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Nisky同学的“初三那年”,使我也想起了中学的一段往事。
记不清是初三还是高一了,被老师推荐到学校的校刊做编辑。当时的校刊一周出一期,像个油印的小报,名字很响亮,叫“风华正茂”。编辑部在学校办公楼一层最顶头的一个房间里,也就二,三十平方米。我在那里学会了怎么找人约稿,审稿,排版等等,有时稿件不够还得自己动笔写。当时班里的男女生之间基本是不说话的,而校刊编辑部因为工作的关系大家需要经常在一起讨论问题,所以关系比较融洽。记得有个小男生曾经形容说他把老师气得“乱七八糟”的,把大家笑得真是岔气的都有,就是现在想想还是觉得很有意思。那时大概因为没有什么别的课外活动,所以我们下午放了学不管有事没事都很喜欢去编辑部里待一会,聊聊天,吹吹牛。在那里第一次知道了“奇文共欣赏”这句话,后来回家炫耀时爸爸告诉我还有下半句是“疑义相与析”。
在编辑部里认识了一个女生,她的姓很特别,名字也别致,她皮肤白净,五官透着一股灵巧劲。她做事也的确很灵,反应很快,嘴巴也厉害。她是个孤儿,妈妈患红斑狼疮去世了,爸爸曾经是个飞行员。她和姥姥及大姨的一家住在一起。
我们都住在一个大院里,去她家玩过几次,真是一尘不染。她和她姥姥睡一个房间,记得床单被褥都是雪白的,而且她告诉我床单都是浆过的,所以很挺。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浆这回事。回家告诉我妈妈,她也有些惊讶,说现在还有这么讲究的人那。她好像是有一个表姐,两个表哥,都工作了,那时在我们的眼里就都是大人了。当时编辑部里有个会画画的男孩,父母离婚了(这在当时可是很少有的),他也有点孤僻。他很喜欢这个女孩,常找借口去看这个女孩,听说最终被这个女孩的表哥给抢白了一通,不许他再登门了,他有好长一阵子都灰头土脸的,更孤僻了。
后来这个女孩生病了,也是红斑狼疮,我们去她家里和医院看过她,后来他们家人就不让我们再去看她了,再后来就听说她去世了。那是个冬天,好像已经放寒假了,听说之后心里很难受,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死亡。后来和另一个也是编辑的好朋友去了颐和园,在结了冰的昆明湖上走来走去的,记得当时有些诧异脚下厚厚的冰竟是绿色的,像一块巨大的玉。
我上高二时编辑部又来了几位新同学,其中有一个女孩眼睛大大的,性格开朗,办事很认真负责,大家都喜欢她。前几年看到消息说她已经作了好几年北美一家大型中外报纸的老总了,可喜可贺。不知道当年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头编辑们有几人是以此为事业了。
仅以这段文字纪念我逝去的朋友和那些青春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