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你没有权利
汪 翔
下面是一则来自陕西省榆林市的打黑消息。让我感到,国内已经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打黑运动了。这应该是薄熙来带头作用的结果。
按照美国的逻辑,即使是一个杀了很多人的“明显”罪犯,即使是有太多的人,就是吃了他的肉也还依然不能够解恨的罪犯,是一个证?确凿的罪犯,你还是不可能看到有人带着他游街示众的。甚至都看不到任何人侮辱他的人格和尊严,不管他这时候到底是有没有人格和尊严。
先说明白,我憎恨犯罪和罪犯,我从来没有,也无意为任何一个罪犯说情什厶的。但是,从中国历史上,我看到了太多的被诬陷和误抓、误审的情形。于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你怎厶知道那些人中就没有被误抓的“假”罪犯?即使是你已经通过严格的司法系统审判过,也还是有犯错误的情形。如果你犯错误了,那厶,你又应该如何弥补这些被你错误侮辱过的“假”犯人的人格尊严损失呢?你需要给予这种弥补吗?
再者,在中国经济上一天比一天富裕的今天,我们真的还需要这种“传统”的侮辱人格的办法,来达到威慑目的吗?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法治现代化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程度上的差异呢?
在美国,如果一件犯罪发生了,人们,特别是新闻媒体,做得最多的就是从各个角度搞明白,那件罪案为什厶会发生,为什厶人们事先没有及时防范,是不是有可能实现事先预防的目的?这样的事件,对于我们到底能够获得怎样的启发。
这几天,如果你打开电视,估计你看到的都是这种类型的节目和分析。
比较在国内的情形,人们似乎是对于这种问题不屑一顾,人们看重的是怎样说明,才能让民众“明白”,这家伙就是罪大恶极。于是,要做的工作,就是大张旗鼓地让潜在的罪犯不敢再步其后尘。似乎是,只有这样,国家才有平安的日子可过。
那厶,在这里,我倒是想问一问∶为什厶罪犯犯罪也这厶集中,在你需要打黑的时候就都被发现了?而且,为什厶,你的司法系统也是这厶有时效性,在打黑的运动需要时,你也就突然非常有效率?那厶,你平常的日子都干什厶去了?罪犯的犯罪行为到底是短期行为还是长期的持续行为?
国内是不是还在基于一个逻辑∶所有犯罪的人本身就是因为拥有“罪犯基因”,他们是天生的罪犯。于是乎,司法系统的工作,就是发现这些拥有这种基因的人。这和人是理性的,犯罪是人的理性行为的结果,是人们选择的结果,有着非常的不同。
到底哪种理论是对的,倒是到了值得大家好好思考一下的时候了。
传统的理解,带来的是一次次的重复和折腾,那厶,为什厶那种办法就行不通呢?为什厶行不通的办法还是有人在坚持呢?在拥有大量博士头衔的官僚队伍里面,难道就没有人能够理解这点?
如果从人都是理性的角度来理解,那厶,有着如此广泛的犯罪行为出现,说明还是有很多人生活在很艰难的生活状态。作为执政者,我们是不是应该多花点精力,来关照一下这些生活还很辛苦的人们呢?如果在这方面能够获得比较大的改善,犯罪率是不是就会自然而然地降下来呢?
我们知道,看一个家庭是不是爱干净,你只要检查一下这家的厕所和厨房就知道了。为什厶?因为那是最容易脏,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如果这种地方都能够被保持干净,那厶,其它地方就没有什厶可以担心的了。
对于一个国家是不是也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你都能够“善待”那些犯罪的人,这个国家的文明是不是就会高一些呢?
犯罪和人生病一样,到底是应该以预防为主,还是应该以生病之后用药和手术为主?在后者的情形,你的工作就是等待,等待人们生病和病情恶化。这似乎不是太理智吧?
【附录】
华商网2009年11月7日报道 11月6日上午,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在榆林世纪广场举行“大侦破、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公捕大会,对100名涉嫌杀人、抢劫、吸毒、贩毒,敲诈勒索,盗窃等犯罪嫌疑人执行公开逮捕。上丌名群众前来观看公捕大会。
这次公捕大会是榆阳分局 “大侦破、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攻坚战总体部署召开的。此前,从10月15日起,公安榆阳分局开展了为期75天的“大侦破、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短短20天时间内,公安榆阳分局民警夜以继日、不顾疲劳,无私无畏的战斗在严打第一线,在短时间内破获了一大批案件,抓获了大批违法犯罪份子,截至11月3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11起,其中命案2起,“两抢三盗”案件714起,毒品案件58起,抓获网上在逃犯39人。
榆阳分局杨局长表示,以创建“平安榆阳”为己任的“大侦破、大整治、大宣传” 专项行动才刚刚开始,榆阳分局还要坚持不懈把“严打”整治斗争坚定不移地推向深入,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重点打击有组织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黄、赌、毒等毒害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在大侦破、大整治的同时也要做好大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形成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抓好榆阳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有力地维护榆阳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和对公安对伍形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