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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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洋杨欣案的进一步分析

(2009-02-01 04:50:11) 下一个

     如果是强奸已遂,愤怒和着急的应该是杨欣,而不是朱海洋。从已获的情况看,杨欣显得很平静,而朱海洋则不依不饶,现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再者,不要小看的了杨欣开出的40美元支票。如果被强奸,杨欣会无比愤恨,不仅不会开支票,还会认为受到伤害,会千方百计向朱海洋讨说法。开出支票,意思很明显,咱们俩两清了,你不欠我,我不欠你。开支票的时间应该发生在杨欣从朱海洋的公寓搬出之后,这时候朱海洋已没有强奸杨欣的机会了。如果是强奸,应该发生在开支票之前。但如果强奸已遂,杨欣断不会开支票给朱海洋。因此看,强奸未遂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朱海洋向他的朋友提过他强奸杨欣的事,其实这也恰恰证明朱海洋强奸未遂。何也?因为如果强奸已遂,这是丑事,不可外扬,应该绝对保密,甚至到时候耍赖不承认都成,干吗还让朋友知道此事?朱海洋之所以向朋友提及此事,一是向朋友炫耀,他已达到本垒,只不过女孩不服气,要告他。其实这时候他最明白,因为强奸未遂,女孩只是威胁,还不会告他,告诉朋友此事也无妨。而且,他还想知道,如果女孩真告他,他要看看朋友的反应。另外,如果强奸已遂,杨欣是否有信心有足够证据证明朱海洋强奸她也是未知数。对女孩来讲,遭强奸也不是好事,最好不外扬。何况还是强奸未遂?
   现在的问题是,朱海洋还活着,只有他能讲明一切。但对于他来说,讲明或招认事实已不重要,而是如何保住性命的问题。他可能会后悔不该向朋友吹嘘强奸了杨欣,这个时候他断不会承认已强奸了杨欣,再不会夸海口和炫耀了,因为这样只能罪上加罪。目前他要做的只有找借口开脱,一是有精神问题,二是杨欣敲诈他,一时冲动失手,三会是啥借口,令他不得不动手?可都没有理由把被你“强奸”的弱者且付给你40美元的女同胞人头砍下,因为强奸本身即已犯罪,何况又置人于死地,还把人头砍下。这得需要多大的推动力和刺激?朱海洋有,自私、虚荣、失败感、绝望、欲火、控制力差、杨欣可能的语言刺激,等等,但朱海洋决不会是精神病,这时候他恨不得有精神病。如果他是男子汉,就勇敢的承认一切,他会吗?会说实话吗?为了求生,他会怎样做?第二个辛普森?
   无论如何,杨欣是受害者,怀着美好憧憬和愿望来美国求学,不是来找老公的,也不是寻求性开放和以此发财致富,只是想安安静静学习,但结局是如此的悲哀和不幸。这样的案件如何避免,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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