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一门极具地域性的学问。因为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不同,所以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工作者们也就五花八门,各色各样。真应了咱们老祖宗说的那句话: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
美国的律师,contrary to their pubilc image, 是非常严谨近似于刻板的一群。办案子像作学问,钉是钉铆是铆, 一点儿都不能差。标点符号该往哪儿点都得去查Rule Book,对规则的重视到了病态的程度。我曾经因为一个Motion是应该在Holiday 的前一天,还是Holiday 的后一天file,作了三个小时的条令和案例研究,写了三页纸的Memo。这当然不是一种高效率的操作,不过也只有这样严格地遵守规则,才能保证案件的结果最大可能地接近公平。
但其他国家的律师就不一定都这么胆小怕事了。
我们曾经试图代理一家土耳其的公交车公司。美国的很多城市进口了那家公司的汽车,所以他们一直在美国寻找合适的本地诉讼律师事务所,in case any personal injury lawsuits come up.
我们首先和那家公司的土耳其律师开了一个碰头会. Here's what happened at that meeting:
We: Could you please send us all the company documents on the manufacture and maintenance of your buses?
The Turkish Attorneys: We don't have no documents. We destroyed dhem.
We: WHAT? You cannot do that! The documents are evidence! You cannot destroy evidence!
当然我们真正想说的是 – Good for you! But don't tell us … 我们在心底盼望着他们能找个方便的借口,比如-- The earthquake did it。
Instead, the Turkish Attorneys said: Of course we can! We do dis in Turkey all the time! We destroy evidence to protect ourselves in lawsuits!
我们后来没有代理那家公司,具体的原因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这恐怕是件好事 --- We'd end up losing every case in America with a big mouth foreign client like that.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国家的律师都像土耳其人那么彪悍。比如那一次,我们被中国的百度看中了。当时有十几家美国和中国公司联手在美国告了百度的状,说百度的 音乐板块(which provided free downloads)是赤裸裸的侵犯知识产权。百度找到了我们所的IP部门。我不是IP部门的律师,但是临时被叫去帮忙和中国律师沟通。
双方的第一次面谈设在我们公司的会议室。百度的法律代表准备从北京通过视频和我们谈话。但是到了会谈的当天早上,会议室的video 出毛病了,只好改成电话会议。
事务所对这个案子非常的重视。早晨八点钟,IP 部门的大老板就率领手下一众人等西装革履地在会议室落座。大老板得意地对百度的同行说:“Too bad the video's not working! If you see how well we are all dressed up today, you'd be impressed with our professionalism.”
It took no more than 10 minutes for the US lawyers to find out, that it would be quite the contrary.
百度的律师对这次会谈准备的远比我们充分。我们只带去了不到10个最经典的案例。我们觉得第一次交谈,对方又是外国人,这就足够了 。我们没想到,百度的律师们认真阅读了至少30个相关案例。会谈中他们不断地向我们询问这些案例的背景以及判决书的含义,问的又深又详细。 会议开始不久我们就已经疲于应付。 几个轮回之后,我们所有的人都不得不埋头在电脑上找case, 找到后马上递给大老板要他应付中国人的提问。 如果那一天video没出毛病,大老板的一脸茫然以及他手下人手忙脚乱的样子一定会背叛他那故作镇静的声音, 将我们的 “professionalism” 彻底泄露出去。
40 分钟以后,大老板不得不宣布会议结束:“This is just a preliminary meeting. Give us some time to go back and research the cases. Let's stay in touch.”
Baidu did not “stay in touch” with us after that first meeting. We were never told why. 我想应该主要是价格方面的原因。不过我们的 “professionalism” 恐怕也不是很impressive.
公平地说 – We were good lawyers, and we were diligent as well. 我只能说,那一次百度的律师们功课做的太好了。随着我和中国同行越来越多的接触,我发现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很专业,很聪明。中国已经不是我离开的那个中国了,我被我的同胞甩在了后面。如果我还想要跟他们合作的话,我必须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行。
同这几位兢兢业业的,做事颇为“美国化”的百度律师比起来,我有几位在中国工作的美国同行实在是被“中国化”的很彻底 ---
[Don't go away. We will be right back!]
“怎么看起这么旧的一篇文章了?:) ”
要研究一位写作者的性格特点人物特征,得通读TA的所有文章,对其所用文字/单词/长短句的特点进行总结与判断……然后为其编个号做个小卡片,存放于档案箱中。
另外,我也喜欢模仿写作,最近模仿qun哥哥写了个留了言,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74234/201905/18596.html
东京警视厅档案科华东部北美特派员,到此一游。
怎么看起这么旧的一篇文章了?:)
中国的人才很多。上海外滩数百幢摩天大楼,没有一幢是空着的。那是一个比美国活跃的多的经济体。
吵架是生理需求,对“起因”的要求并不是很高 :)
是呀 :)律师的职业道道要求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地为客户辩护, no matter what。我认为这是非常科学的,只有在这样的对立之中,我们才能尽可能地接近真相。所以我们会 pound the facts or pound the law, whichever is on our side. 但是说到 pound the table, 这个就会有涉及个人声誉的问题了。如果让法官发现你这个律师没理也要狡三分的话,下一个案子会不好办了啊~~
No :)
美国律师是这么办案的吗?
阎老师太逗了!阎老师北京人吧?
您也觉得这样过节累的慌啊?:)
我绝不会没收您说话的机会。这里虽然是我的博客,但是说到底还是个 public forum,我没有权力堵任何人的嘴。不过您对我来说太过深沉了一点。过日子难道不应该得乐且乐吗?总想那些虚头八脑的事,我觉得对身体不好。
另外,我两头挣钱怎么了?您大概早就financially independent 了,我可还有一大家子人,再加一所房子要供养呢。我又不偷又不抢,我两头挣钱怎么了?犯法?您这象牙塔里的大教授,学术杂志的大编辑,还能不能体会一下底层人民生存的不易了?
我也祝您节日愉快!忧国忧民的事就交给您好了,我希望您越想越High :) :) :)
再一次遇到你,真是让人高兴 :)。我和你的感觉一样。那时我有十年没有回国了,对国内发生的变化全无了解,印象中中国的专业人员还是九十年代中,和发达国家差距很大的样子。所以一下子接触到国内的顶尖律师,的确是有些震惊的。当然我也不是IP专业人士,换了IP律师来看这件事,可能会比我能看出更多的道道儿来。I am probably also "hopelessly hopeful" :) 我认为制度和人是可以分开的。在一个鼓励说谎,奖励投机取巧的大环境里面,个人也只有屈从。但是换一个环境,我相信人性中诚实的一面是会被唤醒的。我认为我们中国有很多顶尖的人才,在一块良性的土壤中他们是会闪闪发光的。
也祝你节日快乐~~
亲爱的Mia,什么时候看到你,都让我开心愉快!!! 我也不明白这篇文章有什么好争论的,明明只是生活中几个有趣的小故事,为什么非要给加上那么多的意义呢?没有意义,不用思考的生活多么开心,干嘛要没事折磨自己啊?
谢谢你的节日祝福!每次都爱你更多 ~~~
下面留言同志的留言我一直都没有回。不是我不想回,而是不知道该怎么回 :)你的不赞同很 make sense, 但是我觉得这是法律行业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之间的 lack of understanding. 有些话,有些事我们觉得很好笑,而且可以一笑而过,但是在别人看起来可能就十分的匪夷所思了。这当然不是人家的错,不能怪人家不理解。我想这种误解也许来源于我们对这个系统的了解和信任,知道美国的法律程序是非常严谨的,是不容许任何人胡来的,所以对一些比较出格的言论和做法就可以淡然处之,觉得错不到哪里去,那么多的限制在那里,不会因为谁谁说了这样的话就会导致一个非常不公正的结果。另外,我们对于钻法律空子的想法和做法恐怕容忍度比其他人要高, 觉得这样做很正常 -- Of course, that's how we make a living :) 法律被人钻了空子,才能促使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从长远来讲,这是有益处的事。
我也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总之,很多时候我们看事情和其他人是不同的。我们比较更关注技术细节,不太会做道德的判定。对我们来说,过程比结果重要 :)
中国有句古话,叫惹不起躲得起,俺就是在和中国学者打过几年交道以后拒绝来往的。今天,美国人终于变得聪明了,奥巴马就是想用TPP把中国避开,川普更进一步,不仅要踢开中国,还要踢开所有打交道中的下三滥。在南方边境上建一堵墙,是在惹不起躲不起以后的更无奈之举。川普的这些观点和俺的不谋而合,叫俺怎有不支持他之理?
和无赖打官司对簿公堂? 太抬举了无赖了。俺就问一点,天朝律师提供的一切材料如何辨别真伪? 那些材料可以“在党领导下”,在一夜之间从无到有,就象当年中国奥运会体操运动员的年龄一样,可以被修改得天衣无缝。国际奥委会想过和中国奥委会打一场官司? 那岂不是一个笑话?
俺非常庆幸,俺当年逃出了酱缸国,今天,俺为了生存也不用和他们打交道。你身在美国,如果在两头吃,当然不会同意俺的观点。俺没有想到今年的Thanksgiving 还可以这么过。:-) 在此感谢博主给我这个说话的机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没收我的说话机会。:-)
宁宁的笔一如既往的风趣幽默。谢谢你在感恩节抽时间让大家看到了法律卷宗里的幽默!
过个快乐的节日吧,亲爱的宁宁!
谢谢如蓝!你对我的理解让我感动。我是不在意读者有不同意见的,我发出来就是让人评论的,在我决定写的那一天就把这件事想清楚了。所以不用担心我这里会有纷争 :)大部分情况下我也不会去解释什么,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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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洗睡吧。
我先去读了你的博客才回你的,因为我怕不了解乱评,那就纷争不止了。说实话,你的好多观点我都非常欣赏。关于清教徒,关于民主的滥用,关于以色列,关于中国人普遍的弱性,关于文学城晒美食等等,都是很好的思考。我觉得你和宁宁该没有什么分岐的。读文章就像对话,要先做个好的倾听者,才能提供对位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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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有当律师打官司的敏锐,应该清楚俺说的和你的官司没有什么关系吧。:-)
我想我需要提醒您一下了,案子的结果并不能完全证明律师的能力。When the facts are not on your side, there's not much you can do as an attorney. But, that does not mean that you can not show your opposing counsel that you are a good and capable attorney. 我这里记录的只是我对一些我接触过的中国律师专业能力的印象,我无意为百度是否侵权做结论,也无意为百度辩护。您无疑是您自己领域的精英,但是在另外一个专业,还请您对我的专业判断稍加尊重。
不需要当律师,只需要一些生活经验,就能知道有些侵权不可能通过打赢一场官司就能解决的,况且有些官司根本就打不赢。如果奥巴马知道美国能打赢和中国的官司,从而解决中国不遵守贸易协定、操纵汇率等许多问题,他何苦另起炉灶和他国搞TPP? 川普更坚决,重新审查和所有下三滥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自若干年以前,就常听到美国的不少贸易组织要去诉马云侵权。马云说,中国人山寨西方品牌,是对那些品牌的最好宣传。到如今,那些组织和马云打官司了吗? 打赢了吗? 遇上个马云碰上中国人,等于碰上个无赖,自认倒霉。
是呀,他们代表的应该是中国律师的高水准。
好啊,我会接着写 :)
是,在中国做诉讼律师非常的难。不过非民事诉讼类的就稍好一些,比如知识产权和公司法。
如蓝,看到你的留言真高兴 :)这个故事是我大概八年以前记录下来的,当时我刚刚开始和中国的同行有接触,印象很深。我觉得现在在各行各业中国都有顶尖的人才,当然也有制度上的弊病,所以也产生了很多的人精。我们自己取精去粗,去伪存真就是了。
加拿大的感恩节好像已经过去了?很感恩能遇到你:)
是吗?我也很想听听你的见闻和感受。
很高兴认识你,节日愉快 :)
日本人侵略天朝70多年过去了,70年来,酱缸国公民一提小日本,就骂骂咧咧。今天,酱缸国应该这样想,一个珊瑚礁演变出来的岛国,它具有什么样的力量,如果没有西方的帮助,天朝在70年前就被其灭亡? 如果以前找不到答案,看看日本人今天是如何工作和生活的,答案不就出来吗。
你想让俺相信,在一个充满欺诈的山寨王国里,科学家、教授和律师们是如何尊重事实严谨地工作的,这本身就是一个弱智的人想说的笑话。
中国实在不缺人才和人精,我经常提醒自己孩子们不要"坐井观天"。但我是绝对过了跟着"死磕"的年龄了,我看着身边比我Sharp的年轻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软肋,也知道自己的优势,心静如水。
谢谢阎老师捧场 :) 我喜欢用幽默的态度看待生活,事事较真就太不好玩儿了 :)
I will not be offended if a client wants to show off his legal knowledge at the preliminary meeting, after all it is me who wants his business. I also will not think any less of myself if he ends up not hiring me. 做生意也是要看缘分的,没缘分的硬凑在一起做事也会很难过。不过我们接触过的人和事总是会留下一些记忆,而我喜欢记住那些好的方面 :)
谢谢教练 :) 也祝你节日愉快~~
简老师的逗趣文就是牛,严肃枯燥的也能妙趣横生。不但能写,而且能画。出本图画书,肯定别具一格。
关键是人的素质。如果你一心一意去作假,谁都阻拦不了。
What you have said is true. However, as in most games, there are always ways to counter that. More exposure of their behavior is one that is most effective, provided there is a environment conducive to free speech rather than of political correctness. That will prepare their adversaries for effective countermeasures.
我猜百度律师团队里也是 a bunch of “鞑虏”。鞑虏 VS “鞑虏”,没人是250。都是精英人精,佩服佩服,哈哈。Happy Thanksgiving!
韩战该不该打可以讨论,但是那些奉命在前线死磕到底的将士们,我对他们深怀敬意。
我不会把我的中国同行们看得那么Negative。同时,不管侵权与否,案子是在美国受理,我相信我的同行们会认真对待和尊重美国的法律。
判断中国人是否撒谎和作假,只要用两个字典-- 直觉。中国人开始进入奥运会,奥运会各项比赛遭殃,中国人介入法律和律师行当,法律和律师有关的行当遭殃,中国人在海外杂志大量发表论文,这些杂志遭殃。这些道理还用说吗? 他们用拿奥运金牌的方法,用各种手段和你死磕,你受得了? 会不败下阵来来?
这倒是有可能 :) 对我们只是部分,对人家来说是全部。
我觉得更多的应该是工作方式不同吧。不过我更愿意在每一件事里面找到别人的长处,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提高自己 :)
是的,精细的 research 应该是在接到案子之后。 But you never know what a client is looking for when he is shopping for attorneys, it never hurts to be better prepared. Of course you will also have to balance the amount of time you want to spend before a preliminary meeting (which usually is free of charge). There are many reasons the client would not want to hire you, which is not a big deal :)
我从来不认为橘和枳有高下优劣之分。千姿百态才是这个世界的有趣之处 :)
I would not over-analyze that story :).有经验的律师不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个领域里所有的案子。百度最后没有用我们也不是因为那一个 preliminary meeting. 不过那是我们和百度的第一次接触,的确很吃惊于他们对相关美国法律的了解。
就像在其他行业一样,咱们中国也有世界顶尖的律师团 :)
我担心,现在气候变迁得厉害,一淮之隔,已经没有多少环境差异了,今为橘,明为枳;甚至朝为橘,暮即为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