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颠覆罪获刑案浅析
(2009-12-25 17:41:37)
下一个
发起起草<08宪章>的刘晓波在被关押一年后终于因“颠覆国家政权罪”
获刑11年。据有关专家介绍,这是该法律条款生效以来获罪的第一人。
最高可判15年,属于较重量刑,而且选择在圣诞节宣判,有挑战西方的
含义。
海外舆论迅速作了报道。美国国务院当然极为不满,连香港中立派报纸
“明报”都包含批评意味。
一年前“08宪章”由国内青年作家,基督徒余杰以“余杰:我们唯有勇
气与谦卑”的网文发布于海外中文各网站,并且呼吁海内外知识份子给
予支持。山哥也当即写下了“唯有“勇气”最无必要 - 与余杰商榷”,
表达了对“宪章”不支持的态度。对余杰参与签名持批评态度,对他解
释签名立场的文字持保留意见。
我对“08宪章”的评价是:它是一个严重先天缺乏的早产胎。它可能只
相当于孕育 了顶多5个月的胎儿,携带无神论的严重遗传缺陷,以及后
现代快餐文化的严重营养不良。它的催产婆们想乘中国政府忙于经济危
机而乱中催产问世,注定了它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可悲命运。虽然确
如余杰所言,“08宪章”比XX功的“九评共产党”要高明得多,但由于
“宪章”的时机和指导思想错误,它不可能如“独立宣言” 和“77宪章”
那样站立得住。
但是我对起草人刘晓波这次获刑11年还是有些意外。同时对这件事情的
演变感到忧虑。
诚然这次审判中,辩护律师敢于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刘的妻子和妹妹敢
于公开为其获罪亲人鸣冤叫屈,比起文革年代一旦被定为“反革命”便
株连九族,以至众叛亲离的情形要宽松一点。在毛时代,刘晓波这样的
“首犯”难逃一死,签名者也肯定要被严加审问和处罚,那容得茅于拭
老头竟敢漫骂当局审判刘是“吃饱了撑的”?
刘晓波到底有不有罪?当局判他11年徒刑是否“吃饱了撑的”?
第一个问题:按中国法律制度,刘挑战中国根本制度肯定是重罪。现在
不是“死罪” 了,就算是“开明”了。但对于世界多数国家,尤其是
西方而言,刘很可能不是什么罪行。
第二个问题:中国现在并非毛时代一人一言定人罪,也不像老邓那会喜
欢发中央文件点人名。刘晓波案件,很可能是中国党,政,法精英们一
年来反复研究定的案,肯定认为判刑很有必要。如果山哥猜测不错,证
明当局确实感觉很有必要“判一儆百”。如果当局表现软弱,就可能重
韬胡赵20年前覆辄。
为了维持政局稳定,当局不惜牺牲与西方的关系。刘晓波这位著名的中
国民运人士,也又一次成为中西政治斗争的一张牌。 写到这里,山哥
心情极为沉重。中国的真正崛起,尤其是软实力的提升,至少还需要一
两代人的时间。
愿上天保佑中国。
但聪明的党也并非不给人们某些自由 - 比如你可以写一些风花雪月,娱乐化的东西,无论怎样出格,都不会被治罪,但涉及政治民主的事情一定无情打击。
共产党还有一个成功之处在于控制媒体,这恐怕连伊朗也望尘莫及。
中国人自身的素质一个问题,农民居多,很多在文学城上发言的人都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民主,怎么指望大多数中国人的觉悟。
目前所谓普世价值是认为人人平等、言论自由,人权。。。但也不排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类似养猪的方式,给你吃饱穿暖,随时可以宰割,但猪们是没有意见的 - 如果大多数中国百姓同意这种生活,它就可以存在下去。。。
“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有人权问题,中国也不例外。共产党从不反对民主人权,时时刻刻都在与侵犯人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作斗争,你们提及的中国人权的负面例子,难道不是都由中共自己的媒体揭露出来的吗?违法分子难道不是要被法办吗?中国政府正在带领全中国人民脱贫致富,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这是最大的人权。西方及他们的黄皮代理人,企图搞乱搞垮中国是最大的反人权。”
你是中宣部的?
中国其实一直在改变,但民-运的诉求似乎还停留在一贯的抽象原则上,刘晓波为代表的完全西化的论调不能赢得普遍共鸣.事实上,经济市场化让普通中国人甘苦并尝.可以说,他们的日常生计和资本主义社会也没有什么差别."普世价值"哪有"反腐反黑"更有实际意义.而且,在社会公平方面,"口头上的社会主义"可能比完全的资本主义更让底层有所期待.知识阶层考虑问题应从大众出发.
刘晓波说“就承认自己是挖祖坟的不孝子孙,且以此为荣。”这话的意思是说他要以铲除本民族劣质文化基因为荣。
所以这B就是败类一个
回复cheng1616的评论:
刘晓波:我无所谓爱国、叛国,你要说我叛国,我就叛国!就承认自己是挖祖坟的不孝子孙,且以此为荣。
管它用什么名字!? ...
况且,现在各党派的思想做法都通用了! 你怎么分辩啊?
现阶段,中国不可以"为了改革而改革"! 要为了需要才改革!
少数反对者是一定有的! 自然规律.
不可脑筋固执不通,认死理是愚蠢的!
那个党能为人民谋幸福,能使中华民族兴盛,就是好党!
管它用什么名字!? ...
况且,现在个党派的思想做法都通用了! 你怎么分辩啊?
现阶段,中国不可以"为了改革而改革"!方案要为了需要才改革!
少数反对者是一定有的! 自然规律.
不可脑筋固执不通,认死理是愚蠢的!
(香港《解放月报》1988年12月号金钟文)
节选
问:那什么条件下,中国才有可能实现一个真正的历史变革呢?
刘晓波:三百年殖民地。香港一百年殖民地变成今天这样,中国那么大,当然需要三百年殖民地,才会变成今天香港这样,三百年够不够,我还有怀疑。
问:十足的:“卖国主义”啦。
刘晓波:我要引用马克思“宣言”的一句话:“工人没有祖国,决不能剥夺他们所没有的东西。”我无所谓爱国、叛国,你要说我叛国,我就叛国!就承认自己是挖祖坟的不孝子孙,且以此为荣。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重判11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现在时期,中国绝对不应该改制度!
赞同。
两代人的时间..
老兄太悲观了.
另有一点与上述发帖者商榷,那一个国家的宪章里要写上敬神的?除了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极端国家外。我们应该支持刘先生啊。
刘先生以身殉道,受此审判也是成全他了。08年是什么年?大家都知道,西藏三月,新疆7月,宪章12月。不是颠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