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ight

工程技术,地产投资,信仰家园,时尚生活
个人资料
正文

伊斯兰教.圣战实质的阐述

(2013-04-22 10:57:27) 下一个
转载:两大博士导师对伊斯兰教.圣战实质的阐述

第一位博士圣严法师:圣严法师(1930-2009),佛学大师、教育家、佛教弘法大师、日本立正大学博士。

鼓励战斗的宗教

伊. 斯. 兰教是以剑传道的宗教,从麦地那建立了基地之后,穆罕默德即主张用武力来解决问题。《古兰经》第四十九章第九节说:「设有两伙穆氏(伊. 斯. 兰教徒)起冲突,你们应从中和解;如果一方压迫一方,你们就对那施行压迫的人,武力从事,至他们依从主的命令为止。」这是在他们自己之间使用武力。

真主绝不让不信道者对信道的人有任何途径。(古兰经 4:141)

穆罕默德和欧麦尔命令MSL侵略异教徒的国家,与他们战斗,直到他们只敬拜安拉或交纳人丁税。 (布哈里圣训4:53:386)

最好的MSL是那些用将锁链扣着人的颈项直到他们接受伊. 斯. 兰的MSL (布哈里圣训6:60:
80) 。

穆罕默德奉命和人类进行斗争,直到他们念清真言。 (布哈里圣训1:25,392,393;4:52:196)

MSL们受命讨伐阿拉伯人,直至他们归信。也只有在他们归信后,他们的生命和财产才能得到保障,他们的清算归安拉。(93)

对于非阿拉伯人,如犹太人、基督徒、买祖斯等等,MSL同样要进行讨伐,直至他们归信,或交纳人丁税。( 94)

对 于外人,则鼓励伊. 斯. 兰教徒把力量使用在胜利之前的战斗上面。《古兰经》第五十七章第十节说:「天地的产业都归阿拉执掌,你们为什么不使用在阿拉的道上?在胜利之前,使用而且 战斗的人,和其他的人便不同等,这般人在阶级上比那在此以后使用而且战斗的人们更伟大。」这是教他们在战斗来临时,应当争先献出所有的一切。

因 此,伊. 斯. 兰教徒与人作战时,无不奋勇当先,并且不敢退后。《古兰经》第八章第十五节中说:「众皈信的人哪!你们遇见不信的人前来作战的时候,不得转过背去,是日, 除了为战术或归队而外,凡是掉过背去的人,定遭受阿拉的恼恨,他的居处是火狱,这归所太恶了。」如果敌人后退,《古兰经》第四章第一○四节则说:「你们追 击敌人,不要放松,若是你们受痛苦,敌人亦如你们一样受痛苦;可是,你们能向阿拉希望他们所未有的希望,阿拉是深知的、明哲的。」这里所说的「向阿拉的希 望」,就是伊. 斯. 兰教徒因「战于阿拉之道」,必得真主的援助,即或因战而死,亦必有升到永久愉快的天园的希望。

伊. 斯. 兰教徒相信凡是不信伊. 斯. 兰教的人,阿拉都要惩罚他们,并把他们交给伊. 斯. 兰教徒的手上。所以,杀死不愿接受伊. 斯. 兰教信仰的人,不但无罪,倒是受阿拉喜欢且其必定有所赏赐。因此,《古兰经》中有好多伦理的格言训示和规定,伊. 斯. 兰教徒们未必全部了解,更说不上全部遵行。但有一桩事穆罕默德的信徒们,却是认真地做到了,那就是以剑传道的狂热行动。

杀人可以升天,退后必遭真主恼恨,谁敢临阵逃脱呢?谁敢不以全力搏杀呢?伊. 斯. 兰教之所以成为强大的宗教,原因即在于武力的征服。

《古兰经》
《古 兰经》是真主透过使者穆罕默德的传言而降于人间,好似中国道教的经典,多托名太上老君或玉皇上帝所降。但它与道教经典的不同者,道经往往是由道教学者伪造 了整部的书,在传出之际,即称此书是某人在某地遇到了某仙或某神交下;伊. 斯. 兰教的《古兰经》,则是由穆罕默德花了二十三年的时间,取材于犹太教及基督教的圣经,用他自己的观念予与融贯之后,逐节逐句,断断续续地宣说出来。也许因 为穆氏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无能写出整部的书来,故在他四十岁起,直到逝世之前的八十一天,费了二十三年的时间,说出了他的宗教思想。正因为前后相距的时 间太长,思想也不能连贯,凡有自相矛盾之处,便以后说订正前说。

《古兰经》究竟有多少章 节,乃是一个问题?有说是三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二百四十七节,有说是六千六百六十六节。本来没有定型的《古兰经》,只有流传于信徒之间的穆罕默德的 好多种言行录,那是被穆氏的门徒用椰叶或鹿胛骨记下来的,漫无次序可言。到了穆氏故后,阿布伯克于伊. 斯. 兰教纪元十三年(西元六三四年),才把这些散乱的言行录搜集整理之。到西元六五二年,又由奥马尔(Omar)改纂而大成之。以曾经随侍穆罕默德的才德董理 其役,以散文间有韵文而成其书,文字优美,足为阿拉伯的范文。后人以为穆氏不识字,由穆氏说出的《古兰经》的文字竟有如此之美,证明是阿拉的创作,而非穆 氏的私意。实则,现存的《古兰经》,意思是穆氏说的,文字是他人代写的。纵然,那是穆氏的作品,也非什么神奇。据近人程光裕的《西南亚史》第八章第十五注 说:「阿拉伯语甚简洁,字句明白有力……今流传的最古诗篇,似作于穆罕默德前百年中,当时诗人虽未识字,然出口成章,结构巧妙。」此可与本章第一节第三目 所载对照着看。

古兰有译为可兰,英文及法文叫作Coran或Al-Coran,德文写作 Koran,阿拉伯语叫作Qu'ran或Qoron,原系书籍或读本的泛称,后来转变为穆罕默德言行录的专称,为诵读之义,又转为天启之义。所以,现存的 《古兰经》合订本,固然是穆氏死后所集成,但当穆氏初将其中的内容传出一小部分,而被信徒记录成为单本的小册之时,《古兰经》之名,即已行于麦加及阿拉伯 的其他各处的信徒之间。例如在穆氏传教不久,即有法图美及她的丈夫沙而德,接受一个伊. 斯. 兰教徒向其夫妇俩教授诵读《古兰经》的册本(熊振宗着《穆罕默德传》一一六页)。可是,今日的伊. 斯. 兰教徒为了否认穆氏传教的方式是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握刀剑的史实,而说穆氏时代尚没有《古兰经》,那里会有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握刀剑的可能?(见 《香港人生杂志》某期孙绳武先生大作)一时我也被他说动而信以为实,如今再对伊. 斯. 兰教做了进一步的研究之后,始知我是误信了。

《古兰经》编成后约二百年间,注释家辈出,唯其中的泰拔利(Tabari)以叙述事实为主,查摩谢利

(Zamahschari)以诠解文法为主,这两种最为着名。如今,阿拉伯的势力落后,但是伊. 斯. 兰教的实力仍不弱,他们即以拥有《古兰经》及穆罕默德的传记作为向世界文化夸耀的资本,他们离了《古兰经》就不能生活。

《古 兰经》中的言辞,是否出于穆氏所说,学者多所争论,然而威尔斯说:「此等言辞或不若耶稣所言之高尚神圣,然因此而遗一公平处世之遗训于世界,中含宽大之精 神,合乎人道而又易于实践。」(《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四节)但这些遗训与穆氏当权时期的所作所为是几乎相反的。好在伊. 斯. 兰教徒崇拜的对象是《古兰经》与阿拉,而非穆氏。

再说,《古兰经》的言辞,均有它的时代背 景,未尝顾到千百年后的环境,时代既然不同,适应性自然受到限制。例如天分七层的记载,便使今日的伊. 斯. 兰教徒困惑不解;天堂有美女和酒的记载,也使今日的伊. 斯. 兰教徒所不喜。于是就有人提出,在读《古兰经》时「必须抛开当年的背景,而要用它衡量判断现在的各事与个人的行为,使经上的教训,与世事的表现、个人的行 为,联络到一起。」(时子周着《伊. 斯. 兰教义续五十讲》八二页)这是明智的想法,可惜,抛开当时的背景而衡断现在的事物,岂非张冠李戴?岂非移花接木?那与穆氏的本意还有什么相干?当然,能有 这种见解的人,确是可佩的伊. 斯. 兰教徒(时子周是《国语古兰经》的译者)。更可惜的,绝对多数的伊. 斯. 兰教徒,却仅知道把《古兰经》当作偶像来崇拜,并不知道经中的教训是什么,更说不上照着实行。不过,凡为伊. 斯. 兰教徒,多能明白《古兰经》的三大要旨:1.信一真神,2.穆罕默德是神所使命的预言者(先知),3.严格遵守宿命之说。

第四节 伊. 斯. 兰教的教仪及传布

伊. 斯. 兰教徒的生活实践

伊. 斯. 兰教徒的宗教生活,主要有五项,现在分述如下:

(一)拜功:每天按时,礼拜五次:1.在黎明及日出之前,举行「晨礼」。2.上午十二点半至下午三点半之间,举行「晌礼」。3.下午四点以后至落日前一个半小时之间,举行「晡礼」。4.日落之后,立刻举行「昏礼」。5.夜间任何时间,均可举行一次「宵礼」。

除 了每日的五次个人单行的礼拜,尚有规定在清真寺内由「阿洪」(Ima─m领导礼拜的人)领导的「集合礼拜」,那是指的:1.每星期五举行的「主玛」 (Jum'ah)拜,2.每天的「天命拜」,3.开斋节和忠孝(牺牲)节的集合礼拜,4.斋月内的集合礼拜,5.殡礼的集合礼拜。

每种礼拜均有其固定的仪式和诵词。

(二) 课功(布施):每年施舍出资财的四十分之一,作为济贫之用,称为「泽卡特」(Zaka─t)。在每年的斋月完了或开斋节那一天缴纳;伊. 斯. 兰教徒又可为他们自己及他们的孩子,付出每年每人四磅半到五磅小麦或相当价值的钱,称为「费特尔捐」(Sadaqa-Tul-Fitr)。这些捐款是用在 贫困的伊. 斯. 兰教徒身上,以及用在教务的行政工作和军事费用上。

(三)斋功:每年回 历的九月,要斋戒一个月。据伊. 斯. 兰教徒自称,伊. 斯. 兰教的斋戒是要以此改进人类道德上、精神上的情况;斋戒的目的,在使人学习如何不犯过,所以不仅禁食,而是禁种种罪过(《国语古兰经》第一八四注)。他们 的封斋是自每日的黎明时分至晚间,白天禁食,黑夜可以饮食。在斋月的夜里,仍可与妻室接近,并说:「她们是你们的衣服,你们是她们的衣服。」(《古兰经》 第二章第一八七节)封斋的目的,不是断食、断淫、断财,而是训练他们不要贪食、纵欲、贪财(时子周《伊. 斯. 兰教义续五十讲》一九页)。

(四)念真主:公开宣布:「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钦差。」

(五)朝觐:如果环境许可,一生之中至少应到麦加的天房朝觐一次,一般称为朝圣。

以上是作为一个伊. 斯. 兰教徒的五大责任。此外,尚须遵守四诫:1.不为不名誉的事,2.不吃猪肉、不饮酒,3.不放高利贷,4.不违抗真主阿拉之命。

伊. 斯. 兰教徒的信德

伊. 斯. 兰教徒要守七项信德,类似耶教的〈信经〉,用中文唸出时,即是:「我信真主,信他的天仙、天经、列圣(先知)、后世,善恶都定自真主,死后复活。」现在分别介绍如下:

(一)信真主:真主阿拉是独一的、一位一体的。他创造与调养宇宙,他是全能、全知、最慈、最善的,他是无始无终的,怜悯人与万物的,他不是被产亦不产生。

(二) 信天仙:所有的天仙,是在阿拉命令下的妙体,是精神的被造体,是听命于造物主的仆从。他们不饮食,也不睡眠,他们的数目是多得数不清的。此所谓的天仙,即 是天使。但是伊. 斯. 兰教以为天仙与先知同一般的MSL一样是真主的仆人,所以不拜天仙,不拜先知,唯拜真主。

(三) 信天经:这是伊. 斯. 兰教的圣经。原则上,他们信摩西的经、大卫与所罗门的诗篇、耶稣的《新约》、穆罕默德的《古兰经》;实际上,他们以为《古兰经》已代替了这些经,所以只信 《古兰经》就好。他们以为,一部《古兰经》已经包摄了这世界及人类的一切动态,它是宗教的、社会的、政治的、家事的、经济的、军事的,它是一切的指南。其 实,除了神话的、专横的迷信色彩,《古兰经》中确有不少值得推行的格言。如说它已包括了一切学问的指南,那只是伊. 斯. 兰教徒的自夸而已。

(四) 信先知:先知即是预言家。伊. 斯. 兰教既以犹太教及基督教的圣经为基准,所以也信《旧约》及《新约》的二十多位先知,例如亚当、亚伯拉罕、亚伦、约伯、摩西、大卫、所罗门、耶稣等人。因为 《古兰经》第四十七章第七十八节曾说:「我(主)曾在你(穆氏)以前派遣过使者,有的我曾告诉你他们的略历的,有的是未曾有告诉你的。」这一点使得伊. 斯. 兰教徒的排他性要比基督教为之减少,使他们后来在宗教上不再强迫被征服的人民改信伊. 斯. 兰教。目前的伊. 斯. 兰教国家,已能反而保护异端如犹太教、基督教,乃至佛教。当然他们依旧坚决相信,唯有穆罕默德,才是先知之中最成功、最伟大的一位。

(五)信后世。

(六)信人之祸福遭遇,都是真主创造时所决定,这就是宿命论。

(七)信死后复活,接受最后的审判。

伊. 斯. 兰教的禁戒《古兰经》第五章第九十节说:「众皈信的人哪!酒、赌、立起之石(拜偶像)及签,只是污秽,是魔鬼的作为,你们要躲避它,你们就可以成功。」在 这之中,特别是酒,被伊. 斯. 兰教所严禁,乃至饮用少量的甜酒、黑啤酒、葡萄酒、啤酒,也不许可,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都以为是不清洁的。这与在他们的天园中有酒,适巧相违。

与饮酒并列的禁戒是猜忌、怨恨、说谎、憎恶、荒淫等,认为这些都是促使人类犯罪的根源。

伊. 斯. 兰教徒吃猪肉,乃是最大的禁忌;其实,若照《古兰经》的经文是:「他只是对你们禁食自死的、血、猪肉,与宰时不以阿拉之名高呼的。」(第二章第一七三节) 以及:「对你们列为禁食的,是自死的、血、猪肉、未经朗诵阿拉的尊名宰死的,以及绞死的、打死的、摔死的、碰死的、野兽食賸余的,你们宰的不在禁例。」 (第五章第三节)根据伊. 斯. 兰教徒的解释,这些禁例,是为了卫生的理由,别无神祕可言。又据一般学者的研究,认为阿拉伯的环境,养猪不易,为了经济的理由,所以禁吃猪肉,伊. 斯. 兰教徒却大事渲染吃猪肉是如何如何的不卫生。不论如何,伊. 斯. 兰教不吃猪肉的理由,不若佛教之为慈悲众生而不杀生,伊. 斯. 兰教乃是纯为他们本身的利害关系。
伊. 斯. 兰教的传布

西元六三二年穆罕默德逝世之后,他的信徒们创立了一个叫作「哈里发」(Khaliff 意为穆罕默德的继承人与代表)的制度,经常选举继任者以充任此职。他们以神权政治为Z.F的型式。

哈 里发采取了如下的方法,以获得阿拉伯诸族对他们的效忠:1.凡有侵略阿拉伯本部伊. 斯. 兰教徒的,必予以惩罚。2.组. 织远征军,专事劫掠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一带的非伊. 斯. 兰教徒。3.阿拉伯人因哈里发而学得了团结与集团的行动。4.他们与较开化的民族如罗马人及波斯人作战,因此而满足了他们获取财富的欲望。

西元六三五年,伊. 斯. 兰教徒占领了大马士革;第二年,罗马皇帝的一支军队又败于他们之手;西元六三八年,耶路撒冷降于伊. 斯. 兰教徒;两年之后,罗马帝国在叙利亚的最后要塞乍利亚也被攻陷。

于是,北路攻占了亚美尼利,南路攻入了埃及,西元六四六年取得了亚历山卓。

又从埃及向西发展,经过的黎波里(Tripoli)、突尼斯(Tunis)、阿尔及利亚(Algeria)、摩洛哥(Morocco),使罗马在北非的统治权又告寿终,并使柏柏人(Berber)及摩尔族人(Moors)成了伊. 斯. 兰教徒。

另一支军队,于西元六三七年侵入波斯王国,在喀德西亚(Kedessia)获得一次决定性的胜利,征服了底格里斯及幼发拉底两河的流域,进而打入波斯本土,结束了波斯的萨萨尼王朝,成了波斯的主人。

西元七一一年,柏柏人与摩尔人在阿拉伯人的率领下,渡过直布罗陀海峡,不久整个西班牙半岛,除了西北角的山区,全部落于伊. 斯. 兰教徒之手,此后西班牙成为伊. 斯. 兰教国家,达八百年之久。

当时,他们又越过庇里牛斯山,进攻法兰西,但在西元七三二年,与信仰基督教的法兰克领袖查理大帝(Charles Martel)遭遇战而失败,自此便使伊. 斯. 兰教势力止步于庇里牛斯山以南。

至于在东方,则征服中央亚细亚,直入印度及中国。在不到三百年中,使印度尼西亚人口的百分之九十成了穆民;又使百分之百的马来亚人信仰了《古兰经》;在西元一五二七年以前的菲律宾,也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接受了阿拉的信仰,后来由于西班牙的征服,又使菲律宾成了天主教国家。

第二位博士:尚劝余,1961年生,历史学博士,湛江师范学院历史哲学研究所教授,四川大学。

伊. 斯. 兰圣战是伊. 斯. 兰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伊. 斯. 兰精神的最有力的体现和外化。在世界上的所有宗教中,圣战规模之大、持续之久、影响之深,莫过于伊. 斯. 兰教。从伊. 斯. 兰教诞生至今,它一直是一支“震撼世界的力量”,人类历史的回音壁上经久不息地回荡着伊. 斯. 兰圣战的呐喊。



一般认为,伊. 斯. 兰圣战分为两种,一种是为主道和信仰而战的小圣战,一种是同与生俱来的内在邪恶进行不懈斗争的大圣战。本文主要论及前者。

圣 战,是阿拉伯语“吉哈德”(JIHAD)的意译,即“奋斗”。从狭义上说,它原指先知穆罕默德与麦加多神教徒进行的战争,后来指在伊. 斯. 兰教旗帜下为宗教而进行的一切战争。(注:赫伯特·戈特沙尔克著:《震撼世界的伊. 斯. 兰教》,阎瑞松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3页。)从广义上说,它是指传播伊. 斯. 兰教教义的一切活动,即为促进和保卫伊. 斯. 兰事业作出的任何努力,既包括说教的方式,也包括武力的方式。如巴基斯坦学者赛义德·阿布杜拉·毛杜迪在其所著的《伊. 斯. 兰生活方式》一书中所说:“吉哈德即尽自己最大努力,无论是通过嘴或笔或剑,传播安拉的话。”(注:王怀德、郭保华:《伊. 斯. 兰教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06页。)

伊. 斯. 兰圣战是伊. 斯. 兰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伊. 斯. 兰教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伊. 斯. 兰教的两大重要经典《古兰经》和《圣训》都指出圣战的重要性,号召MSL为信仰而战。《圣训》将圣战视为伊. 斯. 兰教最重要的部分。《圣训》中曾记载穆罕默德的话说:“我岂能不把事情的尖顶、支柱和最重要部分告诉你们?事情的尖顶就是伊. 斯. 兰;支柱就是祈祷;它的最重要部分就是吉哈德。”(注:托马斯·李普曼著:《伊. 斯. 兰教与MSL世界》,陆文岳和英珊译,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第144页。)《古兰经》用大量篇幅论述圣战,规定“战争已成为你们的定制” (2:216)(注:马坚译:《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冒号前后数字为章和节)。);为主道而战的人将永远获胜,将得到真主的奖赏; 为主道而战阵亡的信徒,比其余的信徒得天独厚,他们用不着等到世界末日,就可以马上进入乐园。乐园是一幅诱人的图景:“有水河,水质不腐;有乳河,乳味不 变;有蜜河,蜜质纯洁。”(47:15)

伊. 斯. 兰教经典对圣战的种种规定成为MSL投身于圣战的原动力。托马斯·李普曼就此评论道:“《古兰经》中作出的那些在同异教徒的战争中身亡的人进入乐园的许 诺,是鼓励MSL采取政治和军事行动的一种力量。”(注:托马斯·李普曼著:《伊. 斯. 兰教与MSL世界》,陆文岳和英珊译,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第145页。)这一见解不无道理。

伊. 斯. 兰圣战也有其教义方面的理论基础和渊源。根据传统的伊. 斯. 兰教义,整个世界被划分为两大部分:伊. 斯. 兰区域(DAR AL-ISLAM)和敌对区域(DAR AL-HARB)。前者指接受伊. 斯. 兰统治的地区,包括MSL居住的地区,以及接受MSL当局统治的非MSL地区;后者指伊. 斯. 兰区域之外,由异教徒统治的世界上其他所有地区。

从 理论上讲,伊. 斯. 兰的目标是把伊. 斯. 兰教传播到世界各地,让所有人都承认和信仰独一的安拉。因此,伊. 斯. 兰区域和非伊. 斯. 兰区域之间一直处于一种经常性的战争状态,伊. 斯. 兰教将这种战争称为“圣战”。在圣战间歇期间,允许MSL和异教徒通过共同边界,双方可以建立外交、贸易关系,但在非伊. 斯. 兰区域变为伊. 斯. 兰区域前,双方不可能有永久性和约。在伊. 斯. 兰教上升时期,一些MSL思想家提出了“伊. 斯. 兰国家与非伊. 斯. 兰国家不能永久共存”,“伊. 斯. 兰教的最终目的是将全世界都改变为伊. 斯. 兰领域”,“MSL必须不断通过‘吉哈德’使非伊. 斯. 兰地区转变为伊. 斯. 兰地区”等原则。(注:彭树智主编:《伊. 斯. 兰教与中东现代化进程》,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59页。)这些原则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内决定了伊. 斯. 兰世界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并使MSL不断向外扩张,用武力或非武力的方式向外传播伊. 斯. 兰教,实现了整个西亚北非的伊. 斯. 兰化。

马 克思曾就伊. 斯. 兰圣战的这一教义基础和渊源写道:“《古兰经》和以它为根据的伊. 斯. 兰教法律把各个不同民族的地理和人文归结为一个简便的公式,即把他们分为两种国家和民族——正统教徒和异教徒。异教徒就是‘哈尔比’,即敌人。伊. 斯. 兰教宣布异教徒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并在MSL和异教徒之间造成一种经常互相敌视的状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第180页。)这样的“人文学”从理论上论证并鼓励了具有神圣意义的征服战争。正如克雷维列夫所说,正是这种人文学思想将各个不同社会集团的群众组成一个 有纪律的、志同道合者的阵营,在共同的宗教口号下进行远征。(注:约·阿·克雷维列夫著:《宗教史》(下卷),乐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 版,第147页。)

伊. 斯. 兰教经典及教义对圣战所赋予的崇高地位及其相关规定,无疑是伊. 斯. 兰圣战不绝于史,伊. 斯. 兰信徒视死如归为主殉身的一个重要因素。



伊. 斯. 兰圣战是伊. 斯. 兰教的典型特征,为圣战效力是每个MSL的义务。那么,伊. 斯. 兰圣战的实质到底是什么?要探讨这个问题,就必须追溯伊. 斯. 兰圣战的缘起和形成,因为它的实质就隐含在其中。

伊. 斯. 兰圣战首先起源于伊. 斯. 兰教诞生时期阿拉伯民族精神之中,它是阿拉伯民族性格的体现。正如王治心先生在《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一书中所说:“一民族的宗教,正是其民族精神的表 现:有强毅的阿拉伯民族,便会产生出富有团结和抵抗的伊. 斯. 兰教。”(注:王治心:《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页。)关于阿拉伯人的民族特性,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以为,阿拉伯的 民族性格基调应在其赖以形成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状况特征中去寻找。

阿拉伯半岛是阿拉伯人的故 乡,是伊. 斯. 兰教的摇篮。阿拉伯半岛自然条件的突出特征是沙漠广阔,水雨缺水,干燥炎热。这种特殊的自然环境,形成了阿拉伯人迫于生计而四处奔波的沙漠型生活方式和特 性:他们热爱那无路可寻的沙漠和寸草不生的秃崖,可是又渴望离开这一切,向肥沃富庶的地区迁移,四处征战。阿布·泰马木在《坚贞诗集》中形象地揭示了阿拉 伯人的这一特性:“你抛弃自己的故乡,不是为了寻找天堂,却是那面包和椰枣,把你吸引到了远方。”(注:尚劝余:《伊. 斯. 兰远征动因试析》,载《阿拉伯世界》,2000年第2期,第62页。)

就 社会状况而言,当时的阿拉伯半岛尚处于原始部落氏族制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即恩格斯所说的以大规模掠夺战争为特征的“英雄时代”。阿拉伯人的“英雄时代” 深深打上了游牧社会独具的烙印,因为当时阿拉伯半岛大多数居民是游牧民“贝都因人”。为了争夺牲畜、牧场、水源和抗御外来侵袭,游牧部落之间经常互相攻 击,战火连绵不绝。沙漠游牧民中盛行尚武精神。劫掠被奉为一种民族风俗,是一种自然而合乎逻辑的行动,是一种标志强盛的风尚。抢人驼马,掳人妻女,抢劫商 队,被视为谋生的途径之一,是经济上调节余缺的一种方式。倭马亚王朝早期的诗人顾托密曾以四句诗形象地揭示了阿拉伯人的这种早期生活原则和特性:“我们以 劫掠为职业,劫掠我们的敌人和邻居。倘若无人可供我们劫掠,我们就劫掠自己的兄弟。”(注:希提著:《阿拉伯通史》,马坚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 26页。)

“英雄时代”特征和游牧社会特征的结合,使阿拉伯人养成了勇敢善战、争强好胜的民族心理。

阿拉伯半岛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状况决定和造就了阿拉伯人的民族性格,这种性格表现出巨大的复杂性和矛盾性:一方面他们能够克制和忍耐,另一方面又表现出暴躁和易怒;一方面注重自由、直爽、强悍、信义、勇敢、慷慨、抗暴、扶弱,另一方面又喜好掠夺、争斗、复仇。

圣 战不仅意味着征服、争斗,而且意味着反抗迫害、反对邪恶,这是阿拉伯民族双重性格合乎逻辑的反映,是阿拉伯民族禀性最富凝聚力的外化。(注:尚劝余: 《伊. 斯. 兰圣战成因试析》,载《阿拉伯世界》,1991年第4期,第53页。)MSL历史上的伊. 斯. 兰圣战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圣战不仅是阿拉伯民族性格的充分体现,而且与伊. 斯. 兰教的产生、传播息息相关,是伊. 斯. 兰教和阿拉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6~7世 纪,阿拉伯半岛正处于新旧社会交替的历史大转折时期,氏族部落之间的矛盾,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外族入侵导致的民族矛盾等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使阿 拉伯半岛陷入不堪重负的内忧外患之中。各种基本矛盾的不断激化,孕育着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实现阿拉伯半岛政治上的统一,已成为阿拉伯氏族部落的共同愿 望,成为历史进程的客观要求。这一统一要求反映在意识形态上就是用一种新的一神教取代四分五裂的各部落的多神教。穆罕默德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挑起了阿拉伯 半岛统一重担,创立并传播新的一神教——伊. 斯. 兰教。一神教的主张触犯了麦加贵族的政治、宗教、经济利益。穆罕默德和MSL遭到了残酷的攻击、刁难和迫害,最后被迫离开麦加,迁居麦地那。麦地那遂成为 发展伊. 斯. 兰教、与信仰多神教的麦加贵族相抗衡的堡垒。穆罕默德在麦地那宗教公社初步巩固、条件成熟后,鉴于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大势,旋即组. 织MSL大军,进行了一系列圣战,其中他亲自带兵出征的达27次。631年,阿拉伯半岛基本统一,政教合一的国家初步形成。从此,圣战使伊. 斯. 兰教迅速传播,成为一种震撼世界的力量。

《古兰经》反映了这一圣战形成的大致脉络。麦加时 期,是穆罕默德艰苦创教的时期,因此麦加章的口气是温和的,号召信徒要避开多神教徒和不信道者,或者以地狱的苦难告诫世人,以天堂的享乐许诺信道者。这是 由当时MSL的处境决定的。但是,麦地那章的语气较之麦加章的语气就大不相同了,充满了信心和勇气。麦地那章对所有反对信仰伊. 斯. 兰教的人表示了极大的愤怒,号召MSL同他们斗争并杀死他们:“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迫害消除,一切宗教全为真主!”(8:39)“你们当为主道而 战!”(4:84)这类号召对异教徒进行圣战的词句在麦地那章中大量出现,并越来越占有重要地位,成为伊. 斯. 兰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兹勒·拉赫曼曾指出,在麦地那强盛时期,“除了礼拜和完纳天课,大概没有什么事情比圣战更受到重视了”(注:托马斯·李普曼: 《伊. 斯. 兰教与MSL世界》,陆文岳和英珊译,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第145页。)。

可见,圣战是伊. 斯. 兰教产生、传播和阿拉伯社会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是反抗多神教徒迫害、侵犯,并战胜多神崇拜,完成阿拉伯半岛统一,加速阿拉伯社会发展的合乎逻辑的必然结果。

从 上述伊. 斯. 兰圣战缘起和形成过程的追溯中,我们可以看出,伊. 斯. 兰圣战的实质就是维护和传播伊. 斯. 兰教,它所针对的:一是不信教者,二是压迫者即邪恶。这一实质表现出明显的双重性:一是扩张征服,二是抵御邪恶,亦即一方面体现出进攻性,另一方面体现出 防御性。这种双重性和阿拉伯民族性格的双重性是一致的。

综观MSL的历史,有两类性质不同 的圣战:一类是早期扩张征服的圣战;另一类是反抗迫害和侵略的圣战,即多齐所说的“圣战只有在伊. 斯. 兰教的敌人发动进攻时才进行;如果有谁按别的意思来理解《古兰经》的规定,那么,肯定是错误的”(注:约·阿·克雷维列夫著:《宗教史》(下卷),乐峰等 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47页。)。四大哈里发时期和阿拉伯帝国时期的伊. 斯. 兰远征、奥斯曼帝国的征服等,属于前者;穆罕默德对麦加贵族的战争、萨拉丁对十字军的抗击、阿富汗对前苏联入侵的抵抗等,属于后者。

从 伊. 斯. 兰教产生到现在,伊. 斯. 兰圣战从未停止过。可以说,一部伊. 斯. 兰历史就是一部圣战史。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过程中,伊. 斯. 兰圣战早已超出纯宗教的意义和范畴,它不仅是征服扩张的代用语,而且是反抗邪恶的同名词,既是文化传统,也是伊. 斯. 兰精神的体现。它融合、沉淀于MSL的潜意识中,不时显露出来,活跃于人类历史舞台上。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加紧对中东实行政治、经济、军事全面控制和 渗透,从而对伊. 斯. 兰传统文化构成空前威胁的今天,伊. 斯. 兰圣战自然不会保持沉默。
原文地址:http://bbs.hanminz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9728&extra=page=1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