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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对赖昌星的舒适生活的最新报道

(2009-02-27 18:16:21) 下一个

新浪网对赖昌星的新报道是这样的:

“赖昌星,一个熟悉的名字,一个陌生的人物。

1999年4月,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收到有关部门转来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厦门远华集团赖昌星等人与有关口岸管理部门内外勾结、大肆走私的违法犯罪问题。这封举报信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1999年4月20日,中共中央领导作出批示,以海关为主,中央纪委组织协调彻底查清此案。1999年8月18日,办案人员正式进驻厦门。然而,在专案组抵达厦门的前5天,也就是1999年8月13日,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携同妻子儿女举家从香港远走加拿大。

转眼间,赖昌星在加拿大一“赖”就近10年。10年来,这位受中国政府通缉、遭加拿大政府遣返的经济大案涉嫌要犯,在加拿大的司法体系庇护之下,似乎日子越过越好,最近更获得加拿大工作许可(Work Permit)。

消息曝光后,引起海内外一片哗然。不少人第一反应都是十分惊讶。因为赖昌星在加拿大一不是移民,二不是难民,三不是特殊人才,而是长期受到国际通缉、又被加拿大政府确认要驱逐出境的外国逃犯,加拿大为什么会向这样一个外国人签发工作许可呢?这是否意味着赖昌星可以合法地留在加国呢?

为什么要求遣返赖昌星回中国,和向赖昌星签发工作许可的机构,都是加拿大移民部?这说明了什么?另外,这位昔日在中国“呼风唤雨”的人物,10年来在加拿大到底是怎样生活的? ”

文章还附上赖昌星惬意的日常生活照片。



其实我倒是觉得这也很正常,加拿大政府不渔不猎不稼不樯却坐地吸金暴敛渔利,财源滚滚从富强的中国远道而来(要知道有很多人害怕赖昌星回去实事求是),这对于金融危机中的政府和人民来说具有深远的意义,“不战而屈人之兵”,加拿大实在是高!当然,天时地利人和加拿大占了先机是其合理内核。

拍砖吧,熊跑了。周末愉快!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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