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的判决:日本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被名古屋高等法院判为违宪
一大早醒来,就看到朝日新闻头版的醒目标题『输送兵员就是行使武力 航空自卫队伊拉克活动违宪』。这是
判决在分析了现在的包括儿童在内的大量民间人士被杀伤的伊拉克形势后指出,“伊拉克国内的战斗实际上是03年3月攻击伊拉克的延长,是多国籍军队对于武装势力的国际性的战斗。”关于巴格达“作为国际武装纷争的一环就是造成人员伤亡及财物损毁的地区。”判决更进一步指出,“现代战争中输送兵员等辅助活动也是战斗行为的重要因素。”航空自卫队 “将多国籍军队的武装人员输送到战斗区域的巴格达,是别国主导的武装行动的一部分,等同于自己发起的武装行使。”最后判决得出如下结论“此行为违反禁止武力行使的伊拉克特措法(一部试图绕过宪法,以巴格达等地为非战斗区域为借口允许自卫队从事输送兵员等所谓非战斗辅助活动的由小泉内阁一手打造出台的法律),违反宪法第九条(永久放弃作为解决国际纷争手段的武力行使)。”
这是一次历史性的判决,也是一次日本国民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阻止国家行为的历史性的事件。判决被裁判长公布后,法庭内一片骚然,对于坚持了四年之久由三千多名市民组成的原告团和律师团来说,这个结果可能有些太过意外。为此原告团中两个人在判决后激动地跑出法庭,打出了「划时代的判决」和「派遣自卫队到伊拉克违反宪法」的条幅。原告代表之一的大学讲师池住义宪说:“从开始起诉到现在已经4个2个月了。我终于可以为作为拥有宪法九条,和平宪法的国家的国民感到骄傲了。”律师团事务局长的川口创律师评价说:“我们从正面了维护了宪法九条,这是一次超过预想的历史性的划时代的判决。判决告诉我们宪法九条是有生命力的。”
早稻田大学的法学教授水岛还指出,此判决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基于政府的法律解释(关于特措法的政府历来的解释)而做出违宪判断的。他指出此次判决解释合理,没有不自然的说明,是非常具有常识性的判断。他更指出,关于和平生存权此次判决的解释更加深入。也就是说,在国家强制国民参加或者协助战争时,国民有阻止和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朝日新闻的社论更是指出,日本的法院历来倾向于避开宪法判断而追随行政追认。而此次判决打破了这种惯例,发挥了监督政府与国会的法院应该有的作用。
我不得不为这些维护宪法而选择与国家对抗的普通市民致敬与脱帽了。现代国家中,宪法是维护国民权利的基本规范,也是约束国家权力的根本原则。也许只有认识到国家利益并不是国民利益的国民才会这么勇敢地以宪法为武器与国家权力对抗吧。从这点上讲,一部分日本人的国民意识是健全的也是很难得的。同时我们也会认识到只有立宪主义得到彻底实施,我们的国民权利才会被很好的维护并能够阻止国家的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