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婚姻制不适合所有的人
-----------美国高院判定窦妈法案违宪的感想
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判定窦妈法违宪。10年前克林顿签署了窦妈法,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从而否决了同性婚姻享有与异性婚姻同等的权益。今天,窦妈法被判违宪,等于是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虽然目前只有12个州同性婚姻是合法的,但最高法院的判决,让人看到了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已经蔚然成势,不可阻挡。
一夫一妻制曾经是男女平等的象征。相对于封建社会有权有势有财的人可以三妻四妾,妇女在婚姻家庭中不得不依附于男人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但是社会发展至今,婚姻家庭的这种一个制度普世适用的法律和观念越来越显现出它的弊病。就好比只生产一种尺寸的衣服让所有的人穿,肯定会有人穿得不舒服,甚至根本穿不下!
静心想一想,世界上有70亿人,不同的文化,地域,信仰,身材,性格,生理。我们吃不同的食物,住不同的房子,穿不同的衣服,说不同的话语,信仰不同的宗教,有着不同的文化和历史传承,为什么却要在婚姻上遵循同样的一夫一妻制呢?
婚姻是什么?是两个人(或者多个人)组成家庭,养育子女,分担家庭的责任,共享家庭的财富。
中国云南的摩梭人祖祖辈辈实行走婚,日子过得好好的。一些边远地区,至今还有兄弟同娶一妻的习俗。不管大多数人喜欢不喜欢,同性恋的存在是客观事实。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和其他人一样,组织家庭,享受和异性婚姻相同的权益呢?如果两个或多个女人愿意嫁给同一个男人为妻,组成一个家庭;或者两个或多个男人愿意娶同一个女人为妻,组成家庭,为什么就不可以?
只承认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婚姻是合法的法律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迟早会被废除或修正。应该允许人们按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生活
河里的石头愿做其中一位吗?
喜欢公驴的那个可以先去找公驴419一下,能活着回来再讨论。
印度直到现在还有烧死女人的习惯,如果这个女人的嫁妆没法让夫家的人满意的话?
是不是都在你认为可以接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