管婴儿那么普通; 2。繁衍人类后代、抚养人类后代,同性婚姻一样可以做到啊。特别是女同。男同可以通过领养,甚至可以领养自己的生物后代(虽然代孕可能不合法, 但还是啊);
3。“侵犯大多数人的利益”, 大多数人应该是不准确的,企图代表或强加。 至少我不那么觉得。如果有一天我的后代成了同志(目前肯定无此倾向), 丝毫改变不了我的爱。
下一个议案可能是什么样的?回归远古多配偶制,亦或不同物种?
老天爷,你把你的孩子看出是你的私有财产一般,把他养大就是为了给你生孙儿? 哪里有这么自私的父母?你生了孩子有抚养他成人的义务,否则你就不要生。但孩子不是你将来养老的摇钱树或繁殖的播种机。仅仅从你的这一句话就让人对你的长篇大论完全失掉可信度。Loss of cred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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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很好,今天对‘非我族类’不能容忍的人,明天当别人对你或对你的后代有歧视行为时,也不要期待任何人跳出来帮你说话。
另外,罗马灭亡的原因有几十条,卫道人士偏偏挑同性恋这一条。我觉得单单罗马人用铅管当输水管运水,造成男男女女铅中毒而不孕这个原因就比同性恋有说服力。
难道这是我异性恋父母的错?他们没有一天把我当同性恋养啊。
想想你们自己的孩子如果是同性恋的话,那不是他或她的错,也不是你的错。是天意。
不是很多华人爱读圣经吗,不信菩萨却信耶稣吗---- 那好,你们的牧师说过上帝造物是有其意的, 每个子民都是他所爱。他甚至要你们去爱你们的敌人。如果连你的同胞兄弟姐妹是同性恋都不能容纳,可见你们读了个鬼。
懒惰一下,将探讨与另一网友的观点“美加华人应如何看待同性婚姻”的观点在楼主这贴一下。以下说到的楼主是彼楼主而非此楼主。
楼主的观点,应该说基本代表支持同性婚姻者的观点,并且将其归结到法律,基本文明价值观及道德规范层面。
楼主提到法官们坚守了两条最高原则:美国的民主制度,最高法院多数裁决成为美国法律最权威解释与所有的法律法令权威,以及人道主义原则和科学求实务实精神。
首先要声明完全同意这个原则!遵守法律,要有人道主义精神和对科学真理追求的精神。在此前提下,提出反对意见。
1.楼主“同性恋不是身体或者精神或者心理疾病。这是美国加拿大甚至包括中国大陆的专业与权威医学科学结论。”
将同性恋情和其生理结构比较一下就知其是否发育正常,这是不言自明的,疾病的诊断标准是认为制定的,但身体和生理功能是不骗人的。不要哪天社会意识都认为其正常再出现个说皇帝没穿衣服的小孩儿,至于“这是美国加拿大甚至包括中国大陆的专业与权威医学科学结论”不是科学描述。
同性恋应该是发育异常,可能某个/某些基因被修饰,或发育中基因表达的调控出现问题----表现上例如对性气味的感知出现倒错,因此可能遗传也可能不遗传,这也是千百年同性恋一直存在的可能原因。生物原理搞清之后是可能纠偏的,那时对同性恋对异性恋都会多个选择是否愿意再成为异性恋或同性恋。
2.楼主 “作为在美国加拿大的华人,。。。。。还很有必要理解这两个国家的基本文明价值观与道德规范。而这些基本价值观与道德规范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自由多元,尤其是思想的自由,人身基本的自由,以及人的尊严人格的平等。” “人的自由平等是文明社会的支柱,这是俺理解支持同性恋者合法权益的基本立场。。。。还特别要从理念上来正面看待与认识,这是美国加拿大国家与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支持自由平等人权是对的,但要有界限,这个界限是你不能侵害别人的权益,不能违反Nature Law。违反这两点,就不能体现“两个国家的基本文明价值观与道德规范”。
首先举例同性婚姻侵犯异性婚姻的权益,婚姻的定义千百年来约定俗成,一男一女的结合视为婚姻,婚姻定义同时涵盖了对子女的繁育,其本身与人类种族的延续这一生物学特征是相符的。这就好比一个产品的品牌,品牌也反映了这一产品的基本特征。现在同性结合使用婚姻这一概念,就如同品牌侵权,其理由是其产品的基本原料与原品牌相同。不荒谬吗?享有婚姻同等的权益的Civil Union 不好吗?
第二,Civil Union 概念,相信一些同性恋者是可以接受的,但有许多说不,为什么?因为这是人的自利性决定的。首先可能是因为危险意识,其不希望与普通婚姻有所分别;其二,是为扩大其择偶潜力。这是为什么同性恋鼓吹正常,自豪的原因。同性恋的鼓吹和异性恋者的支持必然会影响社会意识,同性恋首先要大家接纳其进入传统婚姻,支持的pool 越大,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会越混淆;进而,当其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同性择偶的选择性就会增大。因此其必然会进一步增强对同性爱的意识宣传。历史上罗马帝国同性恋流行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文化对人意识的外部因素是否造成某些基因调控的变化还未可知,但应知道当时这种文化现象不仅仅是天生的生理因素。
第三, “特别要从理念上来正面看待与认识,这是美国加拿大国家与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理解这两个国家的基本文明价值观与道德规范”。“而这些基本价值观与道德规范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自由多元,尤其是思想的自由,人身基本的自由,以及人的尊严人格的平等”
“特别要从理念上来正面看待与认识”—不符合寻求真理的科学精神。
“基本价值观与道德规范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自由多元”----你首先需要了解这两个国家的基本价值观与道德规范的根基是什么,自由多元只是其中之一。
举个例子,在美国离婚,堕胎是合法的,符合自由人权多元,那么请问对于50%的离婚率和后期堕胎,他们反映这个国家的基本价值观与道德吗?一个民主国家包容多元思想不错,但人们要知道其基本价值观与道德规范的根基,根基动摇了,其价值观与道德规范自然也会歪的。
"A thought transfixed me: for the first time in my life I saw the truth as it is set into song by so many poets, proclaimed as the final wisdom by so many thinkers. The truth—that love is the ultimate and the highest goal to which man can aspire. Then I grasped the meaning of the greatest secret that human poetry and human thought and belief have to impart: The salvation of man is through love and in love. I understood how a man who has nothing left in this world still may know bliss, be it only for a brief moment, in the contemplation of his beloved. In a position of utter desolation, when man cannot express himself in positive action, when his only achievement may consist in enduring his sufferings in the right way—an honorable way—in such a position man can, through loving contemplation of the image he carries of his beloved, achieve fulfillment."
所以对我来说,一切基于"爱"的婚姻,都是神圣的。儿女只是婚姻的果实。生活在有"爱"的家庭里的孩子是会快乐的。
这些年西方各国对同性恋所持的支持平等的态度是基于对基本人性和人权的尊重。所以个人认为文中提到的“跳大神”“和动物结婚”这些用来断定最高法院的裁决是“slippery slope"的比喻是不怎么恰当的。
博主在生活中从来没见过同性恋,有这些恐同想法完全可以理解。我这十多二十年来,也是慢慢走过从觉得“真恶心”到“不理解也不支持”到“不理解但不反对”到“同情理解并支持他们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这同我这些人接触到越来越多的同性恋人群,并同其中不少人成为好朋友有关。我自己是深深地意识到他们除了性取向跟我不同,其他并没有任何不同。相反,他们中有些人,是我见过的最富有爱心,同情心,正义感,和幽默感的人。他们对伴侣的忠诚和对孩子的热爱,同异性恋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我非常支持他们争取和异性恋同等的正当权益。
The report states, "there is no evidence to suggest that lesbian women or gay men are unfit to be parents or that psychosocial development among children of lesbian women or gay men is compromised relative to that among offspring of heterosexual parents. Not a single study has found children of lesbian or gay parents to be disadvantaged in any significant respect relative to children of heterosexual parents. Indeed, the evidence to date suggests that home environments provided by lesbian and gay parents are as likely as those provided by heterosexual parents to support and enable children's psychosocial growth."
http://www.apa.org/pi/lgbt/resources/parenting.aspx
呵呵,蛮横得很呢。
我曾说过,人类可以走出宗教法庭,宗教法庭却走不出人类。
今后,也请同性恋的人们不要试图改变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性取向,把别人变成同性恋。 我不希望我的孩子的教科书上把同性恋说成多数人们的正常行为。
请放过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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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博主想像力尤其丰富。假若我的孩子过些年告诉我他是同志的话,1。我一如既往爱他。2。告诉他这世上总有人会歧视你,尤其是有些人(不指博主)会说“我不歧视你,但是。。。”。。。你要对这些人敬而远之。3。有人歧视没什么大不了,whether it's because you are asian, or gay, or a geek, or whatever they want to pick on. 4. Show them who you are, show them that you are full of love. There will always be people who will love you for who you are.
婚姻是必须有爱的,但并不是一切爱的结果必须是婚姻。 这个逻辑应该够简单了。 就因为存在爱,结果一定必须是婚姻吗? 一个男人或女人可以同时爱上多个异性,而且还可能是双方自愿的爱。 难道这位男人或女人就有权跟多位他或她爱上的异性结婚吗? 法律就该使这种婚姻合法化吗?
爱是属于每一个人的,但婚姻却不是。 有的情况下,哪怕是真爱,也不应该以婚姻为结局。 同性恋就是这类情况之一。
讨论社会议题时,不要偏离议题针对个人,有辱骂之嫌。这样会大大减弱你自己语言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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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的荒谬性在于,你在以人类的“动物性”来解释婚姻的神圣。本人并不得同性婚姻是必要的,但这不阻止我祝福愿意结婚的同志们。同时也衷心祝福博主婚姻,性事,家庭幸福。您的婚姻神圣性只要有爱,有承诺,是不会有一分半点变少的。要真有什么变数,估计也不是因为突然间同志婚姻合法了。
想问问博主,您(和您的战友们)的神圣婚姻,是因为这个名字,还是因为你们的爱,承诺。。。难道同志们一结婚,这些就不见了?
太无知了。同性恋绝大多数都是异性恋生的小孩,概率上总有这么小的群体是同性恋。各个文化历史上都对他们不太包容,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国家都是死刑。
其实中国在历史上对他们是比较宽容的,有点像“DO NOT ASK, DO NOT TELL” 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在北美的华人反对声这么大。
我是支持他们应该享有异性恋的福利的。
自生自灭,就会越来越少。
承认同性婚姻国家(生效日期)
1. 荷兰(2001年4月1日)
2. 比利时(2003年6月1日)
3. 西班牙(2005年7月3日)
4. 加拿大(2005年7月20日)
5. 南非(2006年12月1日)
6. 挪威(2009年1月1日)
7. 瑞典(2009年5月1日)
8. 葡萄牙(2010年5月17日)
9. 冰岛(2010年6月27日)
10.阿根廷(2010年7月15日)
11.丹麦(2012年6月15日)
12.乌拉圭(2013年4月10日)
13.新西兰(2013年4月17日)
14.法国(2013年4月23日)
15.英国(2013年7月17日)
大部分是欧洲国家。
虽然我也对他们的判断存有疑虑,但不同意你对他们的态度。
您有没有同性家庭对所抚养孩子(adopted)的心理影响状况的统计报告?毕竟,年幼的孩子对抚养家庭并没有实质有效的选择权,因为他们对同性家长和异性家长之间所存在的根本不同完全缺乏必要的知识理解,家庭文化很可能对他们的心理成长产生致命影响。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AAP) supports civil marriage for same-gender couples – as well as full adoption and foster care rights for all parents, regardless of sexual orientation – as the best way to guarantee benefits and security for their children.
--- See more at: https://www.aap.org/en-us/about-the-aap/aap-press-room/pages/American-Academy-of-Pediatrics-Supports-Same-Gender-Civil-Marriage.aspx
结婚是人的权利,允许同性婚姻是对人权的尊重。
谁强迫你和你儿子做同性恋啦?这是绝对不可以的,请赶紧保护自己的权益,上法院告他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