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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佛法相关名词的提示和解释 之二

(2011-09-15 12:49:15) 下一个
杂阿含》经云:“色已断,已知,受、想、行、识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无复生分,于未来世永不复起。”问:这与断灭有何差别? 答:怎么是断灭呢?有我就有断灭的观念,本来无我,而不是做到无我。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 三、缘起观法(十二因缘法)十二因缘: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因缘又称为十二缘起支。此十二支互相为因果,因为一个因缘升起,而造成另一个因缘也生起,故佛经中常说:“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这句话的意思是:有这样的东西生起,所以另外一样东西也跟着生起;有这样的东西消灭,另外一样东西也跟着消灭。缘起环环相续,只要一环修断,就不再缘起,就解脱。缘起法是佛法的核心。无论信佛和不信佛的人,如果对佛教的缘起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当下就会受益。   缘起法的提出,一是在佛经里头:“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还有一段论述被记刻在印度达阿育王石柱上:“诸法从缘生,还从因缘灭。我师大沙门,常作如是说。”由此可以看到缘起法的重要性。世间的万事万物,包括精神的、物质的、生命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缘所生。因是内因,缘是事物生成的条件。一切事物都是动态的、变化的。   缘起法,即佛陀于菩提树下悟出的佛法,又叫“十二因缘”,是佛教的基本道理,十二因缘说明有情流转生死的前因后果,在此流转中唯有烦恼、业行及苦果(即惑、业、苦);他们是相依的因缘生灭在相续流转,是我们感受到有个人生的过程,有个生命在生死流转,实际上,这中间没有主宰者,没有作者,也没有受者。“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其中,共十二因缘三世二重因果。第一重,过去因到现在果:过去因:为“无明”和“行”;现在果:为“识、名色、六入、触、受”。第二重,现在因到未来果:现在因(“爱、取、有”),未来果(“生”和“老死”)。十二因缘三世二重因  ⑴、无明:我们迷惑无知,对善恶因果不明白,于佛、法、僧三宝不明白,也不知不觉,这就称为“无明”。在十二因缘中的“无明”是过去世烦恼的总称。  ⑵、行:因为无明使我们迷惑,发动心驱使身,口,意造业,此称为“行”。此造作产生将来的果报,既是我们今世所受的善恶诸业的果报,所以“行”就是业报,使我们投胎轮回生死。现在果:识、名色、六入、触、受是现在苦果。  ⑶、识:众生前生死时,名色(精神与物质)的活动散灭,而转成另一系列的精神活动。好像前世是人,死后转生为乌龟,那做人的精神活动就灭,转变成为乌龟的精神活动。因惑业导致,此“识”重新入胎。此“识”与前六识(眼、耳、鼻、舌、身、意)不同,在此处特别指入胎的“识”。在南传佛教只说为“识”,但大成佛教的唯识宗说是第八识(阿赖耶识)。我们死后,生前的名色散掉,心识继续活动,形成意生身,也就是中阴身,它能够入胎。  ⑷、名色:“名”是指心,“色”指身体。“识”入胎后,身躯及精神组成胞胎。胞胎渐渐长成,物质的身躯慢慢的形成,就有六根;精神活动也慢慢产生知觉。在这成长的过程中,当它六根还没圆满生成时,精神活动成为“名”,身躯的生长称为“色”。实际上现在我们也有“名色”,既是眼前身心的精神称为“名”,身躯称为“色”;但当胎儿生长时,六根未具,精神与物质的活动,称之为“名色”。这是为了区别它们之间的不同,而特别给予的名称。  ⑸、六入:名色慢慢生长,六根生出来后,就有“六入”。因为我们从此得到消息,知道外境,故称为“六入”。“六入”又名“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因为“六识”从此生起,像树根能长出树木,故称为“六根”。六根成长依胞胎,成长圆满之后胎儿就从母胎中出来,此时六根就完全具足。  ⑹、触:根、尘、识和合的心理作用,成为“触”。此事一个心理作用,成为“心所”,并非两个东西接触之意。胎儿从母胎中出来后,六根就接触到外境。胎儿一出世,第一个接触外境的是身触,而第一个受是苦受。同样的,眼、耳、鼻、意,与外境接触时,也产生眼触,耳触、鼻触、舌触和意触。由识至受皆由过去业力引起、不自在故是苦果。  ⑺、受:有了这个触后,就可感受外界的事物,而生起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舍受。十二因缘从“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一直到“受”,这些都不是我们所需所要,是因为过去无明造业,现在承受到果报,而使我们拥有之。  ⑻、爱:我们有了受,就迷在其中,对于所受之事物产生贪爱。因为有了受就有“爱”,对这个受染着、渴求。比如用黑布包住眼睛,整天不让它看东西,肯定它受不了,会觉得很辛苦。眼睛整天爱看东西,对境界贪爱不以受为苦,使我们对这个贪爱产生种种的执著。贪爱有很多种,主要有两种:一者、境界爱,比如我们对于所看到的东西起爱染心;二者、自体爱,即是我们贪爱有一个“我”,贪爱这个身体是“我”。由此贪爱引发一切烦恼而起种种造作。  ⑼、取:由于这个贪爱心加深执著,不愿意舍离,称为“取”。不止不愿舍离,还希求将来获得更多,即是希求将来有。取可分为四种:一种是欲取:即是我们执著,希望获得更多自己贪爱的东西,称为欲取。二种是见取:对于我们的知见、思想起贪爱,追求更丰富的知识,认为自己懂得道理是最好、最优胜的而执著它,称为见取。三种是戒禁取:此亦是一种贪爱,执著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脱,能得福报等等。四种是我语取:此是对我的贪爱。这些执著都是贪,是我们过去的业习,现在显现出来。比如你有抽烟得业习,现在眼前有一只香烟,就对他起贪爱;没有抽烟业习的人,就无此贪。我们过去有种种业习,现在境界当前,就起种种贪爱。在这十二因缘中的“爱、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就是一念“无明”之心无明有贪、瞋、痴等种种的烦恼,但是此十二因缘中特别指的是贪爱,它最严重,可以引发力形成将来的果报。因为我们渴求、贪爱、使到将来它形成果报,固在十二因缘中,贪爱占很重要的位置,因“爱、取”故生将来“有”。⑽、有:因为我们执取渴求,希望将来拥有许多东西,因执著而产生了将来之“业有”,称为“有”,这个“有”又称为“三有”。一者、欲有:既是欲界的业报;二者、色有:既是色界的业报;三者、无色有:既是无色界的业报。此(业)有由爱、取(烦恼)所发动之身、口,意三业而生之新业因,令此生死后,再生之识得到滋润。  ⑾、生:依爱、取形成的惑业,成为业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继续发生,我们的身体败坏后,未来世再从新投胎受生。  ⑿、老死:有生故,将来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贪生怕死、厌老死等身心之苦,故说五蕴之十二因缘相续,无有穷尽,它形成一连串的因果。  十二因缘就是因为有无明,所以有“行”之造作;因为造业而入胎,故有入胎之识;因为入胎,名色就展开活动,它扩展、扩大,就产生了六入;胎儿的六根圆满后就出世,然后与外面的境界接触;根、尘、识和合产生触的心理,有了触就产生受,过去我们贪爱的业习就会引发出来,爱即生;爱加深就有取,使我们希求它再来、再有,就形成了有;有将来的业,促使我们再来生,再来死。十二因缘的流转门:  我们的导师释迦牟尼佛觉悟时,他于菩提树下观这十二因缘,发现众生有生、老、病、死苦,故想要度化众生,使他们解脱。因此佛陀从十二因缘的老死开始逆次而观察:一切众生都得承受“病”、“老”、“死”之种种痛苦,他以智慧慢慢的发现到众生有“老死”是由于有“生”,有“生”是因为有“业有”,所谓“业有”是欲有、色有、无色有,因为我们有了将来欲界、色界和无色界的业,它们会推动我们将来要重新出世(生);佛陀观察到并没有“我”在造业,而是身心(假我)对世间的种种事物产生了执取,渴求将来有,造成了业报;我们有“有”是因为有“取”;有“取”是因为有“爱”,我们过去的业习对事物有贪爱,接触境界时,贪爱心就生起,对境界所看到的东西产生执著;“爱”的生起是因为有“受”,我们的六根有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我们贪求乐受。因为有乐受,造成我们业习中“爱”的心生起;反之它则不生。假如我们天生是聋子,从没听过声音,那对歌声、鸟声等,就不会贪爱;因为我们有感受到声音,所以才会贪爱它。佛陀说我们有“受”,就有贪爱,所以受是爱生起的原因。我们有“受”是因为心依靠六根接触外境,根、尘、识产生“触”,因为有“触”,所以有“受”。佛陀继续观察,发现有“触”是因为有“六根”,没有“六根”我们的心就没办法与外境接触;接着佛陀又继续观察,发现“六根”的形成是因为我们在母胎里有“名色”的活动,所以产生“六根”;佛陀说因为有“名色”,所以有“六入”。我们会受生就是有“识”,我们死后,精神继续活动,我们会被业转去入胎,结果就在胎里成长。佛陀发现有“识”入胎,就有“名色”;那“识”又是从那里来那?佛陀不再追察了。然后佛陀观察由于有“识”故有“名色”;因为有“名色”,故有“六入”;因为有“六入”,故有“触”;因为有“触”,故有“受”……顺观至有“生”故有“老死”,此称为流转门。十二因缘的还灭门:我们在十二因缘的流转中,以如何灭除它的角度来看,叫做还灭门。要怎样才能把老死灭掉?佛陀观察只要不“生”,就没有“老死”;灭三界“业有”就不“生”;如果我们不执“取”,那“业有”就不会生起;只要把“爱”灭掉,“取”就不生;因为“爱”是过去的业习,只要把它灭掉,就不会执取了;“受”灭则“爱”灭,以此类推,最后只要无明灭掉,此大苦聚也灭。然后顺观无明灭故行灭,乃至老死亦灭。如何截断十二因缘的流转:  只要现在不造业,不迷惑,那现在的爱,取无明就断除、觉悟,过去所造的业就好像无根的树,再也生不起。既是说,这十二因缘告诉我们,过去的无明与业行延续到现在,如果我们觉悟不爱不取,就不会产生我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等烦恼。无此烦恼后,我们就会发现十二因缘中的每一支都是无常、无我、缘生无性。既然如此,那又是谁在生?谁在受老死那?当这些执著都没有了,我们就会觉悟到没有一个众生在流转生死,受轮回之苦。只要觉悟现前的无明,在爱、取时不迷惑,我们就会发现这其中没有我。既然无我,就不会继续流转,同时也会发现到,所有的迷惑都没有了。我们在爱、取之前,感受外境的当时,觉悟它,不再去执取,这样就不受后有。佛陀说“一切法”,只是现实的一切。离了根(六根)尘(六尘)的十二处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就没有什么可知可说,可修可证的。那些离开十二处而有所施设的超经验的,是形而上的,是想像推理的,在佛陀看来那是戏论。无常因,无常缘,所生之法,云何有常?诸法从缘生,还从因缘灭。我师大沙门,常作如是说。 若人生百岁,不见生灭法。不如活一日,而能得见之。四、念法(六念法)六念法(思念、忆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念佛:念佛的十名号(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界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随着忆察名号义理而入觉醒。 应供:阿罗汉。念法:以四圣谛法,法随念生。念僧:恭敬供养灭苦解脱梵行僧,去除污染的世间念,向往贤圣觉。念戒:随着念头的生起入于自戒、自律,从而警醒自己。念舍:施于对他人有益的有为帮助;无忧无喜,对六尘取蕴住舍专念。念天:随善念,随觉醒自然上升。先得法住智,后得涅磐乐。修行的次第是:闻(听)、思(思考)、修(修习)、证(体证)。先要好好听闻正法,树立起正见来。然后对学来得正见进行正思维,变成自己的知见,然后依法去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待人接物中时时练习,这就是修行。严格要求自己专精练习,改掉过去的习气,直至灭苦解脱,这就是体证佛法。印顺导师指出:修行必须先明白佛法的整体架构,然后方能抉择出个人所需要的法门和修持的方法。如果依据流变的佛法而修行,那就南辕北辙,无法到达涅磐的彼岸了。学正见是关键,正见必须要正。没有正见,后面的都是错的。邪见不清除,正见是假象。正见不树立,是不可能真正与佛法结缘。佛法绝不是迷信和信仰, 也不是死后的事,或解脱后还有另一个世界可去。佛法是活着解脱的。佛陀智能之所以超越三界六道,是因为他于一切色,一切受,一切想,一切身口意诸行,一切六根所识的彻底超越。修行不是在对治,也不是在打仗,而是发现实相、真相,体悟诸法实相、真相,不再迷茫,超越无明,与明相应而已。也不是要修成无我,而是本来就没有一个我。只是我们从小就颠倒的认为有个我和我所,即我执和我所执(俱生我执)。宇宙人生本来没有一个实在的自性(我),都是缘起虚幻的,法性空寂的,何来常与无常的问题?对妄执戏论的十四个(无记)问题,佛陀一生都置之不理。没有见法的人,思维永远落在“常断、有无、一异、来去”极端的两边。所以只有明白了自己身心的真相,才会明白宇宙万物的真相。六通:就是神境通、天耳通、他心通、天眼通、宿命通、漏尽通六种神通。前五通外道也能修得,漏尽通是佛陀与阿罗汉才有。六神通有深浅不同,唯有佛陀才能究竟圆满。神境通:能变多为一,一为多;大为小,小为大;入水入地不为山河石壁所障碍,且能凌空飞行自在,来去无碍。天耳通:能于近处、远处听闻与明白六道众生所说的言语。他心通:知道其他众生心之所想、所念。天眼通:能见远处、近处一切事物不被隔障,粗细表里皆能见,有能见众生的业,知道来世生在何处。宿命通:“宿”既是过去的意思。知道自己与众生过去世的业报,从何处来。漏尽通:“漏”既是还有烦恼的意思;“漏尽”既是断除所有的烦恼。漏尽通是知道自己与他人内心解脱生死烦恼的情形。  前五通外道也能修获,漏尽通是佛陀与一切阿罗汉必有;六神通有深浅不同,唯有佛陀才能究竟圆满。三明:宿命、天眼与漏尽三通在断除烦恼的阿罗汉才可称为三明。三明是以智慧证得彻底究竟,清楚的知道一切;而“通只不过有此种能力罢了。有漏尽通一定有漏尽明。  经典上常说,证悟阿罗汉的圣者有三明六通,但是慧解脱阿罗汉没有具足三明六通,他只有漏尽明,因为他没有宿命通与天眼通,只有漏尽通。凡夫也可从修学禅定中得到前五种神通。佛陀也有三明六通,与阿罗汉相比,佛陀的三明六通比较高明。另一方面,佛陀还有十八不共法,既是说佛陀成道,他所具有的能力与阿罗汉、凡夫是不一样的。佛陀有一切智智,既是世间一切无所不知。但是我们不要误会把佛陀当成上帝,佛陀是觉悟者,他无所不知,但佛陀不是无所不能。佛陀有三不能,一是:众生度不尽;二是:无缘不能度;三是:定业不能转。既是说佛陀不能违背世间的因果,佛陀成佛也是顺着世间的因果,所以佛陀是一位觉悟者,并非是主宰者。佛陀不是万能,不能使我们成佛,他只能慈悲的把觉悟的道理开示出来,教导依据佛法去实行,精进不懈,那我们就能与佛一样证悟涅盘,解脱生死成佛。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杂含卷一二*二九六经)佛法没有大小之分,亦无南北之别,只有正与邪、方便与究竟的本质区别,得辨析。不搞宗派和山头,不搞热闹和方便法。悟佛所悟,行佛所行,只作佛陀解脱真谛的追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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