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2)
2011 (81)
2012 (45)
由【废話多多】
家庭暴力,和杀人放火抢东西一样,只要有人,就会发生。从前在英国,因为妻子是丈夫的财产之一,丈夫对妻子有管教的义务,管教的方式包括用鞭子抽,只要鞭子不比丈夫的大拇指粗即为合法。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家庭暴力也向来抱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妇女地位的提高,西方社会已将家庭暴力列入犯罪行为之一,在中国,要求制定反家暴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前几天在首页上看到“丈夫又一次动手打了我,死的心都有了”的标题。点开是一位“勤快的人”哭诉家暴的故事。看了以后颇为困扰,使我困扰的不是家暴的故事,而是主帖之下的跟帖,还有近几天来的有关讨论。很多帖子以:打人固然不对,但是。。。开头,非常诚恳地告诫“勤快的人”为何做的不对,如何把自己变得更美好才能使丈夫回心转意,从而挽救婚姻云云。
这使我想起念书时遇到的一对夫妻,男的读博士,女的在我们实验室做技术员。女的又聪明又漂亮,男的看上去文质彬彬,为人处事没得挑。人们八卦起来都说两人是天生地设的一对。可后来渐渐传开,丈夫没事干就打老婆。衣服没洗打老婆,饭做的不可口打老婆,试没考好也打老婆。反正每次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原因。女的打一次,“改”一次,后来男的没借口了,打老婆的原因成了:干吗每天像个受气的小媳妇?!
那时对“家庭暴力”一点概念都没有,我们谁也不知道该怎麽办,只是在打的厉害的时候把女的拉走。第二天男的就去给女的道歉,痛哭流涕的骂自己不是人,保证以后再也不打了,连旁边儿听的人都感动的一塌糊涂。回家后两个人好的形影不离,可过一段时间男的就再上一出全武行。
有一天我在实验室里干活干到很晚,女的也耗着不走,追问之下才知道男的把她赶出家门了。于是带她回家煮方便面吃,吃完聊了整整一夜,从那天起我才明白什麽叫绝望:在家里挨打,在外面装没事,不敢跟父母诉苦怕他们惦着,不愿和朋友们诉苦怕人家烦,再说诉苦也没用。想离婚又不知道怎麽离,也舍不得离,想回国男的把护照藏起来不给。
最后还是惊动了警察,女的因此拿到了护照回国。男的因此与女的离了婚,理由是她让他进了警察局。后来听说女的再婚,日子过得不错,男的已经换到第四个老婆了。
家庭暴力不仅仅限于肢体暴力,其他还包括性暴力,语言暴力,和情绪暴力。而且不光是女性,男性也可成为受害者。据研究,家庭暴力的产生是因为施暴者心理上或行为上的问题而造成,与受害者完美或不完美没关系。由于施暴者和受害者的特别关系,受害者很难理智地做出正确决定。没有外来的干涉和帮助,施暴者很难改变自己的行为。解决家暴的方法一是找专业人士帮助,二是离开。没有遭受过家暴的人是幸运的人,对家暴的受害者只应给与同情,责备受害者或劝说受害者去改进自己,不仅与事无补,而且对受害者不公平。
«我编编,你看看,法律责任我不担。你转帖,我无怨,废话多多拥版权。»
我认识的一个老婆,被精神虐待,为了让LG博士毕业,在家里不许说话,要写纸条,干活不能出声,睡觉不能转身。最后LG要她搬出去,但是不能有男室友,不能超过多少房租,不能离开多少距离(因为她要回去做饭做家务)。本来我们都惊讶于她为什么不反抗,只知道哭,后来明白她父母家人对她的态度(女婿能干很多),只能慢慢理解了。归根结底,她把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LG身上,没有尊严。在我看来她比用人还要尽力(你想象一下,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LG还不是照样虐待。
他女儿一定有心理阴影的。家暴的父母,子女往往脾气急躁,或者是没有自信心。
只希望女儿长大了没有心理阴影。
很心寒也恶心,后来离开那个住的地方,听说那女的终于离了婚,也装了假牙,嫁给一个很爱她的男人,只是可怜她的女儿跟了那个暴力的爹。
打人的男人,是没有自制能力的心理变态者,不小心嫁给这种人,不管他外表看起来多么的斯文,女人们还是快点逃比较好。
你说得太对了,我以前就是这样干的,以前在国内我男朋友对我动手我是抓起小板凳就往他身上砸,他发现我是个不要命的人,后来就不敢了。如果男人打了你千万别吃亏,如果他打了你,你拿个东西砸他然后就躲进房屋或则跑出门。别吃亏。。
谢谢。
那篇文章的作者已经倒过歉了。我对她这点还是很佩服的。
同意你们二位。
谢谢竹笋
一开始根本不信,也给女的出过馊主意。后来才明白家暴的原因在施暴者。
看过你有关教育孩子的帖子。很佩服。
可能也不是故意为难,网上说话容易过头。
多谢支持。
家庭里的许多人要么堂堂正正地用这句话来推卸自身责任,要么心安理得地拿来掩盖自身的错误,却全然不会自我反省,自我改进.
说得真对!有些女人知道教育孩子不能打小朋友,知道在公司不能打同事,但说到老公打老婆就总能找到合理性。归根结底她们的思想还停留在老婆是老公的财产的时代。
非常欣赏你的幽默,也谢谢你的帖子,我同意做“受气的小媳妇”不能解决问题。可是你真的觉得家暴可以用幽默来化解吗?
一直相信那句话,没见过、没经历过的不等于不存在过,所以才会有“站着说话不腰疼”这样的老话。生活中,不能认同、不能理解的事太多了,但对人对己多一份宽容、对一份尊重也会让自己每天能多一份快乐。
谢谢关注。
光看表面,说他打老婆没人信。我们一开始也不信。
不客气。
那条法律十八世纪时还有人提起,后来就悄声匿迹了。
在美国,打老婆从来没合法过,到1870年左右,在大多数州打老婆是非法的了。
我也是。能帮得就帮,不能帮的最少可以同情。
哈哈,给你笑晕了。俺觉得养女儿的家庭最好还是送女儿去学跆拳道,一定要练到九段
记住,在下决心干这件轰轰烈烈的壮举之前,一定要先把自己屡次被他家暴的伤痕拍摄了,注明日期和当时情形,留作将来万一要用到的呈堂证供,防小人不防君子,咱“害人”之心没有,防人之心可不能全无,打人的男人绝非君子,所以这一着绝对是有备无患的必要之举!
实在对自己没信心,也不愿用工具的姐妹,还有最后一招:你不是个子矮吗?下次他再开打,你就一低头,一头撞他肚子上去,对,就是象电视上看见烈女要撞柱而死那样,一定要保证这一撞撞死了才好,不然被人给救过来了,头上留个疤,以后还得成为别人的笑料。其实也不是真的想让你撞死,是告诉你该那么用力道,才能达到你所要的效果。如果他还能继续打,你也豁出去了,扯蛋会吧,找到机会,狠狠地扯或踢丫的蛋,让丫一了百了!
觉得俺心肠太狠的姐妹,愿意继续做受气小媳妇苦捱岁月的,跳过俺的建议,直接洗洗上床睡吧,记得多穿件衣服,这样他再起了打你的兴致的时候,多层衣服可以起到隔离减缓受力的作用,那么你受伤或许会稍微轻那么一点!可惜咱们没有黄蓉穿的那种软猬甲,不然穿一件上身,就可以一觉无忧到天亮了!唉,不认命都不行啊~~~
看到好多国人对家暴的认识还是封建社会阶段。急人。
现在最不喜欢的一句话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看了博主讲的这一例家暴及前几天“勤快的人”的贴子,触目惊心.
任何一位遭遇家暴的女性都值得得到人们的同情与理解,这是最起码的.
从前真有这样的法律呀?“鞭子不比丈夫的大拇指粗即为合法”。什么年代的事?
谢谢你说的公平话。
每次看到这样的文章心情就会很沉重,
的确,对于一个家暴受害者来说,她的遭遇已经是很可怜了,如果我们没有同理心,那么起码有点同情心好吗?
对于那些饱受惊吓的受害者来说,她们的情感是脆弱的,心灵是易受伤害的,如果你不知要如何安慰人,那就最好别太“鸡婆”,默默的陪伴也是一种有效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