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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欺诈门》(7):零和博弈的“算盘”

(2010-05-14 14:50:21) 下一个


《高盛欺诈门》(
7):零和博弈的“算盘”

 

 

 

让高盛“翻船”的是一个叫做“算盘”的金融衍生品,一种特殊的房贷抵押债券包。它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直接基于房贷债券“打包”做成的债券,而是在房贷债券(CDO)基础上再“衍生”出来的衍生品。它和所“基于”的CDO之间的关系有点像“寄生虫”对于“母体”的依附,可是实际上它又和“母体”没有利益上的“关系”。

听起来很别扭,说起来也是。用一个例子来说。

假如市面上有成千上万个基于房贷债券制成的CDO,这些CDO实际上就是一笔笔银行贷款,已经贷给了买房子的人。这时候,银行想找一些“业余”银行来代行职责,同时也让这些“业余爱好者”获得对应的好处。投资购买这些CDO的投资者就是一个“业余”银行的一部分。他们至少还是在做实事:借钱给人买房子,人家用这笔钱买了房子。中间虽然增加了很多程序,并且加了很多只赚不亏的“中间商”,但是,毕竟整个过程还是完整和真实的。虽然这些中间商有动机也有机会忽悠你。

高盛的“算盘”没有参与这些CDO的任何一个环节。

在这之后,约翰·鲍尔森就找到高盛,告诉高盛,自己从这市面上为数众多的CDO中,挑选了123种,合成了一个特殊的CDO,他们称这种“CDO”为“合成债务抵押债券”(Synthetic CDO)。在这里我们简称为“合成CDO”。

            这种“合成CDO”和合成它的那些为数众多的CDO分子之间,实际上没有任何的关系,这些分子作为基础的唯一作用就是“指标”:让人们知道,这个“合成CDO”在某一个时点的价值是多少。

“合成CDO”的目的是买卖双方基于对它所合成的那些CDO价值的走向来进行对赌:看好的赌徒就买进,不看好的赌徒就卖空。这种产品的存在必须有卖空者的存在,所以说,政府如果指责高盛没有告诉“投资者”有人在卖空,那么,即使不是胡说八道,也是信口雌黄了。如果那些买进的看涨的赌徒,不知道有人在和他们较劲,那也太低估了这些人的智慧了。这帮人不可能是草包。

正因为鲍尔森是卖空者,他当然有积极性挑选那些“比较烂”的CDO来合成他的这个“合成CDO”了。但问题是,金融市场也不只是只有他鲍尔森一个玩家,为了公平,同时也为了增加产品的“可靠性(信誉度)”,高盛找到了在这一行大名鼎鼎的ACA公司。高盛需要ACA这张虎皮,可以看出,在那个行业ACA的地位不可能低。

ACA也算是一个做事认真的机构,它在接手这项业务之后,没有迁就鲍尔森,而是按照自己的标准,将鲍尔森推荐的作为标的的CDO中一部分剔除掉了,换上了自己觉得质量好一些的CDO来替代。因为,ACA的动机是以买入“做长”为主,而不是鲍尔森的“做空”为主。至少在开始时ACA做出的样子是这样的。

在这之后,按照“比较严格选拔标准”制成的“合成CDO”,那个“算盘CDO”,就进入了市场。高盛和ACA就开始卖力地推销它,给那些想通过投资债券获得利差的保守投资者。这之中就有德国的IKB银行,一家应该是很专业的金融公司。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获得了来自鲍尔森公司的1500万美元的手续费。鲍尔森当时卖空这个“合成CDO”应该是也有风险的,它应该是在按照某种“对冲手段”来卖空的。

从结果来看,高盛自己也持有一部分这种“合成CDO”,并且还在这种“持有中”遭受了一亿多美元的投资亏损,扣除自己获得的那个1500万,最后的净损失是9000来万美元。而IKB则在这上面得到了大约1.5亿美元的直接投资亏损,并且该公司还因为这笔交易,和其它的类似交易亏损,而陷入了严重的财务困境。

那么,高盛的“持有”是不是因为它看好这个产品的升值潜力,而赌错方向的结果呢?有人认为不是:高盛的“持有”是一种被迫的行为,它是在按照和鲍尔森的合同,必须全部卖出之后(卖不出的部分自己买进,自己处理),不得不持有卖不出去的部分的结果。是不小心被山芋烫伤的。

鲍尔森在这个产品上获得了10亿美元左右的利润,这些利润全部来自对手的亏损。这里是一个标准的零和博弈。这种产品也是为了实现零和博弈而创造出来的。

 

更多介绍和分析,参阅我的新浪博客:http://www.blog.sina.com.cn/wangxiang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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