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赞赏瑞士心理学家荣格的观点:一切文化都沉淀为人格。
1787
年,在美国制定宪法的会议上,乔治亚州代表皮尔斯没有为宪法提供多少有分量的建议,却留下了《制宪会议代表性格描述》。从中我们可以验证“性格决定命运”,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美国的命运就是由这样一些具有相近的文化人格与不同的鲜明性格的人所决定的:华盛顿、弗兰克林、汉密尔顿、、、、、、
由此,我对中国人的文化人格与性格产生了不可抑制的好奇心。 对人格和性格的重要性,人们可能看法不同,但是历史学家和文学家肯定不会忽视。兼具双重身份的司马迁在他的著作《史记》中,对许多重要历史人物的性格着墨颇多。站在今天的角度,回头望去,他所描述的那些生动各异的性格,都与等级社会各阶层关于富贵的梦想紧密相连。
李斯在下决心告别老师荀子时说:“故垢莫大于卑贱,而哀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说这话时,他绝想不到日后临死前会痛哭流涕地说出另一番意思相反的遗言。)按他的意思,士的理想是不甘贫贱,努力出人头地。这种情怀是有文化的“士”所独有的吗?当然不是!
面对秦始皇出巡的盛大排场,贵族出身的项羽毫不掩饰地直言:“彼可取而代之!”
下层社会的混混刘邦只有羡慕:“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出身更为低贱的陈胜,虽然无缘亲睹始皇帝的威风,仍然止不住在田间地头做着一朝暴发的白日梦,郑重其事地叮嘱同伴:“苟富贵,毋相忘。”以后在揭竿而起时,进一步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强烈质疑。三个阶层的三个不同生活经历的人,心存同一个梦想:都想过最好的日子,攀上最高的地位。这种梦想是自春秋战国以来最具刺激性的华夏梦。其中包含着两种倾向:一种说得好听点反映了当时特别是战国时日益敬仰的“大丈夫”文化人格,另一种说得难听点则是撩拨并塑造了铤而走险、不惜使用任何手段消灭对手的虎狼人格。大丈夫和虎狼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后世形成了“无毒不丈夫”的模式。也许有人说,上举三人都是不读书的“野孩子”,跟文化扯不上关系。那么,李斯呢?这可是顶尖大师荀子亲手调教出来的。如果再深究一下,中国文化内核饱含的功利性,无论“困而学”或“困而不学”,或高低贵贱,都会被熏得五脏不适,气血不调,浮躁不宁,一遇机会,喷薄爆发,顺理成章。
做梦的人很多,但大位有限,上升的途径也过于狭窄,生命也过于短暂,如果不采取过激的手段,许多梦想根本无缘实现。甘冒风险的人毕竟不多,于是正视现实的人们便退而求其次,去追求次一等的荣华富贵。司马迁把这种华夏梦集中写进《货殖列传》,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普通华夏人精神和生活追求状态的生动画卷。他说,自有记载的历史以来,眼见得全是贪图疯狂享乐安逸虚荣的习俗,不管用何种精妙的理论都不能化解。所以,几千年的历史,一句话可以概括:“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有了这个基本认识,司马迁的介绍自然在客观中带有一定的倾向性,不全是热情歌颂了。放到今天,难免被人扣上“汉奸”“诽谤”等罪名。他对汉王朝的实际控制范围,西起陇西,东至大海,南达楚越,北抵燕赵,分区介绍了习俗性格。有些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今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遗传,如北方人“剽悍少虑(没心机)”,南方人“易发怒”,河东山西“其俗纤俭习事(抠门计较)”等等。关于习俗性格的成因,司马迁一般强调地域与物产的自然条件,有时也会顾及文化因素。按照他的观察,凡是“地小人众”或“地薄人众”的地方,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就多。而地广人稀,物产丰富的地方,人就缺少逐利的动力。靠近北部边境的地方,人多剽悍。
司马迁固然提到了重农、节俭、敦厚、朴素、重储蓄、戒作恶等传统,然而都是一笔带过,并没有详细描写。他特别关注的是,从战国以来,华夏地区较为普遍地出现了“多贾”“好贾”“事末(经商)”的现象。就连孔孟的老家本来“好儒”,爱讲个礼数,拘谨放不开,节俭到吝啬,害怕获罪,看到坏事便躲得远远的,但战国以来,人心大变,“好贾趋利”,比有名的周(洛阳)人还过分。因此,即使在秦汉强力推行“重农抑商”政策的环境下,人们仍然认为:“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经商是最直接最快捷的致富之路。此外,“好气任侠”“任侠为奸”也很常见。所以不仅北方农商不发达的地区,剽悍冲动,而且南方如西楚(今江苏安徽一带)也是“其俗剽轻,易发怒”,(在《淮南衡山列传》中说“荆楚僄勇轻悍,好作乱,乃自古记之矣。”这一点一直持续到近代)甚至中原的南阳都脱不掉“俗杂好事,业多贾。其任侠”的名声。可以说,起码在西汉初年,一个“好贾趋利”,一个“任侠为奸”,构成了华夏人的基本特征。这两个特征不是互不相扰,而是由“利”为媒,交相缠绕,形成一种蔑视一切道德约束、法律制裁,没有任何底线的求富逐利潮流。比如在今山西河北的中山国故地,人们浮躁性急,靠寻机会牟利为生,男人聚在一起不干正事,不是游玩“悲歌慷慨”,就是杀人越货,挖坟诈骗,不在乎从事“倡优”这类职业。女人则学习音乐,穿时髦舞鞋,傍大官大款,最佳目标是“入后宫”。包括衡山、九江、长沙的南楚一带,爱说漂亮话,不讲信用。司马迁感慨道,“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这本来无可厚非,然而为了富贵,无所不用其极,就让太史公忧心忡忡了。为了重赏,人们在战场上可以玩命;为了钱财,可以抢劫、杀人、作奸犯科、盗墓、私铸钱、以武力吞并别人财产、借他人势力报仇,犯法便逃跑躲藏包庇,藐视法律;为了富贵,女子美容、学习音乐舞蹈取悦贵富之人,主动挑逗招引,不远千里,不择老少;为了显摆阔气,富家子们装饰帽子佩剑,组织车队飚车;为了昧心钱,官吏文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
由此再看当今人们的所作所为,我们明白了,不是基因突变,而是传承有序。司马迁列举的种种,早已沉淀为基因,渗透在华夏人的血液、骨髓中,生命力极强。
趋利,没错。不趋利,社会将失去活力。但是如果与“任侠为奸”结合起来,就会让“趋利”加倍激变为贪婪、疯狂与豪霸,并使贪婪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侠的特征主要有敢做敢为,不计利害。但是稍一放纵,就变成无所顾忌,“义”和“奸”、黑与白、侠客与流氓便分不清了。侠,在司马迁的笔下不是一个单纯褒贬词,而是同时包含闪光点与阴暗面的复合体。不过无论是行侠仗义,还是任侠为奸,都是靠拳头和刀子说话,崇尚暴力,都甩不掉“以武犯禁”的影子。趋利并有任侠情结的人,都有极端倾向。获利者为富不仁,专横跋扈,成为恶霸劣绅;失利者揭竿而起,报复惨烈,暴民应运而生。华夏社会改朝换代的轮回中,二者的身影极为活跃。这里顺便指出,无论是商,还是侠,在内心的诉求上,都带有无政府主义的倾向。这一点在中国历史上历代都是被严厉打击的。
仿佛很遥远了,华夏先祖中那些有着精神洁癖的人们:许由听到有违行为尺度的话会去洗耳;伯夷、叔齐不愿看到以暴易暴的世界,宁肯在深山中饿死;就连那些卑微的刺客、屡犯国法的黑社会老大也有精神上的亮点。俱往矣!俺不晓得数啥人物还看今朝。可以肯定地是,许由等人的基因活力较弱,几千年来,具有精神洁癖的人始终是极为罕见的另类小众。魏晋时一度回光返照,仍然不敌野蛮基因的强势,非被杀戮即隐居,没有适合生存的环境,为世所不容。
太史公语重心长地说,在一个地方住一年,那就种点庄稼;住十年,种些树木;百岁,就要考虑用“德”来培养人。为此,他特意树立了一些走致富正路的榜样,称他们是没有官衔却不输官威的“素封”,希望借此影响后世,改变华夏恶习。他想得不错,是个温和的善良愿望。但是几千年过去,居住在华夏的人们还是缺德,仍然热衷钻营歪门邪道谋取暴利。可见教化的作用极其有限,无论是思想流派,还是宗教约戒、法律管制,或是文学、历史家言,政治权谋者规,都没有彻底钳锢人们心中的魔鬼。司马先生若知,将作何感想?是为他敏锐的观察力和文章的生命力两千年不衰而兴奋,还是沮丧?后世子孙看到两千年前的华夏基因图,又会作何感想?是对人类精神进化的缓慢或者停滞继续执迷不悟,还是痛改前非?
由此,我们再看文化塑造人格的关系,真是扑朔迷离。我没有诋毁中国文化的意思,不会把国人缺德的状态归罪于文化,那样对中国文化中的精华不公平。但是,大概谁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文化中的优秀部分感染力极低,毫无竞争力,不管你愿意与否,最先被抛弃的就是这些;而糟粕则相反,不管你喜欢与否,更容易沉淀在血液中,融化在思想里,和人的关系更为亲密。就像学习外语,一般的词汇昏背个十几遍,张口犹结巴;而那些脏话,听两次就能脱口而出,还字正腔圆,仿佛早八辈子就吃进肚子里了。所以,先人们总结无数经验归结为: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学坏容易学好难。顶多偶尔做好事,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为什么会这样?,是荣格的理论不准确,还是其他原因?
“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