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美国偶像》的忠实粉丝,每个周二,周三甚或周四必然端坐电视机前,连我的两个儿子都知道。时间一到,老二就会喊,“妈妈,你的idol开始了!” 老大更是盼着有American Idol,因为电视一开始,我就连他的学习都不管了。
开始看American Idol 好像是从第三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每从海选开始,每集不拉。看着里面形形色色的选手,看到好的,感叹一番;看到差的,大笑一阵。难怪这是美国收视率最高的节目,像我这样一个老外都被吸引如此,那些美国的小青年更是狂热不已。
我虽说是忠实观众,但却从来不投票。有些选手一开始我就看好的,中途意外被淘汰,就会倍感遗憾,但总觉得不是因为缺了我这一票而落选的,所以悻悻但也释然。像有一年Chris Daughtry在前四的时候被淘汰,吃惊的除了现场的观众还有包括我在内的无数电视观众。事实证明那一年当选的Tylor Hicks是历届idol里面实力最差的一个。相反只获得第四的Chris Daughtry唱片却是大卖,并获得Grammy提名。所以最后得冠军的不一定就是最成功的。
当然像Carrie Underwood一路有惊无险获得冠军也是有的,同一季的Bo Bice对她有一定的威胁,但她名冠America Idol确实是众望所归。她也是所有
这种乌鸦变凤凰,一夜上枝头的快速出名的捷径,怎么不让人心动?从16岁到28岁,人人都有机会,这样一个节目自然受到无数青年人的追捧。商业元素自然也更多地渗透,唱歌技巧不再是裁判们依据的唯一标准。比如今年进入前36名的Rick
那几个裁判也是个奇妙的组合。黑人裁判Randy形象憨厚,说话也厚道,就算歌手的演唱不理想,他也是不直接指出,给足别人面子。Cheer Leader出身的女裁判Paula经常是不知所云,很少点评到点子上,几乎给每一个选手都是赞誉之词。当然,表现差的她的评语是不错,表现好的,她就站起来手舞足蹈了。英国裁判Simon的点评太过尖刻,经常说出“我建议你今天晚上回去就收拾行李准备回家”或者“我简直不能忍受”之类的话。所以只要他一说谁谁不好,底下的观众就是一片嘘声。但如果他说出哪位选手好,那掌声也是最激烈的,选手听了也是最高兴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只有Simon的评论才是最客观而真实的。
今年的选手里面我最看好Danny Gokey和Adam Lambert。Danny很有观众缘,文质彬彬带着眼镜,就像邻居家的大男孩。他妻子在他参加海选前刚刚过世,略带沙哑和磁性的嗓音加上他凄美的爱情故事,自然赢得了无数的支持。海选和预赛时对Adam的介绍很少,所以当我第一次听他演唱时可以用震撼来形容。一个人的音域可以如此之广,声音运用技巧可以如此之灵活,我真的很吃惊他为什么还没有被发现和出名。上一次的乡村音乐周,他愣是把一首乡村歌曲演唱得诡异飘渺,虽然裁判们不太苟同他的演绎,但对他的唱功那真是无可挑剔。昨天晚上是八十年代周,他选择了“Mad World”。再一次,他对歌曲的把握,对嗓音的运用,尤其是与观众的情感传递都是如此到位。最后所有裁判的评价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而是全体起立鼓掌。这是我记忆中在American Idol里面唯一一次发生的情况。
如果说开始我在Danny和Adam之间还无法判断谁会赢的话,现在我的天平已经倾向Adam了。当然这样一个由观众决策的节目,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这也是节目的卖点和可看性了。今天晚上又要守着电视了,没办法,谁让咱就好这一口呢。
这个星期又看了Idol,还是喜欢Adam,不过听说他有同性恋倾向,当然这也没什么不好。