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花正果满人间

【瓦解共产极权从破除谎言开始 】共产政体有两大支柱,一个是暴力,一个是谎言,就是枪杆子和笔杆子,谎言的作用远比暴力要大数倍
正文

个人主义的缺点

(2009-02-26 00:15:56) 下一个

二款 个人主义的缺点


  就人类进化的事实来观察,个人主义已成為时代
的陈述,它含有许多根本错误,曾為人类带来痛苦
与不少的问题,个人主义之缺点有以下六项。

  一、天赋人权之空泛﹕个人主义者,对权利的根
源,认人权源自天赋。自洛克以社会契约说明国家
的起源,以為民主的理论根据;至卢梭集其大成,而
止於菲希特。他们皆认个人在先国家而存的自然社
会就有自由、平等诸权,以契约组成国家就在保障此
种自然权利,所以他们认為「人生而自由平等,各
人都有天赋的权利。」自然状态系一种假定,各人都
有天赋的权利本非事实。 国父曾批评说﹕「就歷
史上进化的道理说,民权不是天生出来的,是时势和

潮流所造就出来的。故推到进化的歷史上,并没有
卢梭所说的那种民权事实,这就是卢梭的言论没有根
据」。(註二五)。批评天赋人权的空泛,不只 
国父,世界上有很多有名的学者都有同样的批评,如
迦纳教授指出﹕「至十八世纪后期和十九世纪的时
候,契约说渐受许多学者的攻击,如休謨(Hume)、
边沁 (Bentham) 、哈勒 (Von Halier)、奥斯丁、
利伯(Lieber)、武尔息(Woolsey) 、缅因(Maine)
、格林 (Green) 、伯伦智理 (Bluntschli) 、朴
洛克 (Sir F. Pollock) 等人。他们多认契约说没有
歷史根据并不合哲学和理性的议论。因契约说假定生
活在原始状态中的人类思想,即已有政治意识的存在

。但在事实上,他们却没有此种意识。有几个学者
,如缅因以為此说实『无价值』。格林以為此说是『
假定』。武尔息以為此说『全属虚妄』。边沁说此
系空谈。朴洛克说此是一种『最成功而见效的政治欺
骗』。关於国家起源的解释,契约说好像许多其他
早期的学说一样,现在完全推翻了。在著名的哲学家
和政治科学家中,不复见有此种主张。」(註二六)

。民权主义的理论根据是革命民权,它与天赋人权的
不同,约言之有四﹕㈠就权利的来源言,天赋人权
学说认人权源自天赋; 国父认為民权是时势和潮流
所造就出来的。㈡就民权的享受言,天赋人权学说
认人人可以享受,人权非任何法律所赋予,亦非任何

法律所能剥夺; 国父认為「民国之民权,惟民国
之国民乃能享受之,必不轻授此权於反对民国之人,
使得藉以破坏民国。」(同註二○)。㈢就权利义务
观念言,天赋人权学说只重权利,忽略义务;革命民
权则对权利义务兼顾。㈣就时代价值言,天赋人权
在打破君权神授的理论;革命民权在保障民主共和(
註二七)。证之今日时代潮流的事实,美、菲等国宣
佈共產党為非法,此正说明天赋人权学说之难於适应
时代需要;而革命民权乃合於时代潮流及事实需要

  二、以怀疑為目的﹕怀疑论在学术上是有地位的
,因為怀疑论的对方是独断论,个人主义者主张怀
疑,反对迷信教条与盲从权威,在原理上是对的,但
个人主义者弄错了一点,他们不知道怀疑论是方法
论不是目的论,人类思想的方法可以怀疑,尤其当真
理没有得到以前,应该怀疑,但人类思想的目的是
為求真理,不是為怀疑,以怀疑的方法去研究学问,
追求真理,其目的在求得不怀疑。如以怀疑為目的
,则恐连自我的存在都成问题了!西方的学者往往以
怀疑為方法,但中国个人主义者有的竟以怀疑為目
的,他们為了要保持思想自由,而以「理未易明,善
未易察」的理论,拒绝信仰的集中。三民主义的真
理,四十多年尚未能由思想变成信仰,更没有发挥救
国的力量,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其实他们不知道
虽理未易明,天下毕竟有可明之理;善固未易察,天
下毕竟有可察之善,理尚未明,善尚未察,当然可

以怀疑,倘理既明矣善既察矣,又安得不可以拳拳而
服膺之?怀疑是挥善的方法,真理既明,则应固执
而篤行之。须知思想自由与信仰集中,是本然与应然
的事,是相成的而非相反的事;由思想自由到信仰
集中,是应该在自由研究的气氛下,经过理智的考虑
,而不是盲目的信仰。近代欧美各国向重思想自由

,然人民却不怀疑其立国之原则与精神,而皆寄以普
遍深入的信仰,如英国人民信奉君主立宪主义,美
国人民信奉民有民治民享主义,皆是不容置疑亦无人
置疑的。如美国欧宾斯坦(William Ebenstain) 教
授指出﹕「在美国,民主主义的真确性这个问题已经
变成一个不容置疑的禁讳了,特别是在一九四○年
史密斯法案(Smith Act of 1940) ,於一九五一年為
最高法院判决合宪以后為然。在这个法案之下,●
举凡鼓吹革命之合适性、必需性、可期性,或為革命
而尽职责等等,都是犯罪行為。」(註二八)。在民
主国家,人民信奉其立国之主义是当然的事;在我国

信仰立国之三民主义,而个人自由主义则持怀疑论
以反对之,他们并没有以怀疑追求真理,指出三民主
义究竟有什麼错误与偏失,却一味以轻视的态度用
「怀疑」以混淆「真理」,过去在大陆,个人自由主
义者高喊「三民主义退出学校」,其结果是让「共
產主义进了学校」,难道这就是「理易明」「善易察
」吗?难道我们还应再蹈过去失败的覆辙,让个人
主义者利用「自由」进行思想走私為共產主义帮兄吗
?须知我们今天不救中国则已,如欲救国,捨三民
主义之外,请问又有什麼主义,更值得我们大家择善

而固执之? 国父说﹕「国与民弱且贫矣,不思有
以救之,不可也;救之而不得其道,仍不可也。道何
在?即实行三民主义,以成救国救民之仁而已。」
(註二九)。 蒋总统说﹕「对主义的信仰,这就是
我们一定要『择善固执』,坚决的信仰一种革命的主
义,以忠贞不二的志节,為此主义来奋斗,以求其完
全实现!」(註三○)。今天,我们惟有服膺三民主
义的真理,集全民族意志於共同信仰之下,才能反攻
复国,重建三民主义的新中国。国家得救,个人才
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国家民族,才能得到永久的自由

  三、以放任為自由﹕个人主义者主张个人应有充
分的自由,应有不受干涉的自由,认為自由是神圣
而不可侵犯的,殊不知,此种放任的自由,实际上是
假自由甚至於是反自由,多少比较大意的自由民主
人士似乎没有深刻地察觉到平头的平等是假平等放任
的自由是假自由,因為放任个人的自由,一定是侵
犯他人的自由,所以是假自由、是反自由,自由之所
以可贵,它必须以理性(道德)為基础,以法律(
规矩)為依归,人类必须有公正的道德,与平等的法
律,才会有真正的、共同的、永久的自由。而道德
与法律的存在,就绝不容许有个人极端的放任,所以
放任的自由,在学理上实不能成立,放任自由在事
实上亦曾经遭受过莫大的损害,以法国一七八九年的
大革命為例,由放任自由而变成暴民政治就是一个

明证,当罗兰夫人继多少人為自由而被送上断头臺时
说﹕「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再就个人主义者将个人自由放在国家安全之上一点
而论,则更属荒唐。在事实上个人自由与国家安全
不仅不是完全相反,而且是相辅相成的,维护国家安
全就在保障个人自由,保障个人自由,必须维护国
家安全,但这里所指的个人自由,应该是代表真的自
由、共同的自由、永久的自由的大眾,而不应该是
以自由為手段的假自由者,更不应该是以出卖共同自
由的少数阴谋者,因為唯有后者才会把个人自由放
在国家安全之上。英美等民主国家,国家独立,政治
民主,在平时虽尊重个人自由,亦从不将个人自由

放在国家安全之上,尤其一到战时,或遇紧急危难,
则无不将国家安全置於个人自由之上。欧宾斯坦教

授指出﹕「当美苏两国之间的紧张情势日见增高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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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又改弦更张,把国家安全摆在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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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上。一九六一年六月五日,最高法院裁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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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共產党必须向司法部以外国代理机关(即苏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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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的身份请求註册,如一九五○年国内安全法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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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者然。第二、如果共產党员有『积极』行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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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消极』或『名义上的』,如果『具有特别意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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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一意推翻美国政府』时,则须受到史密斯法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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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註三一)美国尚且如此,何况我们是受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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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主义侵略,受共產党渗透、分化、颠覆曾有过痛
苦经验的国家,我们能让那些个人自由者,假言论自
由之名,置国家安全於不顾吗?民权主义的自由观
念,认人民享有法律范围以内之自由。 国父说﹕「
平等自由,法為之界。」(註三二)。民权主义所主
张人民的自由,更以民族主义的国家自由為前提。 

美国制定史密斯法案,禁止美国人民推翻美国政府,
美国共產党必须向司法部以外国代理机关(即苏俄
)的身份请求註册,
美国共產党若图谋推翻美国政府,则以史密斯法案
制裁美国共產党。
在上述三个条件之下,莫斯科改弦易辙,
莫斯科不要美国共產党在美国推销暴力言论,
莫斯科不要美国共產党推翻美国政府,
莫斯科 要美国共產党游说美国政府重视中国共產党,
莫斯科 要美国共產党游说美国政府轻视中国国民党,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三十六年一月八日之
马歇尔调停国共纷争便是美国共產党游说的结果!
马歇尔调停為中共提供一年的训练时间(三次停战令)
马歇尔调停束缚中央政府双手,同时停止美援。

在中国共產党夺取政权、中国国民党退出大陆以后,
莫斯科导演韩战,使得大陆由共產党反美变為全中国
人民反美。
不需要美国共產党推翻美国政府,只要
啟动「中美大战」让中共消耗美国军备,
待灭亡中国、削弱美国之后,其净效应与
莫斯科要美国共產党推翻美国政府大致相当。换言之,

莫斯科绕弯路,仍然可能达到利用美国共產党间接削弱
美国国力之目的!

「由莫斯科经过北平、经过加尔格答到巴黎」一样是
绕弯路达到目的!!


国父说﹕「中国人為甚麼是一片散沙呢?由於甚麼
东西弄成一片散沙呢?就是因為个人的自由太多,由
於中国人的自由太多,所以中国要革命。」因為国
民革命的目的在求中国之独立平等,
所以「自由这个
名词,万不可用到个人上去,要用到国家上去。个
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註三三)
。 蒋总统指出﹕「民权者社会民眾之秩序、组织、
法纪,乃使每一民眾,皆由此而自动的负责、守法,
尽其治理社会之责任,而非漫无限制,既无法纪、
组织、秩序,又无责任,乃所谓个人自由之民主也。
……………亦即『有组织之民主,有纪律之自由』
之『民权』,与无尽止的膨胀个人自由,甚至不顾他
人自由之『民主』的不同意义之所在也。」(註三四
)。

  四、贫富悬殊的经济路线﹕个人主义者在经济上
与资本主义不能分家,资本主义固然有若干优点,
但资本主义会造成贫富悬殊,阶级对立的社会。自由
不以平等作基础,到头来大家连生存的自由都会没
有。个人主义者假定个人有充分的自决能力,个人知
道自己的利益,较政府或社会所知為切实,所以自
己的利益最好是由个人自决。这一假定,与事实亦不
相合。迦纳教授指出﹕「法学家薛知微讨论此假定

,他说﹕『我们能否承认此种假定,实多疑义。因在
几种重要的关系上,社会发展却有相反的趋向。人
类生命因文化的昌明而愈演复杂,一个平常人,虽依
分工合作的普遍原则,来决定其手段与目的适应,
如日常需要的满足,其能力亦将日渐减少。』……无
知人民不知防御其所不知的危险。没有人愿意生活
在陋室中,喝阴沟水,吃污秽物,但有时有人竟不知
此种生活的真实性质,有时有人或因无法而实逼处
此。个人在经济消费上,不但多不能决定自己的利益

,即其个人的行為,特别是关於自己的健康、安全
和道德、幸福,亦多不能自己决定。社会决定人的知
识、道德,和物质需要,反较个人自己為切实。因
為社会正可防御其疾病和危机,强迫其教育儿童,并
过适当的生活。」(註三五)。 国父对经济上的自
由竞争之说,批评得更為中肯。他说﹕「在人工生產
之时代,所以制豪强之垄断者,莫善於放任商人,
使之自由竞争,而人民因以受其利也。其事已行之於

世数千年矣。乃自亚当斯密发明其理,遂从而鼓吹
之。………至今犹有奉為神圣者也。不料斯密氏之书
出世不满百年,而工业革命矣。经此革命之后,世
界已用机器以生產,而有机器者,其财力足以鞭笞天
下,宰制四海矣。是时而犹守自由竞争之训者,是
无异以跛足而与自动车竞走也,容有倖乎?此丕斯麦
克之所以行国家社会主义於德意志,而各国先后效


法者也。」(註三六)。现代文明各国,均风行民主
社会主义,摈弃放任政策,而採国家干涉,即為显明
之事实。个人主义者将「适者生存」,应用於人类经
济上自由竞争。显属错误。 国父认人类进化「与
物种之进化原则不同,物种以竞争為原则,人类则以
互助為原则。」(註三七)。若照个人主义者所持适
者生存的原则,鰥寡孤独与因劳而致伤病残废之穷民

,都是不适者,即不能有生存的权利;则因胠篋穿
窬剽掠以致富者,都為正当,那麼政府防止犯罪的职
务亦可以不要了!民权主义的政治自由以民生主义
的经济平等為基础;民生主义的经济平等又以民权主
义的政治自由為保障,二者并重并行,才能造成一
个自由安全的社会。民生主义对於经济不取放任主义
,主张平均地权,节制资本,更益之以各种社会政
策,期能保障人民的生存与工作权,以建立均富和共
享的社会。
五、视国家為必要之恶﹕个人主义者将个人自由
与国家权威相对立,显属错误。迦纳教授对此批评
得最為中肯,他说﹕「就人类在国家组织制度下的经
验言之,却不是如此。歷史明明告诉我们以往文化
的进步,多是由於国家行為的推动。质而言之,国家
实是重要。国家事业有因错误而致损害公益,但不
能贸然说国家是罪恶﹕好像因火车的偶然危险而说火
车是罪恶一样。」(同註三五)。民权主义则视国家
為必要之善,国家有了良好政府才能促进文明进化。

 国父说﹕「我们要社会的文明很高,人类进步得
很快,政府不是无用的。如果有了良好政府,社会的
文明便有进步,便进步得很快,若是有了不良政府
,社会的文明,便进步得很慢,便没有进步。」(同
註一三)。不良的专制政府固应反对,但我们却不能
视国家為必要之恶,更不能视民治的政府為无用。个
人在国家之内,不是离心力的扩大,而是向心力之


增强。 国父说﹕「要国家巩固,永远不倒,是用甚
麼做基础呢?要用人心做基础,要用人人的方寸之
地做基础。」「国家要怎样才可以改造好呢?要有立
国基础,才可以改造好。立国基础,就是万眾一心
。」(註三八)他希望「万眾一心,急起直追,以我
五千年文明优秀之民族,应世界之潮流,而建设一政
治最修明人民最安乐之国家,為民所有,為民所治,
為民所享者也。」(註三九)

  六、理论及制度的矛盾﹕个人主义者所主张的自
由,乃是与政府的权力相对立,為人将个人自由扩
充到最大限度,不得不将政府的权力缩小到最小限度
,所以他们都主张政府无為。试问政府无為政府无
能,还能為人民谋幸福吗?但让政府有能,又恐政府
成為专制,个人主义的理论,结果產了一种矛盾心

理。 国父指出﹕「有一位美国学者说﹕『现在讲民
权的国家,最怕的是得到一个万能政府,人民没有
方法去节制他;最好的是得到一个万能政府,完全归
人民使用,為人民谋幸福。』这一说是最新发明的
民权学理。但所怕所欲,都是在一个万能政府。第一
说是人民怕不能管理的万能政府,第二说是為人民
谋幸福的万能政府。要怎样才能够把政府变成万能呢
?变成了万能政府,要怎麼样才听人民的话呢?在
民权发达的国家,多数的政府都是弄到无能的,民权

不发达的国家,政府多是有能的」「又有一位瑞士
学者说﹕『各国自实行民权以后,政府的能力便行退
化。这个理由,就是人民恐怕政府有了能力,人民
不能管理。所以人民总是防范政府,不许政府有能力
,不许政府是万能。所以实行民治的国家,对於这
个问题,便应该想方法去解决,想解决这个问题,人
民对於政府的态度,就应该要改变。』从前人民对
於政府,总是有反抗态度的缘故,是由於经过了民权
革命以后,人民所争得的自由平等,过於发达,一


般人把自由平等,用到太没有限制,把自由平等的事
,做到过於充分,政府毫不能够做事。到了政府不
能做事,国家虽然是有政府,便和无政府一样。」(
註四○)。个人主义的此种矛盾,乃是不知将人民与
政府的权力划分清楚,民权主义是权与能要分开, 

国父说﹕「对於这个问题我想到了一个解决的方法
,我的解决方法,是世界上学理中第一次发明………
……这是甚麼办法呢?就是权与能要分别的道理,
这个权能分别的道理,从前欧美的学者都没有发明过
。」(同上)把人民管理政府的权(政权),和政府
自身的权(治权),划分清楚以后,人民有了选举、
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
全,才可以改变对政府的态度,信任政府而不怕政府
变成专制;政府有了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
察五种治权,便可以发挥很大的功能,為人民谋幸福

。所以权能区分的理想,是要实现「人民有权」、
「政府有能」,人民有权,政府才是民治的政府;政
府有能,才能為人民谋幸福。 国父说﹕「所以四
个民权,就可以说是机器上的四个节制。有了这四个
节制,便可以管理那架机器的动静。政府替人民做
事,要有五个权,就是要有五种工作,要分成五个门
径去做工。人民管理政府的动静,要有四个权,就
是要有四个节制,要分成四方面来管理政府。政府有
了这样的能力,有了这些工作的门径,才可以发出
无限的威力,才是万能政府。人民有了这样大的权力

,有了这样多的节制,便不怕政府到了万能,没有
力量来管理。政府的一动一静,人民随时都是可以指
挥的。像有这样情形,政府的威力便可以发展,人
民的权力也可以扩充。有了这种政权和治权。才可以
达到美国学者的目的,造成万能政府,為人民谋幸
福。」(註四)


  再就个人主义的政治制度而言,是三权分立。三
权分立之精义,发於孟德斯鳩,所谓立法、行政、
司法三权鼎立,互相牵制,保持平衡。惟实施的结果
,形成立法权优越,使权力失去均衡,於是又与其
保持平衡的本旨相矛盾。其所以致此之由,是三权分
立尚感不足;因為三权分立不够,所以发生了两种
流弊﹕㈠没有独立的考试权,发生选举不得其人与分
赃制度。 国父曾以美国為例说﹕「美国官吏,有
由选举得来,有由委任得来的。从前本无考试制度,
所以无论是选举是委任,皆有很大的流弊。就选举
上说,那些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结国民,运动选举

,那些学问思想高尚的人,反都因為纳於口才,无
人去物色他。所以美国代议院中,往往有愚蠢无知的
人夹杂其内,那歷史实在可笑。就委任上说,凡是
委任官,都是跟著大统领进退,美国共和党民主党,
向来是以选举為兴废,遇著了换大统领,由内阁至
邮政局长,不下六七万人同时俱换。」(註四二)因


此, 国父主张﹕「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定了他的资
格,无论那官吏是选举的,抑或由委任的,必须合格
之人,方得有效。这便可以除却盲从滥选,及任用
私人的流弊。」(同上)㈡立法机关兼操监察权,形
成议会专制,政府无能。 国父说﹕「现在立宪各
国没有不是立法机关兼有监督的权限,那权限虽然有
强有弱,总是不能独立,因此生出无数弊病,比方
美国纠察权归议院掌握,往往擅用此权,挟持行政机
关,使他不得不俯首听命,因之常常成為议院专制

,除非有雄才大略的大总统,如林肯、麦坚尼、罗斯
福等,纔能达到行政独立之目的。」(同上)。独立
的考试制度有拔取真才之功,独立的监察制度可以济
代议政治之穷,且有使政治清明之效,所以 国父
主张採用中国的考试、监察两权,合為五权分立,以
济三权分立之不足。他说﹕「此弹核权及考试权,


实我国之优点。吾人採取外国良法,对於本国优点,
亦殊不可轻弃。」(註四三)「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
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採用外国的行政权、
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连
成一个很好的完壁,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像这
样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国家
有了这样的纯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
的国家。」(同註四一)

  以上的比较,是民权主义与个人主义的比较,亦
无异民权主义与民主主义的比较。个人主义在初期
是与民主主义携手并进,但民主主义并无非个人主义
不可之理由,故上述的优点,可谓民主主义的优点
,此类优点亦同时為民权主义所具有;上述缺点,则
為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所造成,此种缺点则為民权
主义之所无,且民权主义有弥补其缺点的学理与方法
。民主主义的初期理论固為个人主义,但民主主义
的本身却在递续演进中,目前正在向反个人主义的方
向迈进。因此,下面我们有一述民主主义新理论的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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