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笔涂鸦

想到那儿,写到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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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的长恨歌

(2008-11-26 12:24:55) 下一个

读完了长恨歌,更能理解作者赋予这个题目的意义。与白居易的同题的长诗一样,恨不是愤怒,而是无可奈何的悲哀。王安忆传达的悲哀,不只是对一个美丽女人的死和惨淡生活的悲哀,她的悲哀是对一个时代的,一个属于一个城市的时代的灭亡。


这个时代是短暂的,是上海从一个鱼村长成一个国际都市的巅峰。这巅峰在书中是在抗战胜利后到解放的一段。正是在这段时间,书中的女主人公长成一个美丽的成熟的少女。十八,九岁,想想都让人羡慕的年纪。她在这个城市达到巅峰时,也得到了一生中最辉煌的一刻,在选美中得到第三名。成了这个城市的“淑媛”。虽然是第三名,但王琦瑶更能代表那时代的上海。

她的美丽是含蓄的,是淡雅的。而她的内心,也与她的外表完全一致。她不张扬,有心劲儿。那份优雅的魅力,是超越了时代的,在不同的时期,都得到崇拜和欣赏。

她的道德却非传统的,她毫不犹豫地接受国民党大员李先生的保养,在爱丽思公寓心安理得地做了“二奶”。她告诉来访的女友蒋丽莉说正房是表,二房是实。正房得的是面子,而二房却是实惠。而且直到李先生空难死去,她的生活潦倒,仍记得与李先生是有恩有义。是她生活的巅峰。而李先生留下的金条,是她生活中的依靠,也是她死的导索。

她的这种道德观,在一直爱慕她的程先生心里,都是不能被理解的。但作为第一个发现她的非凡美貌的程先生,依然原谅了她,爱护着她。甚至为她终身未娶。


程先生,可说是代表了顶峰时上海的男性,当然,这种代表,是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而言。他是那年代的小开。他温文耳雅,有知识,有爱好。懂得美,也知道珍惜美。可他是无力的,无力与李先生争夺心中女人的爱。也无力把王琦瑶从困境中解脱出来。他只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力让王琦瑶的生活好一点。即使这样,也不能长久。他自己也很脆弱,在文革一开始,就不堪重辱,跳楼自尽了。

从四十年代的程先生到五十年代的毛毛娘舅,我们已经看到了男人在退化。虽然还是善解人意。但已不能承担责任。到了八十年代的老克朗,男人就更自私了。老克郎在夺得王琦瑶时,让我们想起了国民党大员李先生的作派。只是他并没有李先生的实力。但他在获取之后,也不珍惜王琦瑶。当偶尔看到了王琦瑶的衰老后,那份崇拜就淡漠了。即使王琦瑶苦苦哀求,也不能留住他。 而且把王家的钥匙给了长脚。引致王被杀。

在男人退化的同时,新时代的女人也在退化。八十年代的张永红,是王琦瑶的传人。她继承了王琦瑶的时尚和聪颖。可她的美已经有些病态的样子。行事也完全没有了王琦瑶的含蓄和优雅。更多的任性和浅薄。在不停换男友中,得到的是短期的自我的满足。她少得是文化的素养。并非是她学历不高,而是少了熏陶和教养。她选择的男友,长脚,别人都能看出他有假,可张永红则毫不怀疑。沉浸在他带来的物质上的满足。

长脚去王琦瑶家盗窃,杀死了王琦瑶。 他又是靠说谎和欺骗赢得朋友和爱的人。可是他真不是让人恨的人,他是让人怜的。王琦瑶实际上是假他的手杀了自己。她在临死骂的瘪三,既是在骂长脚,也是在骂老克郎。小开已不是小开,而是地道的瘪三了。

王安忆似乎在说王琦瑶代表的优雅的灭亡,是因为在这个城市,和在那时代。浮躁是因为多年的压抑和文革制造的断层。这份优雅是源于乡绅的文化。在都市化后形成的。八十年代上海和中国的迅速的变化,使这文化难以生存。可观察全世界全球化和都市化的进程,这优雅的美越来越是稀少。也许成为现代文明不能承担的奢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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