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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中

(2009-11-30 11:40:18) 下一个

在林中

 

廖康

 

 

晚饭后,我总是在附近的橡树林散步。偶尔,别有所见,特记:

 

 

火鸡与美洲豹

 

 

这里在二战时期是美军的训练营地,有大片大片的灌木丛和橡树林。据说林深处有标界,游人不得越过,因为可能还有当年训练时埋的地雷。但我从未走到那么远。今天入林不久,便听到窸窣之声。我近视,但耳聪,顺着声音瞄去,只见两只火鸡一颠一颠地在灌木中走开,眼睛直盯着我,并不看行走的方向。我沿着小路朝另一方向走去,但那条路绕个弯,就包抄到火鸡所去之处。我不声不响地走过去,果然,它们就在我右边不远……正在那儿卿卿我我。我暗笑,原来不只是人在恋爱时智力处于最低点,鸟也如此。

 

当然,我无意行猎。正要离去,突然,见到前方一双绿莹莹的眼睛——是只美洲豹,个子比狼狗小一些,有点儿像猞猁,但尾巴很长。它虎视眈眈地瞪着我,可惜,我块头太大了。我在《一吻封喉》中描述的山猫——其实就是美洲豹——有所夸张,它没有那么厉害。我与它对视了几秒后,稍稍向前迈了一小步;它悻悻地转过身,咧了咧嘴,好像说:让给你了,反正它们的肉是酸的。美洲豹慢慢地走开两步,遂飞快地消失了。我缓缓前行,耳中还响着那对火鸡咕咕的情话。

 

 

一只鞋

 

我散步的橡树林离住处仅一箭之遥,但一进入树林就仿佛远离尘嚣。林中有一条较宽的路,布满了马蹄印迹。想象一下,骑马穿林多帅啊!足蹬马靴,头戴长沿小圆帽,手拎马鞭,坐在高大的马背上,悠闲地走在坡上林间……俯视步行者时,一定会产生我在街上骑摩托见到小男孩那种感觉吧?肯定更威风!但我从未见到一个骑士。除“马路”外,还有一条布满脚印的窄路。“人路”上有无数分支小道,叉向一团又一团树丛、丘陵。但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都没有见到过人。奇怪,地上的印记都是什么时候留下的?耳边只有阵阵林涛和时时鸟叫。偶尔,远处传来汽车鸣笛声,才告诉我现代文明就在附近。

 

今晚的夕阳格外明丽,亮亮的金光刺透茂密的枝叶,几乎让我无处藏身。好在天不热,但我还是尽量往树多的地方去,随意绕着圈,漫无目的地闲逛。这里地上尽是沙土,开车往西走十分钟就是海湾。也许不久以前这里也是海滩吧?东北方最近的城镇不是叫萨林娜斯吗?西班牙文Salinas的意思就是晒盐场。那里若是晒盐场,这里没准儿还是海床呢。我胡思乱想着……突然,在一株橡树脚下,我看到孤零零一只鞋。

 

这是一只灰色的球鞋,相当新。鞋带还系着,只是,脚不在鞋上。周围有些零乱的脚印,仅此而已。橡树高耸,比其它树木高大得多;扭曲的树干歪向东方,枝杈伸展开,像许多贪婪的手臂,向上苍和大地索取着什么。是谁留下了这只鞋?它显然是在慌乱中脱下的,连鞋带都没解。为什么只是一只?另外一只呢?它为什么匆匆忙忙地脱离了所包裹的脚?我在那里转了三圈,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美国诗人Wallace Stevens有首诗叫《瓦罐轶事》Anecdote of the Jar,说他在田纳西的荒山顶上安置了一个瓦罐,就改变了四周的环境;仿佛那一片蛮荒有了首领,便匍匐在瓦罐四周,向文明朝拜。而这只鞋,虽在山上,却未居顶端,而是随随便便地被遗弃在小径上,旁边有高大的橡树魔怪般矗立着,令这只孤零零的鞋全然显不出文明的魅力,反倒像是文明的丢失,丧生于荒野之中……

 

又一声汽车鸣笛,告诉我文明就在附近。

 

 

诱惑

 

小时候,妈妈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有个青年带着空麻袋来到珍宝山,他忘记了老人的警告,只顾往麻袋里装珍宝。太阳下山了,他还不肯走,非要把麻袋装满不可。麻袋太沉了,他背也背不动,拖也拖不走。终于,他像其他寻宝人一样,也冻死在山谷里。妈妈是教我不要太贪财,可我从未碰到过无休止赚钱的机会。然而,另一种诱惑——好奇,倒是经常出现。

 

今晚去散步时,夕阳已挂在林梢,将绿莹莹的树叶镀上道道金边,拴住我的目光。今天,学生考试的成绩下来了,他们考得不错,我们教师简直比学生还高兴!兴奋持续着,催着我跟朋友叙说。我一边儿走,一边给朋友打电话,不知不觉,已走过通常散步的区域。信号弱了,朋友关切地嘱咐我别走丢了。但天还亮,我向林深处走去。

 

左边这片林子比其它各处的树木更高更密,一条小道弯弯曲曲,神秘地诱人深入。但路口有个牌子,说是研究生态的领地,严禁闲人入内。要是以前,或在别处,我会假装没看见,径直走进去。但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我也得为人师表啊,只得悻悻地走开。右边的灌木丛中也有一条小径,下面还有大片树林,我不由自主地走过去。不知名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叫着,不停地跳跃着,也不知在忙活什么。地上也时不时传来簌簌的声响,不知是野兔,还是其它小兽,反正我也看不清楚。只要不是蛇就好。不过,我穿着登山靴呢,手中还有根柱棍。路窄林密处,我总要先拨拉一下,也是为了避免碰到毒漆叶。

 

一道金光在地上闪烁、游动——是条蛇。我停住脚步,一动不动地望着它。在夕阳的余辉照耀下,它闪着光,不慌不忙地走着之字,优雅地穿行在灌木丛中,时而露出头,时而露出尾。一会儿,不见了。

 

记得我第一次在野外见到蛇是在江西五七干校;我和另一个男孩本能地捡起石头,追赶那可怜的家伙,把它打死了。我们从小受的教育是“见蛇不打三分罪”,文革更是要打倒形形色色的牛鬼蛇神。西方人也是一样,《圣经》说蛇是魔鬼的化身;蛇要咬人的脚,人要打蛇的身。我第一次看到相反的说法是D. H. Lawrence的诗Snake,他描写一条蛇在大热天先于他来到水槽饮水,蛇的优雅令他惊艳,可能他也有点儿害怕,没有按照他所受的教育那样立即抄起棍子打蛇。直到那蛇离开,入洞之际,他才抓起一块木柴扔去。虽然没有打到蛇,但他后悔自己本能对美的喜爱未能抵挡住人们灌输给他的“善”,冒犯了这位地下的国王。这首诗彻底改变了我对蛇和许多野生动物,以及所谓敌人的传统看法。那是八五年,动物保护的概念还远未普及。当然,六十多年前,诗人的醒悟更是直觉的,来自于美感和独立思考,而非自然科学。我对美的感受比对善的领悟真切多了,尽管我已听到过许多环保教育,要不是由于这首诗,今天这蛇也许还会死于我棒下。

 

这思绪领着我走入坡下那树林。黑压压的林中,一条曲径引我左拐右转。“这树林真可爱,又深又黑/而且我不必急着把家回;”(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And I have no promise to keep)我叨念着篡改了的弗罗斯特的诗句,一个劲儿前行,仿佛走入一个神话世界:空中没有一丝风,七扭八歪的巨大橡树静静地矗立着,布满墨绿色树叶的枝杈伸展着,挂着淡绿色的丝绦,一条条垂下来,纹丝不动,似乎画出来的,亘古如斯。我看着这景象发呆,好像在梦中见过,也许是在小人书中。总之,是遥远的记忆。蓦然,我意识到,天黑了。

 

我想尽快走出树林,却绕了很久。终于,我回到那条 “人路”上,但越走,我越觉得不对劲,看不到任何熟悉的景象,全然不是来时的样子。也许我在林子里转得太久了,再往回走一段就到那山坡了。又走了一会儿,前方地上出现了一个十字。天还没有黑透,尽管我没有带电筒,还是看得出来,那是用白漆涂抹在黑沥青条上的十字,平平的钉在地上。什么意思?是警告吗?前方就是军训地区了吗?也许这底下就有未拆除的地雷?我大概走错方向了吧?

我想到朋友的叮咛,朋友的名字让我想到月亮。我仰起头,身后,一弯新月已露出笑脸,她在西天,是我回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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