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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我那浪漫的“书”

(2010-01-11 08:28:17) 下一个

再见了,我那浪漫的“书”

 

 

儿子写了一篇题为“再见了,书”的作文,在这篇小文中,儿子以一个孩子的眼光,比较了电子书与印刷书的优劣。他列出了三条理由来支持电子书。第一,电子书可以改变字形的大小,从而方便了读者,特别是对那些视力不好的人;第二,电子书能够承载成千上万本印刷书,就用一个电子阅读器Kindle ,你可以读到你喜爱的许多许多的书;第三,电子书容易携带,一书在手,走遍全球。

读了儿子的作文,我心里自然高兴,儿子长大了,他的思辨能力也在日渐增强。可是,想到这如雨后春笋般的电子书,心中又生出了莫名的黯然。其实我也不是那种因循守旧的人,再说,大大小小咱也经历过无数次革命,计算机革命,扔掉了打字机;信息革命,电子邮件代替了亲笔信。想想再过一二十年,印刷的书终将被小小的电子书取代,这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纸书,只能成为历史的回忆,对于我这样一个爱书的人来说,也只好在心底对“书”悄悄地说声再见了。

每次带儿子去图书馆,看到有那么多书可以挑选,我都情不自禁地想,儿子他们生活在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和环境啊!哪象我们出生在一个没有书的年代,除了一本小红书,就是那少得可怜的几本红色经典。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连环画本,不管在哪,也不管是谁的,只要让我看到了,就非得弄到手,过把瘾不可。有一阵子,我竟天真地想,等到中学毕业了,一定去新华书店工作,那样,我就可以天天看书了,还不用花钱,岂不是一举两得。

可能正是由于儿时的贫书年代,养成了后来对书的酷爱。上大学那会,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王府井的新华书店,家里给的一点零用钱,省吃俭用,几乎都用来买书了。和我同宿舍的简妮也是个书迷,我们俩经常是礼拜天一大早就赶到王府井,在新华书店一泡就是大半天。这可是我们的一个小秘密,其实不是挑书费时间,主要是我们企图蹭点儿便宜书看,因为有些书标价挺贵,比如上了五块钱以上的书,对我们穷学生来说就算贵的了。所以,我们经常是就在书店读完了事。呵呵,那时的柜台不是承包,百分之百国营,书店的店员对我们也蛮友好,就当没看见一样。我们呢,也就怀揣着孔乙己的心态,“蹭点儿书读,没什么大错,读书人的事儿”。

后来认识了LG,他也是个书迷,不过他迷的不是小说,他喜欢看政论历史之类的书。有了这样的共同爱好,周末就不愁没地方打发时光。那时除了王府井,我们又开发了五道口,西单等新阵地,还有这个那个“书屋”,以及日益增多的书摊,在那些地方你可以讨到禁书呢。

当年LG 从国内飞来,我是千叮咛万嘱咐,务必把我那些书带来,带不来的也要妥善保管,以后我会想法把它们运来。我还真的把它们都搬腾到美国来了,想想也够不容易的了。LG 嘲笑我说,要是有今天的电子书,你哪至于费那些劲啊。想想也是,这纸张书比起电子书,真是没什么优越感了。

仔细想起来,我喜欢书,不光是喜欢看书,更多的时候是喜欢摸着书的那种感觉,那些被我精心珍藏着的一本本书,整整齐齐地站在书架上,即便不看,也使我愉悦。坐在书房里,信手拈来一本,心中顿生雅致闲情。难怪人说有书即雅,此话不假呀。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咱可不信那一套。但是却也觉得,书对于人真的很重要,没有书的生活是枯燥无味的,没有书的家也是无法想象的。写到这,便想起了一桩十分有趣的事。我刚来美国买房子时,总是问建筑商,“你这些户型有单独的书房(library)吗?”,搞得我那经纪人也不免纳闷地问我,“你有多少书啊?怎么好象是专门给书买的房子呵!”其实,咱就是喜欢有一间书房,靠墙摆上一排书架,然后,把那些有着五颜六色封面的书放上去,整个房间,甚至是整个家里,顿时充满了浪漫的书卷气息,就象我此刻这样。

试想过不了几年,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咖啡厅,图书馆,机场候机厅,甚至飞机上,人手抱着一台硬邦邦的kindle,倒是很先进,可总是觉得少了点儿什么,是什么呢?读书的韵味吧。到那时,拥有咱珍藏的这些纸书,还成了件浪漫的事儿呢。

最近,LG老是教导咱该与时俱进,想想也是,那么多场革命咱都没在乎,这场纸书变电子书的革命还吓得倒咱不成。咱也不能甘心做九斤老太,对吧?

就是这心底里有一点恋旧,喜欢那些带着清新书香的纸书,喜欢那种翻动书卷的情调,还有许多说也说不清的…………

2010 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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