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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云覆雨毛泽东===3
提出并成功地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不久就抛弃
解放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也就是新式的资产阶级革命,革命的目标是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的社会,成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允许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即不是急于搞消灭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革命。但是,新中国成立伊始,毛泽东就违反他自己以前的讲话和中央的有关决议,抛弃了新民主主义,急急忙忙要搞社会主义革命,并对遵守党的决议和他的指示的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进行批判 。把他原来所讲的话,他亲手制定的基本政策,全都变了。这一变,由于违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经济规律,自然就让全国人民跟他起遭受惩罚。
一、革命的目标,是建立 新民主主义制度的社会
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这种殖民地半殖民地革命的第一阶段,第一步,虽然按其社会性质,基本上依然还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它的客观要求,是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这种革命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1关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性质,毛泽东也有过明确的阐述,他指出:“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是旧民主主义的共和国,那种共和国已经过时了;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种社会主义的共和国已经在苏联兴盛起来,并且还要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无疑将成为一切工业先进国家的国家构成和和政权构成的统治形式;但是那种共和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还不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因此,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2在这里,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革命目标的合乎客观规律的正确选择。革命成功后的新民主主义政治,既不是资产阶级专政,也不应当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在革命中历史地形成的革命阶级的联合政权。
关于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性质,毛泽东不止一次地说过:现在我们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的,但又是人民大众的,不是社会主义的,也不是老资本主义的,而是新资本主义,或者说是新民主主义。之所以把新民主主义看作说是“新资本主义”,是因为,民主主义属于资产阶级革命范畴,新民主主义就是新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革命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并不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谓“新”,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之下、在人民民主政权条件下的资本主义,是不会导致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是直接为社会主义创造条件的资本主义。
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毛泽东在解放前多次讲过。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道:“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的国家所有。‘凡本国人及外国 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 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这也是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的庄严的声 明,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经济构成的正确的方针。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 共和国并不没收其它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 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这个共和 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 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成农民的私产。农村的富农经济,也是容许其存在的。这就是‘平均地权’的方针。这个方针的正确 口号,就是‘耕者有其田’。在这个阶段上,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
“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 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1 概上所述,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一是“节制资本”,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应受到一定的节制;二是“平均地权”,即农民要拥有土地。但还不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
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指出,“按照孙先生的原则和中国革命的经验,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与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的。而这个国家经营的所谓国家,一定不应该是‘少数人所得而私’的国家,而一定要是‘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毛泽东特别讲到正确地对待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问题。他说,“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而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有些人不了解共产党人为什么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我们的回答是这样简单: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他指出,目前时代的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这个革命的对象不是一般的资产阶级,而是民族压迫和封建剥削;这个革命的措施,不是一般地废除私有财产,而是一般地保护私有财产;这个革命的结果,将使工人阶级有可能凝聚力量因而引导中国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使资本主义获得适当的发展。”2由上可见,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经济三者的并存,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毛泽东的这些话,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肯定了新民主主义制度的长期性,充分体现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1949年 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把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概括为五种经济成分。他说,“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3对于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毛泽东作了深刻的分析和说明。他说:“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来说,还是和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同古代近似的。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由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受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或限制,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在落后状态,“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这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1
如前所说,新民主主义制度在我国应当是一个必经的和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但实际上,新民主主义制度刚刚建立起来就放弃了、中止了。其间,在党中央经历了一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和取消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激烈斗争;其结果是,“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主张受到批判,经过“趁热打铁”的社会主义改造,新民主主义制度很快夭折了,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1949年1月8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在讲话中论述了经济建设方针。他说:“今后对经济构成是应有一个通盘的认识。国营经济是带社会主义性质,合作经济也是带社会主义性质并向社会主义前进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那个东西基本上对的,但要注意两条战线斗争。一方面不要以为新民主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不向社会主义发展而认为是自由贸易、自由竞争,向资本主义发展,那是极端错误的。 另一方面,必须注意,必须谨慎,不要急于社会主义化。”毛泽东的这些思想,构成了七届二中全会的重要内容。
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是一篇建设新中国的纲领性文献。他分析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和党在革命胜利后所要采取的方针。其基本点是:1,革命胜利后,我们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五种经济成分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由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起决定作用,其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2,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纲领, 是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 并存、共同发展。在革命胜利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同毛泽东这个报告的思想相一致,刘少奇也作过类似的报告。1948年9 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的《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建设问题》的报告,12月25日在华北财经委员会的会议上作的《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方针与问题》的报告,其中心观点是,民主革命胜利后,还不能马上采取社会主义的实际步骤,他说:“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的政策是要不得的。”“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则要犯‘左’倾的错误”。毛泽东表示赞同他的观点。
1949年4月,刘少奇到天津视察,发表了《在工商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其目的就是全面贯彻七届二中全会精神,防止和纠正在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上的“左”的错误。随后,中央发出了《认真克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的错误》的通知,要求检查并纠正“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倾向”。毛泽东对此批示“如不克服此种错误,就是犯了路线错误”。1950 年3、4月间,毛泽东对工商组讨论的记录上又批示:“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残余,而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应限制和排斥的是那些不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即投机商业,奢侈品和迷信品工商业,而不是正当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对这些工商业当它们困难时应给予扶助使之发 展。”。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纲领》有意识地没有提出未来社会主义的前途,其目的是防止过早地向社会主义过渡。
《共同纲领》还规定,在经济制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在经济政策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济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装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社会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当时 ,毛泽东在讲话中不止一次地指出,提早消灭资本主义的思想是错误的,不经过新 民主主义就不能达到社会主义。直到 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还再一次强调指出,“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1在6月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毛泽东还在说:对那些有过贡献的人,“等到将来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的时候,(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人民是不会把他们忘记的”。2就是说,搞社会主义的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
二、坚持搞新民主主义的,受到批判,提出让“资本主义绝种”
1951年3月刘少奇在为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起草的《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中,提出 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口号。条件的第二条说:“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3
在这之后,他在一些讲话和文章中多次讲到这个问题。其要点是:
1,新民主主义经济基础是一种过渡经济,过渡所需要的时间是很长的。他还使用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认为这个阶段大约在15-20年之间。这与毛泽东估计的三个五年计划或多一点,是一致的。
2,这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完成工业化。他说:“只要第三次世界大战不爆发,经济建设的任务就不变。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不爆发战争,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要把中国工业化。”他还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应当使五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都得到发展。五种经济成分中,“必须发展国营经济为主体”。
4,反对过早地“动摇、削弱、直到否定私有制”和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步骤。他认为,实行社会主义,就意味着城乡都要触动私有制。中国的产业落后,过早实行工业国有化,只会伤害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对发展生产不利;在农村,国家拿不出机器、化肥等工业品以满足农民的需要,实行集体化也不可能。他说无论城乡,“私有权在中国今天的条件下,一般地还不能废除,并对提高社会生产力还有其一定的积极性”。
5,中国将来的前途是要走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去的,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在中国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必须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到了那时候,中国共产党也一定要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并共同地加以决定 。中国共产党在将来也愿意和一切愿意进入社会主义的人们一道,共同地进入社会主义。
从上述可知,刘少奇的上述讲话,其基本观点和毛泽东是一致的,其源也是来自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这个提法得到中央的批准,并写进了会议的决议中。1953年初,周恩来、邓小平主持起草的一个文件中就提到:“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1
如果说,建国以前的任务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那末,建国以后的任务就应当是建立和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因此,“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或“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是建国以后对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继续贯彻落实,它所针对的是提前消灭私有制、特别是提前消灭私人资本主义的错误主张的。按照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要求,一方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允许保持农业的个体经济,不提前实行集体化,在农民的互助合作中,不动摇、削弱、否定土地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基础。另一方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允许雇佣劳动和不可避免的剥削的存在,不能提前消灭民族资本主义经济。
但是,刚刚完成土地改革,一些地方的党委就力图提前实行农业集体化,提出了动摇、削弱、否定农村私有制的主张。其中,突出的是东北局的高岗和山西省委的主张。对此,刘少奇提出了正确的批评。但是,这时候毛泽东的思想却开始发生了变化,甚至可以说是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明确支持山西省委的主张,有意动摇农村的私有制基础。在他看来,消灭私有制不一定非有机器大工业不可,既然资本主义可以以工场手工业的方式发展生产力,中国的合作社也可以动摇私有制基础。他认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不一定要按马克思主义讲的,要建立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在小生产的基础上也是可以的。这种见解显然是不科学的,在逻辑上和方法上都是不正确的。1951年12月,毛泽东为了批评和纠正对少奇在农业合作化问题的“错误”,亲自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要求“当作一件大事去做”。2动摇农村的私有制基础是动摇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开始;接下去的是加速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对“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批判。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修正, 大约从1952年中期开始、毛泽东原有的思想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他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也随之为过渡时期理论所代替。
1952年 6月,毛泽东在中央统战部起草的一个文件上批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3
根据薄一波同志的回顾, 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讨论“一五”计划时说,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 10年到 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10月,中央“完全同意”并转发了东北局关于四五年基本完成全面合作化的报告。
这时候毛泽东的思想是,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不应当实行和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是应当立即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且设想用 10到 15年的时间就完成改造和实现过渡。
8月,毛泽东在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把薄一波提出的“公私一律平等”的新税制说成是“资本主义倾向”,“违背了国营经济是领导成分的路线”,并说,“薄一波的错误,是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它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他对这次会议的结论作了批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他说这是七届二中全会已经提出的方针政策。4在这里,新民主主义社会变成了“过渡时期” 。新民主主义理论变成了“过渡时期理论”,坚持新民主主义度变成了社会主义改造。这时候,毛泽东把过去讲过的建国以后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完全抛弃了。
也就二年前即1950年6月毛泽东还讲的:“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怎么这么短的时间就变了呢?他所讲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使资本主义获得适当的发展。”1怎么就置之不理了呢?
1953年6月1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总路线时,毛泽东一方面认为:“鉴于资本主义经济在数量上是不可忽视的,…… 所以目前一脚踢开资本主义是不能的,也没有 资格。现在,一辆汽车、拖拉机 …… 不能制造,就发生野心一脚踢开不对。”2
另一方面,毛泽东对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到中央领导者人赞同的“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的提法,进行了批评。他说:“‘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比如,私营工商业,正在改造,今年下半年要‘立’一种秩序,明年就不‘确’了。农业互助合作也年年在变。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我们现在的革命和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 ,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3毛泽东还讲:“因十年到十五年后资本主义绝种。”4虽然 后者讲的是“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但“确立”与“巩固”是同义语。这个批判,只强调过渡时期的变动性,而不讲一个新的社会制度建立后必要的相对稳定性。后来的历史证明,正是急忙过渡,急忙让“资本主义绝种”。毛泽东说的“十年到十五年后资本主义绝种”,已经是不切实际的了,实际上只不过离毛泽东这次讲话三年的1956 年,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也就把资本主义搞“绝种”了。
三、历史检验出是非
现在,进入了二十一世纪,距毛泽东批判刘少奇关于“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过去了50多年,资本主义绝种了吗?能绝种吗?现在不是还需要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的大发展吗?
对于在中国这样一个原来生产力十分落后的国家,如何对待资本主义?在经过过早地结束新民主主义、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经济遭到失败,以后又主张鼓励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20年改革的实践,可以说有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之后,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就更清楚了。
当代中国著名理论家胡绳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中,讲到毛泽东曾正确性地论述在落后的农业国家里为社会主义奋斗时,就如何处理好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那时,毛泽东懂得应当利用资本主义,并且不止一次地批评了民粹主义倾向。但是自1953年以后,他的认识起了变化,过早地结束了新民主主义阶段,实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在工业化刚起步还远未能完成的条件下,就企图通过农村的人民公社进入共产主义。这当然是空想。这就不可避免地和毛泽东曾经批判过的民粹主义挂上了钩。5
胡绳在另一篇文章中,还有一段较详细而深刻的总结。不妨摘录如下: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理论是总结实际经验对这问题的正确的解决。按照这个理论,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还不是社会主义,因为还容许民族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但它也不是资本主义,因为在无产阶级领导国家的情况下,社会主义经济已经存在、发展并起领导作用。抗日战争快结束时,毛泽东发表《论联合政府》,继续发挥新民主主义理论,并进一步肯定资本主义在中国发展的必要性。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创立者根据严格的事实逻辑认定,只有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而不是资产阶级国家能够使经济大大发展,实现现代化,为采取重大的社会主义步骤做准备。在这过程中,有必要充分利用资本主义。
以上所述,都是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即20世纪前半期人们的考虑,当然不可能不和当时的实践有关。但到了这个世纪的后半期,则完全成为在实践中的问题了。
从50年代到70年代,情形虽然很复杂,但人们被要求相信,从民主革命胜利后的第一年起就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进军步伐(实际上也差不多是这样,这似乎近似于前述新民主主义论)。人们还看到,似乎不需要经济建设的大发展,最美好的共产主义图画就能凭空画出来。人们还看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用比万里长城更厚实的墙壁绝对隔开,后者包括它的“尾巴”只应立即彻底消灭。
对这段时期的经验给以分析研究,至少要有百倍于此的篇幅。但也可以一言以蔽之,这段经验十分重要,它告诉我们这样的认识不符合于实际,这样的实践只能有害于社会主义。
邓小平根据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破除了基本上没有摆脱民粹主义的种种错误认识,使人耳目一新,豁然开朗。本世纪最后20多年的实践,加上在此以前80年的正面和反面的经验,大体上可以使我们得到如下结论:
(一)为克服任何形式的民粹主义倾向,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以邓小平所说三个“有利于”为判断的标准。
(二)社会主义的大厦只有在人类过去世代(也就是阶级社会,其中主要是资产阶级社会)积累的文化遗产基础上建筑起来。简单地抛弃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绝对无助于社会主义。
(三)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只能建立在社会化的大生产之上。有关大生产的知识和本领可以从若干不同的途径获得,但最便捷的途径是向发达的资本主义学习,不善于学习(分析、扬弃、改造、发展),几乎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四)社会主义能够并且必须善于利用资本主义并克服其负面影响。在三个“有利于”的前提下,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其中包括私营经济,它的社会性质与资本主义相似,但它是和现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资本主义有所不同的特种的资本主义(“一国两制”即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一个小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则是利用资本主义的另一种形式)。
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公有制社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终将取得对于私有制社会、资本主义制度社会的胜利。胜利以何种方式实现,这是将来的问题。现在,社会主义制度只要吸取以往社会的一切积极成果,并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明各方面力求超过以往,那么它在将来的胜利将是不可避免的。
20世纪初期,社会主义不仅是以一种思想体系,而且是以一种活生生的社会制度兴起的。到了这个世纪的最后十年,当一些人以为社会主义制度死亡的信号已经发出的时候,社会主义制度正在深入地总结自己的经验。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各国。中国人咀嚼这种经验时有特别深切的体会。
可以设想,在新的世纪中,社会主义制度由于总结经验而恢复其生命力,并在再下一个世纪取得更伟大的胜利。人类世界如果以 20、 21、22三个世纪大体上完成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程,在人类历史年表上不算太慢。”1
对毛泽东,当年并不要要求他有今天 的认识(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只要求他有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抗日战争时期的认识,只要信守他的理论和许诺,把革命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搞上那怕是如他所说的10到15年,让资本主义经济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中国的经济何至遭遇那么多折腾!何至让中国人了遭到 那么多的灾难!中国共产党的信誉又何至受到那么大的损害!
对此,刘少奇之子刘源也有一段评说,不妨摘录如下 :
当刘少奇提出“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时候,毛泽东却指责这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把新民主主义当做资本主义的一部分送进了历史博物馆。毛泽东说:要使资本主义绝种。
在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中,军事共产主义几乎自然而然地、不知不觉地就演变为平均主义乌托邦,于是就发生了“跑步进入社会主义”。
毛泽东对高速度情有独钟,对“反冒进”深恶痛绝,以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一切,不仅可以破除而且可以创造规律。于是把本来预定几十年的过渡阶段,压缩到几年,一系列“左”倾超阶段运动接踵而至。农村合作化和城市工商业改造迅速进入高潮,随即,又掀起史无前例的“经济大革命”——“大跃进”。全国风靡一时:高炉遍地、红烟蔽日,地翻三尺、亩产万斗,人民战争、人海战术,不讲条件、大干快上,一大二公、公共食堂 …… 好像在落后生产力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关系改变和劳动力的集中,就可以实现梦寐以求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理想,进入“大同世界”。这种“均平富,等贵贱”,劫富济贫式的“原始共产主义、国家共产主义”,照马克思的说法,只是“给剥削和专制制度提供最好的、最广阔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第2版,第660页)结果闹得经济崩溃,大难临头。
面对“经济大革命”的惨败,毛泽东虽然也做了有限的检讨,更多是辩护、推脱,心中欣赏的则是林彪的谄媚之辞:“工作上的错误,是这几年毛泽东思想受到了干扰。”在北载河会议上,毛讲:“你们压了我几年了嘛,你们黑暗讲了几年了嘛,说集体没有优越性了,这不是压我?”(毛泽东:《中央工作会议上的发言》,1962年8月9日)可见,他根本没有接受“大跃进”的教训。毛泽东本就以“政治挂帅”来领导经济,以“群众运动”来进行建设,对经济规律不屑一顾。此时,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不感兴趣,完全以鄙视事务主义的态度,对待经济工作。
在深厚的封建基础上,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使身经百战的英雄们不自觉地、多多少少带有农民起义式的心理和习气,在所难免,很可理解。论功行赏,按资排辈,既被广泛地视为天经地义,又符合他们的利益,似无大逆不道。革命成功,夺取政权,角色易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他们关注的焦点不再是进取,而是保住已到手里的东西,进而扩大自己的权力,提高自己的地位。
共产党的领袖们明智地反复自警,要防止由革命者变为保守者,由造反者变为统治者。但是,规律不可违。终于造就出以革命之名,行保守之实的“继续革命论”、“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理论”。至“文化大革命”十年,历史已经明白无误地记录下,名曰革资本主义的小命,实际却有多少是重回封建主义的老路。
有效的经济调整,煞住了共产风,解散了大食堂,产品丰富了些,市场开始活跃起来,引起毛泽东的忧虑,认为是资本主义复辟,对将要产生的阶级分化,必须斩草除根。随着“四清运动”的开展和深入,毛泽东的目的也清晰起来,就是要搞“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到“文化大革命”时,连老婆婆养只鸡、渠梁田埂种点菜豆也作为“资本主义尾巴”来割,毛泽东甚至把八级工资制、按劳取酬归为“资产阶级法权”,因没有达到按需分配而遗憾,由小农经济平均意识而来的空想社会主义,可谓登峰造极了。
毛泽东是庄稼人出身,一时被懵,情有可原,长年不知一亩地能打多少粮,实难让人相信。作为农民的儿子,仅为“要使资本主义绝种”,不惜视田园绝收、村民绝户,而无动于衷,也太难以让人理解了。1
综上所述,刘少奇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或“巩固新民主主制度”,其源来自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而这是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的典范。当别人还照他的思想去说、去做时,他却把它抛弃了;反而对他人进行批判。刘少奇说得对:“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此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且独断专行的一个典型事例。
3、中共诤友梁漱溟遭痛骂
毛泽东多次大讲民主,大讲批评与自我批评,欢迎党内外人士向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等等,实际上,只要是他不愿意听的意见,半点也听不进去。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本文讲的梁漱溟先生的遭遇是又一例证。也在说明,毛泽东许诺这的事是经常会变的。
梁漱溟先生在解放前是一位著名的民主人士,有相当的社会影响。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0年3月12日,毛泽东第一次接见梁先生时,毛泽东问梁漱溟:“这次来,你可以参加政府吧?”梁答:“把我留在政府外边不好吗?”意在保持自己历来独立说话的立场资格。1
当梁漱溟以政协委员的资格(相当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共同纲领》第十二条规定,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央人民政府,就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产生的。当时政府开会,政协委员常有被邀列席。)在1953年9月16日至18日,列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时,发表了对于农村工作的意见,却遭到毛泽东一顿痛骂。
梁漱溟是一位新儒家事功主义者,是从传统文化阵营中出来的一位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事功主义者。1917年应蔡元培之邀到北京大学教授印度哲学。当年曾同李大钊、陈独秀等党的创始人都有交往,李大钊遇害,梁曾尽力营救并为之操办后事。梁始终认为共产党的精英分子都是一些为国为民不图私利的“汉子”。他致力于乡村建设,试图以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文化为本,从乡村建设、实现乡村自治入手,重建中国社会。他先是借重广东的陈铭枢的权势实现其政治理想——乡村自治,无果。后又在山东省的韩复渠的支持下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学生们去各乡办“乡农党校”。抗日战争期间,他在重庆北培成立逸仁学院,聚徒讲学。1941年初,参与黄炎培、沈钧儒、张澜等人创建“民主政团同盟”组织(后改为“中国民主同盟”),黄炎培任主席,梁漱溟任秘书长并主办《光明报》。1946年7月,国民党暗杀“爱国七君子”之一的李公朴和闻一多教授。梁漱溟发表《民盟秘书长谈话》,他说:“剌杀李公朴闻一多先生是特务所为。”并说:“有第三颗子弹吗?我就在这里等待着!我要喊一百声‘取消特务’!我要看看国民党特务能不能把要求民主的人都杀光。我在这里等待着他们!”“李、闻两先生都是文化人、学者、手无寸铁,除了言论号召外,无其他活动,假如这样的人都要斩尽杀绝,请早收起民主的话。”“快快取消这种特务机关,不取消,民主同盟断不参加政府。”2他起草了《民盟政协代表为李、 闻案向政府提出严重抗议》,他冒着生命危险,前去调查并写出《中国民主同盟代表梁漱溟报告李、闻暗杀案调查经过》。这反映出梁漱溟在解放前曾有过一段反对国民党的相当进步的一页。
梁漱溟与毛泽东是老相识了。1918-1919年毛泽东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当图书馆管理员的时候 ,梁漱溟受蔡元培聘请在北大任讲师,讲授印度哲学。梁与毛泽东的岳父杨怀中(昌济)先生都在哲学系任教。毛泽东住在地安门豆腐池胡同杨家。梁漱溟去杨怀中先生家时,常是毛泽东出来开门,就这样与毛泽东相识了。
梁漱溟曾两次去延安,与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商谈国事。1938年初,梁漱溟访问延安,毛泽东设宴招待,并多次与之长谈。谈及抗日战争能否胜利,中国的统一前途,阶级斗争是否适合中国等问题,彼此求同存异。梁漱溟对共产党和毛泽东的印象很好。1946年3月,梁漱溟第二次访问延安。这次去延安是在重庆旧政协开过后,国民党原来是一党专政,不容许各党派参与,经过各党派的合力争取,各党派可以参与了,梁漱溟却不想参加将要组成 的联合政府。为此,他给毛泽东写信说明缘由。毛泽东复信,还是希望梁能参加政府。他认为中共方面 未能完全理解他的意思,遂决定而去延安向中共领导人倾吐积怀,以求共产党方面的了解。所以在1950年3月,毛泽东见到梁漱溟时才有“这次来你可以参加政府吧”这样的问话。毛泽东的问话表明,他们之间曾有过多次交往与友谊,也希望梁漱溟能够参加新中国的政府。毛的此意,应该说是真诚的。
新中国成立后,梁漱溟经过参加土地改革和思想改造运动,反省和检讨了自己过去的旧思想,1952年5月,写成《我的努力与反省》等长文。文中全面叙述、分析了自己过去几十年思想、观点的形成、发展、变化,和所致力的社会活动,否定了自己坚持了几十年的那一套救国理论,承认自己过去是站在有产者立场,自己错误的根源在于立场错误。一再表示自己错了,毛主席对了。今后要在共产党、毛主席领导下为革命事业尽力。他还将此文呈送毛主席,以求指教。8月7日,毛泽东接见梁漱溟时对梁讲:“你的自己检讨文章有几万字,太长。我请林老(林伯渠)阅看后指划出重要的几段来我才看的,我看出来你思想识见有进步了。但还不够,慢慢来吧。”1
梁漱溟得到毛泽东的“思想识见有进步了”几个字的评价,甚为高兴。他想为建设新中国进言,反映农村的问题,希望政府加强农村工作。于是,就在1953年9月8日政协扩大会议上,梁漱溟讲了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说农民生活还是苦。转述了有人说“工人、农民生活有九天九地之别”等语。当场引起不少人反对,但周恩来总理说,有看法还是说出来好。后来在中央人民政府会议上,梁漱溟当着毛泽东主席的面又重复了他在政协会上的发言,不意遭到毛泽东的斥责。
梁漱溟作了这篇发言后,9月12日,参加政协常委会扩大会议的大多数人,又列席了中央人民政府扩大会议。在彭德怀司令员作抗美援朝情况报告后,毛泽东即席讲话,他说,有人不同意我们的总路线,以为农民生活太苦,要求照顾农民。这大概是孔孟之徒施仁政的意思吧。然须知有大仁政小仁政者,照顾农民是小仁政,发展重工业、打倒美帝是大仁政。施小仁政而不施大仁政,便是帮助了美国人。有人竟班门弄斧,似乎我们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还不了解农民。笑话!我们今天的政权基础,工人农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一基础是不容分裂、不容破坏的!
这篇讲话采取的是无限上纲的方法:要求照顾农民生活,便是反对总路线,便是挑拨工农关系,便是分裂、破坏工农联盟。
毛泽东说,有人反对总路线,班门弄斧,似乎我们共产党搞了几十年的农民运动,还不了解农民,我们今天的政权基础是工农联盟,这一基础,不容分裂……。梁漱溟对毛泽东的这番话,甚感意外。他说,我是拥护总路线的,只不过说了一点心里话,想贡献给领导党,他一再要求申辩,说:“你(指毛泽东)说得不对,请你收回这个话,我要看看你有没有听意见的雅量?”
梁漱溟自撰《事情》一文记道:
十八日,午后开会,我登台发言,气势甚盛。我说:我根本没有反对总路线,而主席却诬我反对总路线。今天我要看一看毛主席有无雅量收回他的话。毛主席立刻厉声说:告诉你,我没有雅量!2
戴晴、郑直淑在《梁漱溟与毛泽东》里,据梁漱溟自述所记当时向毛泽东索讨“雅量”的发言要点如下:
同时我也直言,我还想考验一下领导党,想看看毛主席有无雅量。什么雅量呢?就是等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之后,毛主席能点点头,说:“好,你原来没有恶意,误会了。”这就是我要求的毛主席的雅量。……主席您有这个雅量,我就更加尊重您;您若真没有这个雅量,我将失掉对您的尊敬。……我现在的意思是想考验一下领导党。因为领导党常常告诉我们要自我批评,我倒要看看自我批评是真是假。毛主席如有这个雅量,我将对您更加尊敬。……我是说主席有无自我批评的雅量。……1
毛泽东没有料到,竟有人敢当面顶撞他,这就更加激怒了毛泽东,毛泽东连续几次批判梁漱溟,把梁漱溟骂得不像个人样。
毛泽东的几次大批判讲话,对于了解毛泽东的另外一面,实在难得,值得永世流传。可惜,大概是出于考虑这篇东西太不象话、有损伟大领袖形象的缘故,连《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也不便收入。好在华国锋坚持“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要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要始终不渝地遵循”),把建国后毛泽东一些“左”的错误东西都当宝贝,收集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里,使以题为《批判梁漱溟的反动思想》的讲话,发行社会,让后人得以“奇文共欣赏”。这里,不妨稍摘录几段“高论”(以楷体字标记) 2,略加注释。
“蒋介石是用枪杆子杀人,梁漱溟是用笔杆子杀人。杀人有两种,一种是用枪杆子杀人,一种是用笔杆子杀人。伪装得最巧妙,杀人不见血的,是用笔杀人。你就是这样一个杀人犯。”
一开头就扣上了“杀人犯”的帽子,而且与蒋介石并列,岂不是等于说,随时都可以抓来判刑吗?
“你梁漱溟的功在那里?你一生一世对人民有什么功?一丝也没有,一毫也没有。而你却把自己描写成天下第一美人,比西施还美,比王昭君还美,还比得上杨贵妃。”
说梁漱溟一丝一毫的功劳也没有,这不符合事实。只说两件事:一是当年曾竭力营救李大钊并为之操办后事;二是1946年李公朴、闻一多被暗杀后,梁漱溟发表《民盟秘书长谈话》,他说:“剌杀李公朴闻一多先生是特务所为。”“我要喊一声‘取消特务’,我们要看看国民党的特务,能不能把要求民主的人都杀完,我在这里等着他。”并冒着生命的危险,前去昆明调查。能说在过去民主革命、反对蒋介石国民党的斗争中,梁漱溟没有一点功劳吗?太不讲实事求是了。要是没有一点功劳,你毛泽东还邀请他参加政府干什么呢?梁漱溟比较自信甚至狂妄的事是有的,可他什么时候“把自己描写成天下第一美人”了呢?这哪里是说理,分明是在挖苦人。
“梁先生‘要求多知道一些计划的内容’。我也不赞成。”
作为应邀参加人民政府委员会的政协委员,相当于国会议员,想多了解一些情况,“要求多知道一些计划的内容”,难道不应该吗?这是每个公民都应有的权利,梁先生提出这一要求,过分了吗?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不害羞,事情就难办了。说梁先生对于农民的问题的见解比共产党还高明,有谁相信呢?班门弄斧。”
这简直就是在骂人了。人家不过是提出关于农民的一些问题,怎么就一定要比共产党高明呢?你毛泽东高明,是农民的“大救星”,你搞的“大跃进”却饿死了农民上千万!如果早听听梁漱溟等人的话,何至瞎折腾出那么严重的灾难!
“梁漱溟是野心家,是伪君子。他不问政治是假的,不想做官也是假的。他搞所谓“乡村建设”,哪有什么“乡村建设”呀?是地主建设,是乡村破坏,是国家灭亡!”
梁漱溟在旧中国试图搞“乡村建设”来振兴中华,当然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空想,但在旧中国这毕竟还算一种进步作为。他在新中国成立后,并没有说还要搞他那一套。这一点在他1951年10月间于《光明日报》发表的《两年来我有那些转变》一文中作了检查,他说:“我过去虽对共产党的朋友有好感,乃至在政治上行动上有配合;但在思想见解上却一直有很大距离。直到1949年前夕,我还是自信我的对。等到最近亲眼看到共产党在建国上种种成功,夙昔我的见解多已站不住,乃产生极大惭愧心,检讨自己错误所在,而后恍悟中共之所以对。”这说明,他已检讨过去的错误思想,承认了共产党的正确,怎么能说得上“是野心家,是伪君子”,“是地主建设,是乡村破坏,是国家灭亡”呢?
“他没有逻辑,只会胡扯。”
这不符合事实。以当时的发言来说,可能有片面性,但也是有根据的,言之有理。如果是“没有逻辑,只会胡扯”,他能在蔡元培先生主持北京大学时当哲学讲师吗?
“因为还有一些人愿意受他的欺骗,还不了解他,他还有充当活教材的作用,所以他还有资格当选为委员。”“中共为什么提他做这个委员呢?就是因为他还能欺骗一部分人,还有一点欺骗作用。他就是凭这个骗人的资格, 他就是有这个骗人的资格。”
他既是欺骗,而且你早就知道,当初你又何必邀请他参加政府呢?提他做这个委员“就是因为他还能欺骗一部分人,还有一点欺骗作用。”这是什么逻辑呢?是不是在“胡扯”呢?
“是不是拒谏饰非呢?如果梁先生的这类意见也可称作“谏”,我声明:确是“拒谏”。饰非则不是。”
这是公开违反自己的许诺,你不是多次说过,好话坏话都要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吗?是不是“饰非”,则由历史作出了回答。从毛泽东发表这一通大批判的时候起,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就不少,以至发展到后来农村以至全国经济频于崩溃的边缘。
“批评有两条,一条是自我批评,一条是批评。对于 你梁漱溟,我们实行那一条呢?是实行自我批评吗?不是,是批评。”
别人提了一点意见,不仅不接受,不是冷静思考,实行自我批评,而是反批评别人。他这一定调,等于是号召下面的人立即向梁漱溟开展大批判。果然,由科学院的郭沫若、潘汉年主持开会对梁漱溟开展大批判。1
对于毛泽东对梁漱溟的这一篇大批判,哲学家吴江说:“正因为梁漱溟如此坦承了自己的根本性的重大‘转变’,公开否定了自己坚持数十年的一套理论,这就尤其显出1953年毛泽东怒斥梁漱溟并为此开展一场批判,不仅不合情理,而且输了道义。”2
不顾事实,无限上纲,乱扣帽子,讽刺加辱骂,且不容被批判者申辩的所谓大批判,毛泽东对梁漱溟的痛骂,可以算得上“样板”。以后“左”的路线恶性发展,在反“右派”、反右倾、“文化大革命”等历次政治运动的大批判,无中生有,捕风捉影,越来越不讲道理,越来越胡闹,不容申辩,不准反驳,只有遭骂的份,没有还嘴之权等等,不能说与毛泽东的示范和纵容没有关系。
毛泽东的这篇大批判,对他的声容笑貌,他的襟怀和风采,作了多么生动展现。电影、电视剧里面是看不到的,只有从这篇奇文妙语才能想起来。
梁漱溟受到批判后,在家闭门思过。好在挨了这一通批判,在1957年毛泽东施展“阳谋”——“引蛇出洞”号召民主人士提意见、“大鸣大放”时,《光明日报》、《文汇报》的记者去找他“鸣放”,要他发表意见,要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都出奇地冷静,一概默然待之,终未被引“出洞”。所以有幸躲过了当“右派”的劫难。到了“文化大革命”,自然少不了受冲击,说他“反对毛主席”,他却始终不接受这一指责。由于他生性豁达,经受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也算活过来了。时年83岁,与毛泽东同庚。“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梁漱溟也算解放了。他一如既往,按他的人生哲学,处事为人,著书立说,直到1988年95岁高龄谢世。
冯友兰在悼念梁漱溟先生一文中说:“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知识分子对皇帝敢于犯颜直谏,不怕贬官,不怕充军,也不怕廷杖,认为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是知识分子的美德,梁先生继承了这种美德。宠辱不惊,难能可贵。”
在梁漱溟的晚年,不少人都向他提出如何认识和评价毛泽东的问题。他的答复别开生面。他说:“毛泽东不是一个,有许多个毛泽东。纵观毛泽东八十三年走过的道路,有为创党建国立下丰功伟绩的毛泽东,有为新中国创业引得全世界注目的‘指点江山,意气风发’的毛泽东,又有别人不可限制,自己不加限制,随心所欲地热衷于搞人斗人的‘运动’而导致十年‘文革’祸国伤民的毛泽东;若从个人的天赋素质观之,则有作为思想家、革命家、军事家的毛泽东,有作为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的毛泽东,又有精通马列主义学说的毛泽东,熟读中国经书和运用中国历代治国之道的毛泽东……。”梁漱溟还指出:“任何一个人都是变化的,发展的,不可能固定不变,至于变好变坏,什么时候好,什么时候坏,则取决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因此 ,他认为没有固定不变的同一个毛泽东。”1
可以看出,梁漱溟对毛泽东的评价,是实事求是的,也是一分为二的,没有因为遭到过毛泽东的一通恶语斥责而给予同样的回敬。无论从道义上讲,还是从评价内容的求实精神上讲,两者相比较,梁先生无疑胜过一筹。
1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668页。
2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675页。
1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8-679页。
2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8-1061页。
3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1433页。
1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 1430-1431页)。
1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9页。
2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页。
3 《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2页。
1 转引自《党的文献》1989年第4期。
2《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59页。
3《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65页
4《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90—93 、第89页。
1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8-1061页。
2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版,1991年5月第1版第64页。
3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81-82页。
4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版,1991年6月第1版,第65页。
5见《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1 胡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前瞻》,载《炎黄春秋》1999年第1 期。
1 《你所不知道的刘少奇》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98-101页。
1见阎秉华:《我所知的中共诤友梁漱溟》,载《炎黄春秋》2001年第4期第34页。
2见阎秉华:《我所知的中共诤友梁漱溟》,载《炎黄春秋》2001年第4期第32页。
1见阎秉华:《我所知的中共诤友梁漱溟》,载《炎黄春秋》2001年第4期第33页。
2 按这段话,《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经过文字加工改为“那样的雅量,我们大概不会有”。《梁漱溟全集》第七卷,13页。
1 郑大华《梁漱溟传》,442页。
2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07-115页。
1《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07-115页。
2吴江:《一位很值得纪念和研究的人物——新儒家事功主义者梁漱溟》,载《炎黄春秋》1999年第9 期第22页。
1 汪东林:《述评梁漱溟向党交心的材料》,原载《同舟共进》1993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