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除了感情因素外,也是一种合同。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在神前发誓的,有在律所签字的,根据个人信仰和实际情况怎样选择都无可厚非。
我们中产没有太多财产的负担,所以走入婚姻殿堂的方式也相对简单一些。
认识两个嫁了“豪门”的女人,和大家分享一下她们的情况。
A的婚前协议规定大致说生个孩子给多少钱,结婚年头越多,将来离婚或是分遗产时得到的比例越多。有的坛友可能要说,这不是生育机器吗?我相信他们结婚还是有感情基础的,有感情生孩子应该是心甘情愿的吧。但是感情这东西太复杂说不清楚,这里只说能量化的东西。
这份协议合理的地方就是通过经济因素给予女方对家庭贡献的肯定。否则无论结婚多久,弱势的一方始终既没有经济自由也没有安全感,不但不公平,更是PUA的一种,就是让弱势一方永远没有选择权,进而永远要仰他鼻息。
B的婚前协议不公平到她的律师都不让她签,就是婚前财产婚后生意她都没份。律师说如果她一意孤行的话,自己不负任何责任。B当时爱得昏了头,义无反顾的一脚踏了进去。两个人婚后发现性格生活方式什么的都不合拍,不到三年就离了,没孩子。离婚的时候男方给了她一笔现金,给她买的车首饰什么的都让她带走了。虽然按照协议B什么都没有。
还是那句话,个人婚姻的方式是自己的选择。这里只想说离婚看人品。
无论当时王力宏的离婚协议内容是什么,他对待自己三个孩子的母亲的方式都太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