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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背后那些人性的晦暗与光亮
怡然
由严歌苓的原创小说改编的电影《芳华》上映后,引起广泛关注,对于电影《芳华》的评论褒贬不一,甚至引发争论。这会儿,冯小刚一定在哪儿偷着乐呢。其实这是很正常的,艺术家辛辛苦苦弄出来一部作品,读者观众喜爱也好痛恨也好,最怕的是无人问津。小说和电影我都看了,相比之下,我感觉小说写得要好很多,电影试图将跨越三十多年的人物命运浓缩在两个小时的画面里,可惜不太成功,其表现力和深度都远不及原著小说。
我相信作家写小说,绝不会仅仅满足于讲个故事。故事不过是小说的载体,它承载着作家力图表达的某种东西,这东西或是思想的曲直,或是情感的幽徽,抑或是心理的困惑。总之,作家是想借助于小说道出点什么。至于道出的东西有无亮点,新鲜还是老朽,深刻还是肤浅,这就是好小说与差小说的分野所在了。
读了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感觉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这是最贴近我自己、最贴近我亲身经历的一部小说。” 严歌苓在“我为什么写《芳华》”一文里是这样表述的,“《芳华》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我在叙述人和我自己之间游离变换,似乎是真的,又似乎是假的。有很长时间,我一直在想,人群里对一个弱者的迫害欲是从哪里来的,这是我们人性中的一个弱点,也正是由于这样的一个现象,导致了小说中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
小说《芳华》也的确写出了人性晦暗之种种,比如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等等。一帮男兵女兵对于何小曼(电影里叫何晓萍)的欺负侮辱,比如对于好人刘峰做好事行为的漠然习以为常甚至冷嘲热讽。芳华的岁月,是一个提倡讲坏话的大时代。电影《芳华》里有这样一段旁白,“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更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这话讲得何其深刻,正象饱汉不懂饿汉饥一样。
我观察到,对于《芳华》的批评,很多不是从电影艺术或文学创作的角度,而是变成了对于作家本人人品的质疑或指责。我认为,对于一位作家来说,写高大上很容易,而透过文字揭示人性中那些难于启齿或见不得人的东西,却是需要极大勇气的。搞不好会惹火烧身,你无法阻止人们在背地里揣度,你既然能写出来,那么是不是你就是这么龌龊的人呢?
严歌苓在《芳华》里写了这么一段话,值得我们回味,“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其魅力所在。” 作家的价值观的确会影响到其作品的格调,但真正有深度的小说,一定是从人性的角度,展示给读者那些未被挖掘或不曾被意识到的东西。象卡夫卡和博尔赫斯,写了那么多怀有阴暗心理的人物,我们会不会因此就断定,这俩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人呢?
对于《芳华》的另一种批评,是质疑它所描述的文工团故事的真实性。有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现身说法,好象是说,我没看见过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应该说,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并非是一一对等的关系,两者之间是存在某种隔膜的。有这样一道隔膜,我们品读小说,才会有花似花雾似雾的感觉,而不是花是花雾是雾。况且,小说本身就是创意写作的产物,它完全不同于非虚构写作。
在西方,随着意识流手法的引入和兴起,对于小说真实性的考究,已经越来越弱化了。举个例子,美国文学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作家,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曾写过一篇非常著名的短篇小说《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小说从女主角爱米丽小姐过世写起,一层层地写出了她这个人一生的命运,其中一个重大的悬念就是,爱米丽小姐钟情的人荷默.伯隆先生,莫名其妙地就不见了,谁也没有再看到他。在爱米丽小姐去世后,人们终于可以打开她那个神秘的宅邸,看看里面究竟藏匿着什么。小说是这么写的,“那男人躺在床上”,他已经死了。爱米丽小姐守着这么一具僵尸,过了四十年。(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读一读这篇小说。)
有人会问,这可能吗?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几率有多大?但是,不管它可能与否,《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已经成为文学的经典。直到今天,大学的创意写作课,还是把它当作范本来宣讲。
关于《芳华》讨论得似乎太多了,都有些腻味了。我倒是觉得,与其争论那个年代的“芳华”,何不写写自己的芳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芳华岁月,倾心写出来,都会是动人的故事。所以说啊,还是写写我们自己的“芳华”吧!
冯爷的电影没有表现出原著的深幽,有可能是电影这种艺术形式在表达上的天然局限性,也有可能是冯爷的功力还不够 --- 冯爷在迎合大众口味的喜剧贺岁片中悄悄地塞进一些对人性的小小揭露和思考,这方面是驾轻就熟的,但是你让他拉开阵势打一场人性批判社会批判的堂堂正战,他可能确实力有不逮;这方面姜文会强一些。以上两种可能之外,第三种可能就是冯小刚囿于我党的审批制度 (或者是不敢得罪观众群体中的某一部分),不敢触及那些原著中触及到的东西,或者只是沾衣就走点到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