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老人

停止抱怨是种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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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正餐

(2009-06-03 07:44:51) 下一个
 养成一人吃正餐的习惯,是受了朱迪的影响。
  8年前,我还在新加坡的文华大酒店工作,认识了在西餐部做女侍的朱迪。朱迪那年54岁,这样年龄的新加坡女人,还在职场打拼是很稀有的——因为新加坡的女人一旦做了太太,便会辞职回家做全职主妇。所以,同事们都私下猜测,朱迪多半是个离了婚的女人。
  那时我正在为找房子住急得焦头烂额,朱迪来问我:“我一个人住,家里空着一间房,你有兴趣跟我一起合住吗?”朱迪开出房租只有中介公司的一半,我就这么成了朱迪家的房客。
  酒店只管一顿午餐,每天的早晚餐都必须自己解决。多年的留学生涯,我早已经养成了将就马虎的习惯,面条、饺子、馄饨……即食的速冻的纷纷上阵,虽然味道不佳,但哄饱肚子并不难。
  当我捧着个大碗吃得稀里哗啦的时候,朱迪早晚餐的讲究很让我惊讶。朱迪家的厨房几乎囊括7我所能想到的各种工具,其细分的程度让我瞠目:就拿榨汁机来说,她根据不同蔬果的含水量以及软硬程度配齐7整整12组刀头,1号用来榨甘蔗、2号用来榨菠萝、3号用来榨苹果……11号用来榨柳丁,12号用来榨香蕉。她说,刀头不对,蔬果汁就要么榨不干净,要么会混进渣滓影响颜色和口感。
  我每天早上眼朦胧地醒来时,朱迪多半已经给她自己做好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一小杯开胃酒、一杯果汁、一块煎得金黄焦香的培根、一个蛋黄颤颤欲滴的太阳蛋、一片热乎乎的吐司、一小碗五颜六色的沙拉,以及一杯香浓的现磨咖啡。虽然只是一个人吃,她也会把这些东西整整齐齐地摆在铺了镂空桌布的餐桌上,用一副她习惯使用的音质餐具来慢慢品尝。而且,她绝不会把不同的食物推到一个大盘子里面,培根要用玻璃盘、太阳蛋要用白瓷、沙拉要用小碗……总而言之,不厌其烦食不厌精。
  早餐而且如此,晚餐就更不用说了,与其说她是在厨房做饭。不如说她是在厨房舞蹈。我曾经应她的邀请细细参观过她的厨房,她说她没离婚以前,先生给她的家用有了盈余,大多都花在这个厨房里。她的油壶是纯银的,而且壶嘴有很神奇的小设计,绝不漏油;她的调味盒竟然有施华洛世奇的标志,本来是一套纯水晶的茶杯套,她奢侈地拿来装了胡椒味精和盐;她家里的餐具总共囊括了9种不同的材质与风格,青花瓷、骨瓷、白瓷、陶……
  我在朱迪家住了半年,我发觉虽然朱迪平时不声不响,很低调很内向的样子,但是一旦到了她自己的厨房,她的脸上就会透出一股掩饰不住的喜色,她总是哼着歌儿在厨房里忙碌,脚步快得像是在跳狐步舞。我很羡慕,但我并不想效仿,因为我觉得,将那么多的时间与金钱浪费在厨房,很不划算。
  后来我到了日本,为人妻为人母,又离婚回国,有了自己的房子。那阵子,我特别沮丧,觉得自己奔波劳碌这么多年下来,竟然又回到了茕茕孑立的起点,实在是很失败。
  我觉得可能只有朱迪这样同样离过婚的女人才能理解我的这种苦痛,我给她打电话,倾诉自己的苦楚。她依然是当年那种很平淡的语气,告诉我:“给你自己做饭吧,什么都别想,只想着怎么样才能做出一顿让你自己觉得最完美的晚餐。”
  我没有告诉朱迪,我住的房子其实是连厨房都没有的,原本该是厨房的地盘被我改成了储藏室,我只在全封闭的阳台上辟了一个小角落,搁了一台燃气灶,旁边是一个水台,在那里做饭,实在腾挪不开。
  虽然不适合爆炒油炸,但是白灼凉拌却还是没问题的。那天,我的烤箱里烤了半只火鸡,旁边摆上绿李子和红樱桃做点缀;把一个苹果和一根胡萝卜切块,倒进一瓶酸奶拌成沙拉;用西红柿等煮了一个罗宋汤;还白灼了几根芥蓝,配上一碟芥末酱油,就算是我的晚餐了。
  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正儿八经地一个人吃饭。餐桌也在阳台的拐角上,称它为小茶几更贴切,这几道菜摆上去,就满满当当了。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透过落地玻璃看下去,远处就是大海,天上有火红的云霞,音响里是我喜欢的游鸿明的吟唱,我执着刀叉吃我的晚餐,但吃饭似乎变成了一个副标题,主题变成了大海、夕阳、音乐和一种似乎触手可及但又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吃饭耗时超过一小时,我似乎开始明白了朱迪为什么那样坚持一个人的正餐一对于一个独身女人而言,吃饭已经不仅仅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了,它更应该算是一种打发寂寞和消磨时光的消遣方式。
  那段日子我无聊得快要发疯,所以我很快就习惯了这种用一个人的正餐消磨时光的方式。刚刚装修好的房子被我又折腾了一遍,我把阳台上原本赏心悦目的吊椅垂帘全部都拆了,改装了无烟灶台,添置了玻璃餐桌和餐椅,还靠墙摆了一排橱柜。我的厨房,就这样在阳台上一点点丰沛起来。
  我开始喜欢逛超市的食品区,我开始琢磨什么样的东西适合做成什么样的美食,我开始学会了挑选酸梅酱、辣根、鲍汁做调料,我会用北极甜贝、三文鱼和鲍片摆在冰块上,给自己来一份简单但奢华的刺身,我甚至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用草鸡、辽参、鲍鱼、鱼翅、瑶柱……搁进瓦罐里面用小火炖上两天两夜,只为尝尝佛跳墙到底香浓到什么地步……
  美食不如美器,我开始逛大商场的5楼楼面,去挑选各种有性格有特色的餐具。我的沙拉碗是一个来自德国的牌子,造型是水瓶座的曙光女神,只是她手里捧着的不是宽恕宝瓶,而是一个恰好一人份的小碗;我最喜欢的碟子是太极造型,中间以一道曲线一分为二,适合分开摆上一块牛排和几只软炸虾,太极图像的两个鱼眼正好搁上黑胡椒和酸梅的蘸酱……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馋嘴的人,报纸上那些美食版块向来都吸引不了我的目光。但是在家里,我很愿意绞尽脑汁地做给自己吃,而且还要做得有干劲,吃得有惊喜,吃完之后还有感叹。
  慢慢地,我重新有了好朋友,也开始了越来越多的饭局。但朋友们都知道我有一个习惯:要安排饭局,必须提前跟我打招呼,因为一旦我自己做了饭,就一定是不会再出去了的。所以,总有朋友抱怨我:“一个人能做什么呀,就算做了,放在家里下一顿吃又有什么关系?”对于这样的抱怨,我只是笑笑,因为没人知道我给自己做的每顿饭都那么认真,认真到自己做好了不能马上吃掉就觉得对不起自己。
  我认真地给自己做早中晚餐,偶尔做夜宵,还在家做下午茶,我学会了用烤箱烘松脆的松饼,挤上一朵忌廉花做点缀,我买回绿茶粉红茶粉加上牛奶做丝袜奶茶,我甚至买了专用的奶茶搅棒做杯子里的装点。
  我终于有了男朋友,本来只是泛泛而交,一次饭点他给我打电话请我出去吃饭,被我婉拒,我说我已经自己做好饭了。结果,半小时后,有人按门铃,他拎着一瓶红酒来了,说想试试我做的饭。
  因为我早已习惯了做一人份的饭菜,客人来了,我这个主人只能把我的晚餐让给他。那天的菜品我早已忘记,但是他却记忆犹新:一碟青椒猪耳朵,一枚切成八小块的皮蛋淋上小磨香油,还有一碗用三文鱼头煮的鱼头豆腐汤,餐后水果是半个新鲜的菠萝蜜。
  他吃饭的时候,我从冰箱里翻了两片面包,里面抹上果酱合起来,外面涂上鸡蛋液放锅里一煎,变成一个土多去填我自己的肚子。
  那天他没有吃饱我也没有吃饱,但是他看起来很开心。我知道他的底细,他应该算是个成功的商人,在饮食上是很挑剔的。但那天,我这份简单的晚餐却让他赞不绝口。我相信他的称赞发自内心,因为就连我自己,也越来越觉得我自己的正餐精致而用心,摆在餐桌上,看看便觉得是享受。
  那以后,他经常带一些不容易买到的海鲜之类的东西不请自来。还在蠕动的鲍鱼、张牙舞爪的飞蟹,以及还在吐泡泡的石斑、多宝鱼……很多东西,我都是第一次在家做,味道并不如专门的海鲜餐厅,但我会加进自己的很多创意去尝试:刺身、炖汤、红烧、葱爆、白灼……然后挑出最适合的盘子盛放它们,用各种蔬菜和水果去做点缀,像摆弄一件手工艺品一样做到美轮美奂。端上桌的时候,甭管味道如何,卖相就已经接近满分。
  现在,他成了我的男友。他很忙,并不是每天都有空陪我。一个人在家时,我依然会独自吃我的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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