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夸我是唐僧!的博客

万丈红尘万千变换,盛衰中唯至情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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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情爱乘以生死:几个小故事说取之予之

(2009-12-16 16:33:39) 下一个
其一:
早年看过一个登山运动者的电影叫做“Touching the Void”.引发了一丝触动灵魂的思考。到如今详细情节记不真切了,试简述之如下:
结伴登山的俩人,严酷的境地,伤重,雪崩,其一人急速下坠,然二人之间有绳索相连!
上面一人急智+本能,抽刀断绳。受伤的伙伴落入深渊冰河,奇迹般生还,后来伤愈,仍继续登山事业。抽刀断绳者在事后受良知折磨痛苦,郁郁,不能再登山。
登山运动组织后来规定:凡此类情境者,宜断绳。但是,必须由下坠者主刀而割断。

其二:

说到真爱,昨晚有哥儿们跟和尚讨论,讲了一个世俗传闻。言为爱人而舍自身,真爱否?故事大意是,男女相爱深切,(不知何因所逼迫?)女买上好的保险,再花钱买凶杀己,留下大笔的金钱给男人,以示其爱。
和尚评说曰:咄,啥破故事!
爱之最深者,莫过于求天长地久相守走过风雨--与此相比较,一下子死去太容易了。这女的留一笔钱就放心地把男人扔下不管了?!有那买保险+买凶的钱,买饭吃共渡难关不够么?!

其三:

为试图理解故事二,和尚讲了故事三。N多年前听来的。说一对夫妻或情侣结伴游极地,弹尽粮绝衣裳单,一人曰打食去也,归来猎得“企鹅肉”,另一人食之,邀同食,曰:已经吃了。不久死去。那另一人生还。后来的生活里某年机缘巧合,再尝企鹅肉,此乃真企鹅肉也!悲痛交加,百感莫辨,痛死过去。
两个和尚讨论曰:嗯,此情境下,倒还可以理解。

其四:
和尚我回到庙里静静细想一过,故事三中那人,没有别的option么?
以死证爱,是必需的么?
死,真的有那么不好么?so 不好 that 因为爱,就自己赴死,留另一人独活?
于是想象改编成故事四。
二人相视,惨然叹气:生还无望寥!
二人再相视,了然一笑:同死亦好。
牵手,相拥,静心。同赴另一世界。

其五:

哪个子曰过的?莫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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