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候写过关于美国的一条税务恶法。 今天想评一下美国的另一条恶法, 蓝法。
记得很多年前刚来美国, 星期天去店里买些蔬菜和水果。 想着顺便买瓶酒喝, 结果被告知周日不卖酒,是法律规定的。 后来才知道, 这就是蓝法(Blue Law)。
美国蓝法的设立最早可以追溯到1755年, 动机就是要求人们在星期天只做和宗教有关的事宜, 不做买卖。1840年以后, 包括天主教徒, 犹太人和非宗教人士开始挑战这条法律。 被禁止的买卖活动逐渐减少。 但是到今天为止, 还是有很多州留有蓝法的残余。比如得州星期天不能卖酒,车行在周末的两天中只能选一天卖车。
世界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14个年头了。 美国政客天天满世界喊民主, 自由和 人权。 可是在他们眼皮底下,基于宗教偏见, 已经完全不合时宜的, 强加在所有美国人头上这条蓝法的残余还在实行。 政客们那么热衷于推销自由和人权, 那就从得州开始把, 把蓝法彻底废了。 让所有人都可以在星期天买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