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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恶法之五,保释金制度

(2015-08-08 13:42:10) 下一个
在美国,一个人如果被警察抓了,或者因为被告上法庭而被拘押,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法官可能定一个保释金额度。如果嫌犯或被告能支付这笔保释金,则可以不被拘押,回家等候开庭。如果不能支付这笔保释就,嫌犯就要被拘押,直至开庭。
最近,中国天津的一位教授,到美国访问期间被美方以间谍罪控告,被羁押。保释金定在50万美元。在各方的援助下,交了保,被释放,在等待开庭。
而美国人布劳德则没有那么幸运。他被怀疑偷了别人一个背包,被警察拘押。法官定了三千元的保释金。布劳德因为付不出这三千元的保释金,在监狱里待了三年!这三年里,他饱受狱友和看管人员的欺凌。
2013
5月他被判无罪释放。同年6月,他被发现自杀身亡。(关于布劳德的报道,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  http://www.nydailynews.com/new-york/bronx/family-kalief-browder-files-lawsuit-nyc-article-1.2317272
在我看来,这是个非常邪恶的制度!你有钱就可以保释出来,你没钱就要在监狱里被关着。完全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最基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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