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里的这句台词,正是媚对美国这种爱恨交加的矛盾心态的真实写照。
媚是我几年前认识的朋友,那还是她刚来美国不久的时候。她的人如同她的名字一样妩媚,当初的她娇滴滴的,全然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精心修饰的细长的眼睛与苗条的身材,透露着美国女人少有的精致与风情。
优雅的女人总是惺惺相惜的,作为邻居的我们,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她的故事当然也顺理成章地出现在了我的笔下。。。
在电影《大撒把》中,葛优对女主人公指点江山道:“在浩瀚的太平洋上,散落着无数璀璨的明珠,贝劳就是其中的一颗……若干年后,该国将举国迁往它的托管国——美利坚合众国!”如同无数个中国人一样,媚的老公坤对美国也有着无限的憧憬。当年申请来美读书拒签后,美国变成了他生命中解不开的情结,他连做梦都想着有那么一天,举家迁往美国被托管。
这一天终于给他等到了。在坤事业成功的第十个年头,他拎着社会主义的胜利成果,带领全家投奔到资本主义的美国,并且很顺利地拿到绿卡,实现了他多年的梦想。
革命成功了一半,坤也觉得他的使命完成了。由于国内事务繁忙,很多事还脱不开身,坤只好把老婆孩子往这儿一扔,自己回了大陆,做起了美国,大陆两边飞的空中飞人。
这下可苦了媚,作为一个在国内养尊处优的少奶奶,出入有司机接送,进门有保姆侍候,出了家门就入美容院健身会,或者是酒楼茶馆,偶尔也去一下卡拉OK夜总会。一下子来到这荒芜人烟,中国人也没几个的鬼地方,过起了清心寡欲,平淡乏味的生活,对她来说,无疑是从天堂下到了地狱,那个苦与不适应,怎么也忍受不了。
于是,她三天两头地打越洋电话给老公,哭诉她的苦恼与厌倦,吵吵着要回去,并且说,这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跟囚禁犯人差不多,她在这儿简直就是度日如年。
的确,媚在美国的生活就是这样简单。除了公园,超市,平时哪儿也没地方去,周末去一下中国城打打牙祭,吃点中国菜,又见不得那里到处破破烂烂的样子,中餐馆也没几家,装修的很朴素,菜也不正宗,全然没有国内酒店的豪华与地道的菜式。
更让她感到伤心的是,她从国内带来的欧洲顶级化妆品,名牌手袋以及漂亮衣服,都全然派不上用场。就是这最重要的一点,令她感到很灰心,觉得生活失去了意义,穿衣打扮连个人欣赏都没有,这活着还有啥意思?
想起了临来美国之前,小姐妹们劝她的话,要她做好思想准备,到美国就是去上山下乡接受改造的,别指望有好日子过。这话回头想来说得一点儿也没错儿。
令她感到更坏的日子还在后头呢。每天开门几件事都得要她做,一早爬起来送孩子上学,对于习惯于睡懒觉的她不咎是一个最难于克服的难题,以至于多年后,早已习惯于早起的她,回想起来当初的那段日子,都不知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再就是一日三餐饭,也得自己做,早餐简单,容易对付;中午孩子们在学校吃,自己胡乱吃点什么也搞掂了,就剩晚上一顿饭,是万万跑不掉的。因为孩子刚来美国,还不适应西餐,晚上回到家得补上白天的营养,所以马虎不得。媚感到责任重大,当初为了吃饭的事,不少责怪保姆,现在轮到自己头上了,觉得一点也不容易。
苦恼,孤寂的日子里,媚想起不久前看过的一本书,叫做《这就是纽约》,是由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书的开头这样写道:“有谁指望孤独或者私密,纽约将赐予他这类古怪的奖赏”。她不由地感慨,仿佛是上天的安排,让她来到美国这个地狱,饱受煎熬,忍受孤寂,接受这个命运的奖赏。
但无论如何,媚都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女人,在对待孩子的事情上,一点儿也不马乎,绝对把他们的事当作头等大事来做,所以,再苦再累,她也要坚持下去。
渐渐不自觉地,媚也跟着孩子们忙乎起来了。接送他们上学放学,回家陪他们写作业,游泳,弹琴,周末上课外班,样样不马虎,她希望她的孩子们各方面都领先。作为邻居的我,整天忙于工作,对她能帮到的就是,尽量找时间跟她聊天,化解她的心事。
随着冬来春往,花开花落,媚的脸上也渐渐有了生气,变得很阳光,也很健康。她似乎慢慢开始适应了美国的生活,特别是孩子们喜欢这里,令她感到欣慰,觉得她的一切委屈和付出,都是值得的。
她的生活变得很有规律,养成了早睡早起的良好习惯。目光也从过往的只聚焦在自己身上,转移到了孩子,房子和花园上面。有空打扫一下卫生,清理一下花园,家里里外给她打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周末跟着我们一起去教堂,查经,做礼拜,似乎对生命有了新的感悟,脾气也比以前变得好许多。
她的改变,坤回来看到,也感到高兴,当然最令他满意的是,过去那个啥事都不管只顾自己好看的社会主义展览品,现在给美国改造的,变成了资本主义的实用品。
就连国内的朋友打电话,也听得出来媚变了。变得阳光明媚,一扫以前无病呻吟的颓废劲儿。
媚自己也感到了自己明显的变化,虽然比过去累,比过去苦,但是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尤其是看到孩子们的茁壮成长,令她高兴,浑然忘记自己。
虽然,有时也会想起国内的糜烂生活,但仿佛是很久远的事情了,那个曾经的她也已经变得很陌生,不值得一提。对于过去,她似乎已没有什么留恋。朋友问起过她,是否想要回去,她也在心中问过自己许多次同样的问题,答案是NO.
她想起了存在主义者萨特的那句名言:“他者即地狱”。当初,美国就是一个令她觉得是地狱的地方,现在反过来再看,国内对她来说却是地狱一般。她始终不后悔当初来美国,即使今天的她面目全非,没有了当初的妩媚动人,但多了一分质朴与实在,有了自力更生的能力,精神上也找到了寄托,对她来说,无疑是从地狱到了天堂。
正如《圣经》上所说的那样:上帝的归上帝,魔鬼的归魔鬼。对于你面前的世界来说,你若恨它,它就是地狱。你若爱它,它就是天堂。
媚已经深深地懂得了这句话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