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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神学 ——天堂和地狱

(2014-03-15 02:19:03) 下一个

一般人对天堂、地狱的看法

    所谓地狱,就是所有恶人,亦即那些没有得救的人,要永远受苦的地方。一般新派的神学家不相信地狱是一个地方,只承认它是一种状态,或是一种主观的心境。例如一个人遭遇极大的痛苦或悲伤时,虽然仍活在这世上,但他的感觉就与活在地狱没有两样,故此他们认为,将来的地狱,就是这种心境的无限延长。同理,他们也不相信天堂是个地方,也有些人根本不相信恶人会永远存在,他们认为惟有信耶稣的人有永生,不信者,当耶稣再来时将被消灭而化为乌有,根本不需要一个地狱作为永远受刑的地方。

 

地狱是真实的存在

    根据圣经的教训,所有的死人,当耶稣再来时都要复活,接受永远的审判。那些义人将进入天堂,承受永生,永远与神同在,恶人却被丢进地狱,遭受永刑,永远与神隔绝。所以,当圣经提及恶人被丢进地狱,或是永远灭亡,并不是指他们从此不再存在;相反的,圣经的意思是,即使那些恶人被丢进地狱之后,他们仍然是有思想、有感觉的。从路十六23~31所记载的一个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即可知。「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可见恶人复活之后,仍将会继续存在,并且仍然有感觉、有思想。

    其次,圣经也明明说,地狱是一个实在的地方,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感觉,或主观的心态。圣经里面讲到地狱,曾经使用过不同的名词,例如:「火炉」(太十三42)、「火湖」(启廿14)、「监狱」(彼前三19)、「无底坑」(路八31)、「黑暗坑」(彼后二4)、「硫磺火湖」(启廿一8)。这些名词都是用来表示地方的名词,可见地狱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地方,一个不信者的灵魂永远受苦的地方,绝对不是一种抽象的观念或性质。

 

地狱的性质

    至于地狱中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我们都未曾去过地狱,当然无法确知地狱里的情形,正如没有人到过天堂,因此也不可能了解天堂的情形一般。不过从圣经对地狱的描述,可以推知地狱中的光景至少会包括以下几个性质:

    一、地狱是一个完全与神隔离,丝毫不能享受神恩惠的地方。

    二、地狱是一个罪恶完全掌权,生活中充满无止境骚扰的地方。

    三、地狱是一个身体、灵魂都遭受极大痛苦与磨难的地方。

    四、地狱是一个人主观地为自己的罪、良心产生无限懊悔、绝望、哀哭、并咬牙切齿的地方。

    虽然在地狱里的恶人,都要永远地受苦,在时间上并没有分别。但按照新约的记载,他们受苦的程度似乎是有分别的,因为耶稣咒诅哥拉汛、伯赛大的时候说,行在他们当中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因此,「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太十一22),又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7~48)。

 

永久的刑罚

    地狱的刑罚是永久的、无限的、没有止境的刑罚,但也有人否认这种说法,认为神不会叫人永远受痛苦。他们说「永」或「不尽」这两个词,是表示一个很长的期间,虽然这两个字在圣经里曾经这样用过,但都是用在比喻的场合·圣经提到恶人在地狱里受刑罚时,并不是比喻,而是直述。另外,从圣经对地狱的形容,可以肯定地狱的刑罚是永久的。(1)耶稣在马太福音甘五章说到他再来要审判列国时,他要把山羊和绵羊分开,「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廿五46),在这里,耶稣把永刑和永生并列在一起,如果永生是指永远的生命,那么永刑自然是指永远的刑罚。(2)耶稣在马可福音九48形容地狱的时候:「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不死、不灭,都是没有停止的意思。可见地狱的刑罚是没有止境的。(3)耶稣讲到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时,他说亚伯拉罕对那财主说:「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十六26)。可见地狱的刑罚是不能转回的,因为地狱和天堂毫无相通,二者间有深渊隔绝,义人和罪人也无法往来。

 

天堂是真实存在的

    接着要谈的是天堂。它和地狱正好相反,天堂就是得救的圣徒复活之后,永远和神同在的一个地方。和地狱一样,天堂也是一个具体的地方,并非是代表一种状态,或一种主观的心境。耶稣复活后,在门徒们众目睽睽之下被提上升,从「地上」升到「天上」,地上既是一个地方,天上当然也是一个地方。在耶稣和他的门徒们吃逾越节晚餐时,他安慰他的门徒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约十四2)。在此处,耶稣表示天堂就是他父的家,并且他去那里是为门徒预备住处。很明显地是讲到一个地方,不可解释为一个状态或心境。在启示录里,使徒约翰称天堂为新天新地、新圣城耶路撒冷,并用生动的字眼,描写天堂的一切景象(启廿一)。

 

复兴受咒诅的世界

    新天新地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最后终点,但在新天新地降临之前,现有的这个旧天地必须废去。前面曾经提过,现今人类所居住的这个世界,因为人类始祖犯罪的缘故,也受到了神的咒诅,所以保罗说:「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八20~21)。所以在神的救赎计划中,他不但要藉着他儿子在十字架上的代死救赎他所拣选的人类,也要救赎这个被罪污染、腐坏的世界。因此耶稣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六39~40)。在这两节经文中,39节的「他」是指世界,40节的「他」是指神所拣选的人。因此我们知道,在末日不但死人要复活,就是这个被咒诅的世界也要复活。复活在此处就是复兴、恢复的意思。

    但在神复兴这个物质的世界之前,神先要洁净它。洁净有时也可说是毁灭,就是毁灭掉其中所有的污秽、邪恶。创世记第六章记载神第一次毁灭世界的情形:「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神对挪亚说,……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创六12~13)。因此神降下大洪水,泛滥在地上四十天。凡有气息的生灵都死了。彼得告诉我们,当耶稣基督再次降临时,他要用火来毁灭这世界。他说:「但主的日子要像赋来到一样。那日天必有大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0、13),这个被罪污染、败坏的世界,好像是一座颓废不堪的破房子,必须先把它拆掉,才能重建,但拆掉并非消灭的意思,用火焚烧也并非使它化为乌有,而是表示彻底洁净的意思。这旧的世界被火销化,新天新地才能在原地建立起来。

 

新天新地的盼望

    这新天新地是怎样的呢?使徒约翰告诉我们说:「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城内的街道是精金,好像透明的玻璃。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那城内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在城内街道当中有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启廿一21~23,廿二1~2),神藉着这个异象,启示使徒约翰天堂的景象。因为是异象,有些话当然不能照字面解释,例如珍珠城门、精金街道,不一定表示天堂的街道真的是纯金铸成的,使徒在这里只是把他所见到天堂荣耀的景象,用一般人所能了解的字眼来解释、描述而已。但天堂是神与基督的居所,神的荣耀充满其间,没有黑暗与罪恶,并有生命水和生命树所代表的永生,是绝对可以肯定的。

    在天堂的生活是怎样的呢?约翰告诉我们说:「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廿一3~4),这就是信徒复活之后永远与主同在的地方,他们的生命不但是没有穷尽,而且是无限丰富、充满了各样的福祉。

 

 

研读回应

 

1.如何证明地狱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

2.从圣经对地狱的描述,可推知其特性如何?

3.新天新地是完全的新创造吗?

4.是否有合适的经节可说明将来在天堂中生活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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