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颠覆罪获刑案浅析
文章来源: 山哥2009-12-25 17:41:37
发起起草<08宪章>的刘晓波在被关押一年后终于因“颠覆国家政权罪”
获刑11年。据有关专家介绍,这是该法律条款生效以来获罪的第一人。
最高可判15年,属于较重量刑,而且选择在圣诞节宣判,有挑战西方的
含义。
海外舆论迅速作了报道。美国国务院当然极为不满,连香港中立派报纸
“明报”都包含批评意味。

一年前“08宪章”由国内青年作家,基督徒余杰以“余杰:我们唯有勇
气与谦卑”的网文发布于海外中文各网站,并且呼吁海内外知识份子给
予支持。山哥也当即写下了“唯有“勇气”最无必要 - 与余杰商榷”,
表达了对“宪章”不支持的态度。对余杰参与签名持批评态度,对他解
释签名立场的文字持保留意见。
我对“08宪章”的评价是:它是一个严重先天缺乏的早产胎。它可能只
相当于孕育 了顶多5个月的胎儿,携带无神论的严重遗传缺陷,以及后
现代快餐文化的严重营养不良。它的催产婆们想乘中国政府忙于经济危
机而乱中催产问世,注定了它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可悲命运。虽然确
如余杰所言,“08宪章”比XX功的“九评共产党”要高明得多,但由于
“宪章”的时机和指导思想错误,它不可能如“独立宣言” 和“77宪章”
那样站立得住。
 
但是我对起草人刘晓波这次获刑11年还是有些意外。同时对这件事情的
演变感到忧虑。
诚然这次审判中,辩护律师敢于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刘的妻子和妹妹敢
于公开为其获罪亲人鸣冤叫屈,比起文革年代一旦被定为“反革命”便
株连九族,以至众叛亲离的情形要宽松一点。在毛时代,刘晓波这样的
“首犯”难逃一死,签名者也肯定要被严加审问和处罚,那容得茅于拭
老头竟敢漫骂当局审判刘是“吃饱了撑的”?

刘晓波到底有不有罪?当局判他11年徒刑是否“吃饱了撑的”?
第一个问题:按中国法律制度,刘挑战中国根本制度肯定是重罪。现在
不是“死罪” 了,就算是“开明”了。但对于世界多数国家,尤其是
西方而言,刘很可能不是什么罪行。
第二个问题:中国现在并非毛时代一人一言定人罪,也不像老邓那会喜
欢发中央文件点人名。刘晓波案件,很可能是中国党,政,法精英们一
年来反复研究定的案,肯定认为判刑很有必要。如果山哥猜测不错,证
明当局确实感觉很有必要“判一儆百”。如果当局表现软弱,就可能重
韬胡赵20年前覆辄。
为了维持政局稳定,当局不惜牺牲与西方的关系。刘晓波这位著名的中
国民运人士,也又一次成为中西政治斗争的一张牌。 写到这里,山哥
心情极为沉重。中国的真正崛起,尤其是软实力的提升,至少还需要一
两代人的时间。
愿上天保佑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