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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朝鲜半岛停战协定的由来

(2009-06-25 09:19:56) 下一个
Zt:朝鲜半岛停战协定的由来 09-6-25

1953年7月26日,历时两年之久的朝鲜停战谈判完全达成协议。27日,我方代表团首席代表和“联合国军”方面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在板门店正式签署停战协定。

同日,“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于汶山在停战协定上正式签字。


1953年7月26日,历时两年之久的朝鲜停战谈判完全达成协议。27日,我方代表团首席代表和“联合国军”方面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在板门店正式签署停战协定。

同日,金日成元帅于平壤在停战协定上正式签字。次日,彭德怀司令员于开城在停战规定上正式签字。

同日,金日成元帅、彭德怀司令员向朝中部队发布停战命令:“自1953年7月27日22时起即停战协定签字后的十二小时起,全线完全停火。”

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后,谈判双方根据停战协定的规定,于当日成立了军事停战委员会。军事停战委员会由十名高级军官组成,其中五名由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与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官共同指派。五名由“联合国军”总司令指派。军事停战委员会的总任务为监督停战协定的实施及协商处理任何违犯停战规定的事件。

注:签定的正式文本就是“停战协议”,“停火协议”是不正规的叫法。注意是“停战”而不是“终战”,在法律意义上这场战争并未终止,只是双方经协商暂停了而已。在国际法上,交战双方只有分出胜负后战败方正式投降,或者打成平手后经谈判签定终战和平条约,才算是战争真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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