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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宪政经济学先驱布坎南教授 (ZT)

(2013-02-01 14:44:22) 下一个
薛兆丰

2013年1月28日

 

两个礼拜前,1月10日清晨,我从“公共选择学会”发来的公告邮件中惊悉,我修过一个学分的老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坎南(James McGill Buchanan)教授,于 2013年1月9日病逝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布莱克斯堡镇(Blacksburg, VA.),享年93岁。

 

布坎南教授1919年10月3日出生于美国田纳西州一个清贫但显赫的家庭。其祖父曾任该州州长;其父亲守着家族留下的大片农地做杂工,英俊幽默,擅长运动,颇得女性欢迎,积极参加当地政治,是社区的和平官;其母亲则好学不倦,博览群书,知识渊博得直到布坎南读大学,还有能力给他辅导功课。

 

布坎南从小就在以其祖父命名的“布坎南学校”接受了十年的基础教育。在大学期间的兴趣集中在数学、英语和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布坎南的成绩名列前茅,这极大地增强了他这位来自乡村的少年的自信心。毕业后获得经济学奖学金,到田纳西州大学进修,但布坎南在那里没学到什么经济学,倒是好好地了解了女人和酒,而这毕竟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算不枉此行。布坎南在二战期间应征入伍,在海军服役并荣获青铜星章。战争结束,布坎南选择了学术之路。1948年在芝加哥大学经济系获得博士学位后,布坎南致力于开拓公共选择的研究领域。他198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那是该奖免税的最后一年。

 

据布坎南回忆,深刻地影响了他的思想的,主要是两位学者,一是他的在芝加哥大学读博士时的经济学导师奈特(Frank Knight,1885–1972)教授,另一位是他在离开芝加哥大学前夕偶然发现的其作品的瑞典经济学家维克塞尔(Knut Wicksell,1851–1926)。

 

在布坎南眼中,奈特是一位全心追求真理、不惮质疑任何权威或成见的质朴学者。奈特也来自乡村,没有名校背景,让布坎南感到亲切。布坎南从小在民粹主义的氛围中长大,虽然也反对政府和权威对个人自由的逼迫,但对经济运行规律却一无所知。以我的观察和理解,布坎南当时的这一思想特征,与今天中国网上大部分“公共知识分子”相似。就是这样一个年轻人,走进了奈特的课堂。奈特的讲课,既没有教条主义气息,也不试图改变任何人,甚至没有什么条理,但恰恰是这种宽松自然又无所顾忌的研究态度,在仅仅六周之内,就让布坎南学会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世界,并把他从民粹主义者变成了市场秩序的支持者。

 

布坎南从此便坚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不遗余力地批评各种经济学胡说。从1950年代开始,大量凯恩斯主义学者,替政府举债花钱的行为鸣锣开道。他们论证说,既然债款来自于人民,并用之于人民,那总的效果就是“我们欠我们自己”。布坎南深深地不以为然。他在1958年发表了第一部个人专著《公共债务的公共原理》,论证了不同的人会由于政府举债而面临不同得失的道理。到1977年,他与瓦格纳(Richard Wagner)又合著《赤字中的民主》。在这部与当时学术主流相对立的著作里,两位作者批判了凯恩斯主义盛行的政策后果。他们指出,政客为了吸引选票,势必通过举债来给选民甜头,其结果将是巨额的赤字。显而易见,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他们的预言在欧债危机中得到了准确的验证。

 

到1996年,一些经济学家发表研究结果,声称提高法定最低工资可以促进就业。布坎南投书《华尔街日报》道:“这种说法,要是认真地生发下去,将无异于全盘否定了经济学,使其科学含义荡然无存;要是这样,经济学家除了撰写迎合意识形态偏好的文章,就别无可为了。值得庆幸的是,只有一小撮经济学家愿意背弃两个世纪的经济学教诲;我们尚未堕落成一群随营的娼妓。”

 

布坎南的经济学方法论,牢固地建立在“主观价值论”上,即认为事物的价值完全依赖于每个个人的主观判断。根据这一理念,布坎南写成了宝石一样的小册子《成本与选择》。他认为,尽管人们愿意用一头鹿换一只海獭,完全基于其主观判断,没有客观标准可言,但这种通过交易形成的比价,却是彰显并可以为外人所观察的。由此出发,布坎南既反对通过效用的简单叠加来计算和优化社会总福利,但也认为价格现象是可以衡量和比较的,而经济学理论可以建筑其上,否则经济学家就什么都说不得,而经济学就会变得空洞无物和裹足不前。

 

布坎南一生厌恶特权。这与他来自农村,但自尊心极强有关。他曾经回忆,当年入伍受训时,整个兵营五百多人,按各人姓氏的首字母排序来分组。恰巧,布坎南所在的“B”字附近,没有名校毕业生,而“R”字附近则有好几位来自常青藤大学。结果长官就打破规矩,让排后面的名校生来当他们的组长。布坎南极为不满,直到后来变得成熟,能够理解名校生在统计上更优秀的规律,知道这种做法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后,也依然不能释怀。

 

营房里遭受的歧视,在布坎南心中生根,待他发现维克塞尔,便开始发芽。1948年夏,布坎南已经完成了博士论文,又还有几个月才离开芝大,这时他在图书馆偶然发现了维克塞尔在1896年用德文写的关于征税的学位论文。布坎南惊讶地发现,维克塞尔的“除非人人都赞成、否则就有人受损”的观点,与自己对选举的许多想法不谋而合。他当即决定把这篇论文翻译成英文,而维克塞尔也成了他的第二位精神导师。待到布坎南领取诺贝尔奖时,他更通篇以维克塞尔的语录为主线。

 

受维克塞尔启发,布坎南与塔洛克(Gordon Tullock)于1962年合著了《一致赞成的计算》。该书是公共选择学派的纲领文献。它不仅打破了人们对“少数服从多数”规则的迷信,教人们对这种规则究竟如何得以增进社会总福利产生了质疑,它还挑战了“官员比商人更高尚”的信条。

 

在这部著作出版以前,政治学研究是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二分法开始的,政府被看作是由官员组成的铁板一块的黑盒,其核心问题是统治者应该如何“分配”资源才符合正义的标准。而布坎南和塔洛克提供的框架,则是把经济学看问题的视角引入到政治领域,从而让人一下子看到,官官与官民之间,均是以交易关系为连接的网络,这样政治学研究就实现了从“分配范式”到“交易范式”的转变。在一个理解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学生眼里,政府扶持、关税保护、市场管制等现象背后的真实原因,再也不是什么民族大义,而只是个体利益罢了。

 

这部著作还预示了布坎南晚年潜心研究和积极倡导的“宪政经济学”的主题:既然社会要达成一致意见很困难,那么为了公平,人们就必须对游戏规则达成一致意见,即我们必须公平地选择“让人们在其中进行选择”的规则。在布坎南看来,没有人能在选择规则的时候,遇见自己将来在社会博弈中的输赢,所以他们对规则的选择是比较公正的。显然,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所主张的“无知之幕”理论也异曲同工。事实上,布坎南和罗尔斯是好朋友,两人曾经有过大量严肃的通信,而其中布坎南称罗尔斯为“杰克(Jack,John的昵称)”。

 

布坎南这种通过立宪契约而达到公平的想法,属于“规范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其特点是专注于讨论“好不好”和“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但是,现实与想法之间总是存在相当的距离。无论理论家们认为“应该怎样”,现实“是怎样”则总有其不可抗拒的规律和轨迹。例如,美国宪法就不是征得美国大多数人同意而订立的,它充其量只取得了“当时只占总人口 15%左右的成年白人中的大多数”的支持。不仅如此,两百多年来,美国宪法只经历过少量的修改,而每次修改也没有取得绝大多数人的直接支持。法律毕竟还是以自发衍生为主,而不是以人为设计为主。我认为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分离,是布坎南晚年哲学化的“宪政经济学”研究进展变缓的原因。

 

布坎南对公平的追求是如此执着,对不劳而获是如此厌恶,乃至他到晚年还坚持主张政府征收高额遗产税。他认为,像盖茨和乔布斯这样的人赚多少钱都是正当的,但是他人无端接受其巨额遗赠则是不合理的。布坎南的这一观点,一直坚持到晚年,这令许多把布坎南视为自由市场的坚定支持者的人感到难以理解。

 

布坎南勤奋过人,清晨开始工作,以别人没空喘息的速度回信,自己的全集达20卷之巨;他平常文质彬彬,但也会兵戎相见;他忠实地给予学术朋友以大力的支持,曾经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经济学研究生项目找来第一桶金,但他也由于缺乏耐心,而与弗吉尼亚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弗吉尼亚理工大学都不欢而散;他对计量经济学相当质疑和排斥,但对博弈论则热情拥抱;他桃李满天下,但只有极少数学生能成为他真正的入室弟子;他没有来过中国,但他盛赞华人学者杨小凯,为其英年早逝深表惋惜。

 

我从布坎南教授那里挣来的那个学分,是一门五整天的课。有个清早,漫天风雪,我到了他专用的独栋“布坎南之屋”,到了才知道学校宣布停课两小时。其他几位也早到的学生,就与布坎南坐在一起,共同消磨那两小时。他读《华盛顿邮报》,我们读书,屋里静悄悄,暖洋洋,厨房飘来咖啡和烘饼的香味,身边的同学低声提醒我,说这一刻真美!

 

恪守经济学教训,解构了政府黑盒和官员动机,捍卫个人自由,并通过宪政经济学研究不懈地追求平等,是布坎南教授留给后人的珍贵精神遗产。

 

布坎南教授晚年开始思考“死亡”问题。他有时猜想,他是自由主义思想的载体,尽管肉身是短促的,但自由主义思想会被后人前赴后继地传承下去。其实,已然如此,必然如此!愿布坎南教授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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