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唇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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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不忍“领事与我的开车小故事

(2010-05-02 20:53:11) 下一个
郁伯仁有错在先 送交者: swcs 2010年05月02日12:41:09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休斯敦警察和中国外交官之间发生的这件事,我们就事论事的话,很明确是郁伯仁有错在先。理由如下:(1)车没有牌照:郁伯仁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车的后牌照不在了。假设他不知道,但警察要求停车时,他也应该停车接受询问。(2)据郁伯仁自己说,事发时,他看见后面的警察闪灯,便停下来。在等了数分钟后,警察呆在警车中没有采取行动,所以他又开车驶离,回到总领事馆。在开启使领馆车库自动门并进入后,警车也尾随进入。看来这是问题所在。这位郁先生是不是对美国警察处理此类事情不熟悉?警察让你停车后,等数分钟根本不算什么。等十几分钟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停车后警察没有允许离开是不能擅自离开的。这可能是引起警察更加怀疑(或恼怒也有可能)的原因。停车这个期间警察应该是在查询有关该车和车内的人的信息。没有牌照,自然花费的时间要更久。车内的人唯一该做的就是耐心等待。最后警察一定会下车亲自询问(注意,此时警察的手可能搭在腰间的手枪上准备应付突发事件,因此车内的人不要乱动),这时开车的人亮出身份,如果是外交官,那警察肯定放行。郁先生说等了数分钟警察没有动作,所以又开车驶离。这是他的错误。后来警察跟车进了外交领事馆的区域内则是警察的不对。 我非常同意上面那位博友写的评论。我想再加点花絮。小故事三则,但都是真实的:上世纪88年,我在德州读研究生,同学小姚,女,也是上海人,刚学会开车,便带了一位刚从天津来的女同学去超市买菜。买完后,离超市便是一个未完全煞住车的右拐上大马路了,刚好抢在直行的警车前,这当然冒犯了这位警官,于是便亮灯叫停。小姚开始还没看到后面的亮灯,突然发现时便疑惑了,自问道:咦!我又没犯错。可能不是叫我停车吗?那位小天津更是不懂装懂,附和着说,肯定不是要我们停车。于是,小姚就一直开,后面的警车就亮灯紧追。过了二个红绿灯,大概二个英里吧!小姚看见的是前面三辆警车横在马路上挡住她。罚单三张,一佰八十美金。小姚上法庭抗辩,称不知道是要她停下。法官根本不接受这种抗辩。小姚只能自认倒霉。本人很少去市区办事,有一次我停车,没见地上有划线,便想当然的停车,让付币机位于我车的中间部位。结果办完事见罚单一张。我心中纳闷,回家看驾车法规,上面的示意图(肯定画得不怎么精确)也是付币机在停的车的中间位。便在开庭时抗争,法官说;你连这么个停车常识也不知?但她也没法驳我的证据。于是罚金从二十元改为十二元玩事。再有一次,在每天开的去上班路上,我在一中学侧边右拐弯,也是在STOP牌没先完全停住便拐弯。突见后面有亮警灯,就马上靠边。双手放在驾驶盘上静候警官发落。二、三分钟后警官过来,我摇下窗微笑问候。心中在想今天可倒大霉了:我上班前换了外裤,没带皮夹子,当然就没带驾照,我还没系安全带。警官问我知道为什么叫你停车吗?我说知道,大概没完全停车就右拐了。我还解释了没带驾照的原因。警官说这个我理解。我们查过你的驾车记录,很清白,这次给你个警告,我是警官某某某,这是我的名片。开车小心。我忙开车离开,庆幸大难不死,也感觉到你给警察足够尊重,他也很讲情理的。还有一次,下班路上刚遇下雪,别人驾车抢道,我急煞车,车就偏道翻到两人深的沟底,底朝天。我从车中爬出,不久警车就到了,他见我无大碍,就对我说,这里离我的管区差十英尺,我巳打电话叫那个管区的警察耒处理。我想你没大事,再见。于是我在风雪中等了足足十五分钟。他打了电话给他熟悉的拖车公司,又等了二十分钟,等我与拖车公司谈好拖车价后,(那时宰你无商量)拖车公司送我回三英里远的家和那辆压扁了车顶的破车。我1968年就学会在中国开车,没吹牛吧!我那时大学毕业,分配当矿工,便在露天矿修苏制大翻斗车。但我没学会开手挂档的车。但心中一直想学会这门技术。有一次,我买下老板的二手车,手挂档的,便边学边上下班。路上有上下坡,手脚配合不好,车熄火的事有过几回,这下惹怒了后面的开车人,碰到十字路红灯停车时,一美国小子从后面车中跳出,向我奔来,挥拳在我窗前示威。可等我将窗摇下,他拨腿便跑。我也半天弄不明白。要么是红灯刚变成绿灯?要么他以为我在拔抢而不是摇窗?要么以为我这亚洲脸有功夫?现在想起这故事还想笑。回到正题:休城领事遭拷事有几个完全有可能的不知道。郁领事不知道车后无牌照。郁领事不知道警察真得要他停车待查。警官不知道他是亚洲脸的外交官还是贩毒的。警官不知道这个后门的车库是属于前门挂国旗的领馆所用。外交官和贩毒的只占休城人口的万分之一。警官当然以普通百姓的行为来处理。没有牌照的外交官例多呢还是没有牌照的贩毒者、恐怖份子多?大家都会有正确的答案。上面的任何一个不知道都有可能造成更可怕的后果。在阿富汗,有没有牌照的自杀汽车炸弹。有叫停不停的阿富汗警察被美军全部射杀。误会管误会,咱们郁领事胃犯了个别警官,是小误会。粗鲁的警察闯领馆地域,得罪了友邦国家,犯大误会。我看此事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美国政府向中国政府道个歉(记得六十年代,中国边防军误射了一印军,周总理都出面道歉,体现了大国风度),郁领事向警官以“造成警务不便”说个Sorry。我看,休斯顿应译成休事顿。最后还应怪那个警官没学中文。否则他就知道我们的领事耐心有限-他的名字就叫“欲不忍”!他的职务就是领来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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