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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是荒谬的,不可能的

(2012-08-07 03:20:14) 下一个
  我们不可能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Why?

  第一个「你不可能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的理由,不是因为你建立不出一套共同的伦理规范,而是因为缺乏一种外在的权威性,大多数的人不曾遵守人为的规范。

  美国公立学校实践了许多人本主义者的理想。他们已然把圣经摒除在校门之外。然而,结果并不如他们所预期的。不论人用什么思维法则来看,这些公立学校一团糟糕,而罪魁祸首就是拒绝丰富的基督教传统规范。

  人本主义者所设立伦理原则的根本就是反转基督教之伦理原则。他们把数个世纪以来所公认为不道德的,指称为道德的。因此,赌博、离婚、自杀、滥情、通奸、乱伦、安乐死等等在他们的「伦理」之下得到宽容--这些都是数个世纪以来被认为不道德的事。无疑地,把一串不道德的事说成道德的,是一个备受欢迎的举动。要让人做出不道德的事似乎一点也不难,难就难在引导人过着合乎道德的生活。

  Ted Turner说过,现在是拋弃十诫的时候了!他说十诫已经过时了!他神气活现地指出,人们需要的是一套新的道德版本。他搞出了一串规条,并名之为「十条自由行动律」(Ten Voluntary Initiatives)。问题是:即便你记得这一则新闻,试问你举得出任何一条新行动律吗?就算你记得所有十条行动律,你知道有谁曾认真地遵守、实践吗?--就像历代以来芸芸众生那样地笃信十诫,实践十诫?每一个人都可以想出一套道德上「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规条,然而,这些规条背后的道德约束力是什么?没有任何约束力。如果没有神,就没有责任。杜斯妥也夫斯基说:「没有神,什么事都可干了!」


  第二个理由是,你不能把你的道德加诸别人身上。这一条道理是人本主义者惯用的说词。

  人本主义者,或是无神论者,把自创的伦理道德规条(或者没有道德的规条)加诸在别人的工作上,以获得无比的成就。他们之所以有成就,乃是借用法律的外力。这个外力必将走上极权专制--就如暴君统治,或是无政府的状态。

  在人本主义的国度里,一切以权力为中心,公民的人权算不得什么,因而权力可以被放纵或是被取回。人本主义的国家无可避免地会走上极权和君主专制。

  人们忘了有一位至高无比的神,祂说:「帝王藉我坐国位。」(箴八 15),而耶稣基督是那位被称为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的。全世界都是祂的国度,祂永远高高在上。


  当耶稣讲完登山宝训之后,圣经说:「耶稣讲完了这些话,聚人都稀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太七 28、29)「稀奇」这个字在希腊文里的是「昏倒、被击倒」的意思。这里耶稣宣布了一个伦理的常规。祂不仅宣告了一个伦理的常规,祂还说每一个人都要遵守这个常规,并且那个祂要强制实行的日子必将到来: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的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太七 22、23)


  唯物论的字典里没有神,也没有启示。唯物论不能支持理性,更遑论道德。没有神,理性无法被建立。达尔文明白这个道埋。他说,意识到自己所讲的话,居然不比一只猴子牙牙学语要清楚。他说:「不管猴子的心智如何,有人会信任它的心智吗?」

  另外一个唯物论者卡伯尼斯(Pieirre Cabanis)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他说:「脑隐藏着思想,正如肝分泌胆汁。」根据卡伯尼斯的话,你不能控制肝所分泌的胆汁,你也不能控制大脑所隐藏的思想。唯物论者和进化论者相信物质可以思考。但先别吃惊,因为他们不知道,物质的思想会不会比猴子的声音要来的有意义。

  
欧文·路兹博士(Dr. Erwin W. Lutzer,芝加哥慕迪教会(Moody'sChurch)的主任牧师)指出:「想一想,如果人类的来源是由于非人力的化学反应之偶然结果,那么人要能分辨是非是不可能的,甚至可以说相当困难。」 路兹写道:「我们名之为心灵的,只不过是我们脑子里物理和化学反应的产物。」 因此。你在想什么仅仅取决于钙、怜酸盐和醣类在脑子里的作用。

  哈佛大学教授,也是美国当今进化论大将的古德博士(Stephen Jay Gould)说:「我们只不过是后来所添加之物--一个小小的意外芽苞。」一个小小的芽包--还不是枝干,或是一棵树;人不过是一个芽苞!芽苞指的是什么?只不过就足一个让人能采下来,丢在垃圾堆里的东西罢了!一个芽苞可以为世界创造一套道德规范吗?这样的说法可笑至极。


唯有神能建立道德规范

  没有人能像神那样公义,那样的具有能力,以及那样的聪明和慈爱,以致能够为人类铿立一套完整的道德规范。更奇特的是,神不仅建立上道德规范,并且对于那些破坏道德的人,甚至对那些厌恶和拒绝道德的人,神也不吝地给予祂的一切。

  祂不襬架子,把唯一可以遵守祂道德规范的儿子送给了世人,并且把他送上了十字架。就在十字架上,我们一切的过错、罪恶、邪情,以及我们所有破坏道德规范的作为都归在基督的身上,基督的身心忍受全能神无限的忿怒,偿清了我们罪恶的代价 。

  正因为许多人不认识神的爱 ,不知道圣经是什么 ,也因为他们认为道德只是相对的成立 ,因此许多国家的道德一蹶不振 。这里还有一个「你不可能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更进一步的证据。路兹以为:

  道德和宗教是分不开的。其实,道德的基础是神的存在。道德和宗教是一对双生子,不能分开。若两者分开,道德必死......。

  道德存在的完全必要性是神。没有任何道德系统可以出于无神论。任何人若想建立一个自外于宗教的国家,势必将无疑地跌入无意义、无法无天和绝望之境。这样的条件往往是极权国家的温床,是一个用武力在维持秩序的国家。

  人本主义者也谈道德。当他们谈的时候,他们悄悄地把基督教伦理背在身上。当他们相信人类尊严、自由以及和平的时候,他们正采取了以神为观点的世界观。

  若将敬畏神的思想从社会中除去,那么自私和欲望将会吞没人类。要求、无节制和自私自利的风气,以及没有慰藉和盼望的念头势必嘲弄、蹂躏着人类法律的规章。美德、责任、原则必如无意义的耳语一般地饱受戏谑和藐视。卑情下品、专专为己的行径将取代一切。事实上,人类将变成无神论所宣称的那样--成为暴力的朋友。


  伴随着相对的道德观的,是主观主义。没有了神,除了自己本身就没有客观的标准可言。因此,今天人们不谈伦理,只谈「价值」--这是尼采留给我们的用语。「价值」是一个人选择放置「自己」的地方。无可避免地,我们相信我们自己有权来决定何者有益或有害,何者是或非,何者有价值或没有价值,这正是「各人任意而行」的典型写照。

  这个信条的附属品是,一个人不能将他的价值观强迫转移给别人,如果这里所说的价值只是我们自订自创的,那么上面这一句话是对的。然而,神的律法应用在所有被造之物上,因为祂是创造主。祂的律法应用在所有事物之上,无一例外。

  另一项附属品是,既然我们的价值不是从神而来,这价值必须从影响我们的事物而来;简言之,这项来源是文化,这种价值是相对的、个人式的、主观的,以及以文化为导向的,果真如此,则人生是不堪忍受的。

  二次大战后的纽伦堡大审中,纳粹领袖被带入审判法庭,以屠杀种族和战争罪行被起诉。他们如何为自己答辩?德国最高法院曾经公告犹大人不是人类,因此他们说:「我们并没有作错任何事情,我们只是按照我们的文化、道德和法律行事,他们说犹太人该杀。而你们是谁,胆敢从另一个文化、社会的角度把你们的道德强加在我们身上?」

  这种不能将道德加诸于别人身上的论调,已经在世界上大部份的大学中教了五十年,使得纽伦堡联合法庭一时之间不知所措。如果没有绝对,如果所有的价值都是以文化为导向,如果我们不能将道德加诸在别人身上,那么有谁敢挺身而出,指称纳粹屠杀千百万性命是错的?律师们震惊之余,私底下纷纷交头接耳,最后宣布退庭。他们不愿意援用神的律法,于是只好援用行之有年的「自然法」。尽管自然法比神的律法来得不确实,自然法中仍有一条道德规范,纽伦堡的律师就以这个规范将纳粹绳之以法。

  整个国家陷入无信仰的例子:纳粹和法西斯主义,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为人所知的结果和代价。战后的共产主义是世俗社会另一个极端的表现。数以百、千万计的人民不是死于世俗主义和无信仰的极致观点里,就是被奴役在它们的铁蹄之下。


  相对于道德的相对论,耶稣基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 32)。

  这段经文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重点。首先,耶稣宣称真理存在,这个真理不是相对的真理。他并不是说:「你们必晓得某一个真理(a truth)。」他也不是说:「你们必晓得你们的真理,」神的真理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真理。基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 6)祂不是某一个真理,或者是真理的一部份,或者是别的真理--祂本身就是真理。当道成肉身的真理站在彼拉多面前时,反讽地是,他居然戏谑地对着「真理」说:「什么是真理?」

  再者,约翰福音八章 32 节说到,我们可以认识真理。然而今天,我们听到的是,我们不能认识真理--我们不能知道有什么东西是确定的。科学仅提供某一种的可能,但借着启示和宗教,我们可以得知真理。圣经上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 13)


没有信仰的不道德基础

  罗素说,科学不能驾驭哲学,也不能告诉哲学说生而没有意义。因为当你接受进化论科学思想时,生命就是无意义的。然而,到底他为什么不相信神呢?是因为科学和哲学证明神的不存在吗?不,乃是因为神的道德观念和他的罪相抵触的缘故。

  罗素是一位激进的社会学家和好色的人。他结过数次婚,也离了数次婚。一位判决允准他跟妻子离婚的法官说,他是一名无赖,没有一个通奸者会做出那种通奸的行为。他引诱他所遇到的每一个女士。有一回他应邀作客,留在一位医生的朋友家里过两个晚上。第二个晚上,他诱骗了朋友正值青少年期的女儿。无怪乎,他不要成为一个基督徒--神的道德观念和他的罪抵触。

  人有堕落的天性--这种天性使得人不愿意去相信宇宙之中有一位造物主,因为他们不愿意相信这位造物主也是一位律法的设立者,而这位律法的设立者也是将来的法官,要审判追讨他们的所作所为。

  尼采拒绝圣经,拒绝基督教。他厌恶宗教,特别是基督教;他说,神死了!

  惊人的是,居然有那么多的人相信他。他从来没有给过任何证明,只是宣布神死了而已。宣布是一件事,证明又是另外一件事。有人在一栋大楼的墙壁上,信笔涂鸦写着:「神死了--尼采。」另外一个人过来了,在旁边也写了一个句子:「尼采死了--神。」有一位哲学家说,我们最好别在辩论之前,就先下结论,或者在下结论之前,最好先辩论。显然尼采还没等到辩论开始就已经下了结论。

  没有人证明过神死了,或是神不存在。其实无神论是非理性的。「没有神」这个结论在逻辑上叫做「全否定」(universal negative)。每个人都知道,要证明一条「全否定」论述是不可能的。你不能证明全宇宙不管什么地方都没有小绿人;你也不能证明全宇宙不管什么地方都没有神,为了要证明上面论述,你必须知道宇宙的任何部份。换言之,为了要证明没有神,你必须是神,并且你必须证明你自己错了!因此,没有人能证明神不存在。

  圣经绝对是我们对错的依据。西方文明处在道德的混乱之中,乃根源于许多菁英份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取代了圣经真理。只要我们买了他们的帐,等于是将自己持续放在光滑的情境伦理中,准备随时跌落。英国伟大首相之一,撒切尔夫人(Mararet Thatcher)正确地指出:

  基督教的信仰--当然,它包含了许多犹太教的灵命和道德真理--是英国传统的基础部份。数个世纪以来它是许多国的命脉;事实上,这些国家的理念正是从圣经而来。拋开这条原则而想了解这些国家的历史、文学是不可能的事。

总结摘选自
《What If the Bible Had Never Been Written?》 by D.James Kennedy and Jerry Newcom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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